西安女子猫咖撸猫被抓伤手臂 撸猫店里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西安女子猫咖撸猫被抓伤手臂
和朋友去猫咖撸猫 刚坐下10余分钟被抓伤9月5日下午,25岁的黄女士和朋友们一起去位于西安市吉祥村MOMOPARK一号楼的“与猫猫咖”撸猫,当天下午3时48分,4人到店支付

西安女子猫咖撸猫被抓伤手臂

和朋友去猫咖撸猫 刚坐下10余分钟被抓伤

9月5日下午,25岁的黄女士和朋友们一起去位于西安市吉祥村MOMOPARK一号楼的“与猫猫咖”撸猫,当天下午3时48分,4人到店支付152元,可撸猫两小时。黄女士刚坐下10余分钟,身旁架子上一只猫从高处先跳到她身上,然后跳到地上,黄女士右上臂被抓出一条十几厘米长的划痕。

“我当时就找店主沟通,店主给我消毒处理了,告诉我不要紧,猫都打了狂犬疫苗,个人不用再打疫苗了。”黄女士说,自己对猫不太懂,9月6日上午不放心又去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说猫狗打了疫苗,也不能保证没事,我的伤口出血了,属于Ⅲ级暴露严重,而且狂犬病100%致死。我就打了,一共花了1836元。”

当日下午,黄女士找到猫咖,她认为,自己是在猫咖消费过程中被猫抓伤,猫咖应承担打疫苗的全部费用,“但店主说她的猫打过疫苗了,不承担我的费用。”黄女士很生气,当场报警并拨打1231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称7个工作日内会回复。

在黄女士的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使用知情同意书上,华商报记者看到,黄女士暴露时间为9月5日下午,为Ⅲ级,医师建议包括三项,为处理伤口,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注射狂犬病疫苗。9月6日,黄女士接种了第一针,还有3针未接种。

黄女士的陕西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共3张,一张为治疗费40元,一张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1311元、人用狂犬病疫苗385元,共1696元,还有一张为疫苗接种服务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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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咖:打疫苗前未告知,直接拿票据来报销欠妥

9月7日上午11时许,记者陪同黄女士来到吉祥村MOMOPARK一号楼的与猫猫咖,敲门猫咖内无人应答。黄女士联系猫咖负责人,负责人说,还未营业不在店里,每天下午2时才营业,被猫抓伤一事猫咖有责任,黄女士也有责任,来店里玩必然会处在多猫的环境,黄女士应自己有风险预判。事发后已经告知了黄女士,猫是安全的,个人不用打疫苗,当事人还去打了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这是当事人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权利,但从店方来讲,只能承担200元狂犬疫苗费用,免疫球蛋白费用无法承担。

9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负责人。她说,店内虽然没有监控,但黄女士确实是在店里被猫抓伤了,“我当时给她做了紧急处理,她还玩够了时长。这件事是意外,猫在跳跃时挠伤她的。猫咖也没有完全不负责,她去打疫苗之前并没有跟我沟通,第二天下午拿着票据到店里,让我给她全额报销,这个做法欠妥当。”该负责人说,事发后,自己给黄女士讲了关于狂犬病的知识,店里的猫都打了狂犬疫苗,也都没出过门,没有感染病毒的风险,“免疫球蛋白是这两年才有的,以前没有的时候,被流浪猫狗咬伤了也都是只打狂犬疫苗的。黄女士出于生命保障进行医疗措施能理解,打多贵的针都是自我保护没有问题,但其实就是图个心安。”

该负责人说,猫咖已经把能做到的保护措施都提前做了,除了按时给猫接种疫苗、驱虫外,定期修剪指甲、洗澡,顾客到店和离店时,双手、胳膊都须消毒,撸猫前工作人员也会口头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及猫的脾气,进入撸猫时要穿鞋套,“我家猫的性格都很温顺,如果不是受到强迫一般不会伤人。来撸猫本就是亲密接触,只要和动物接触,肯定会有安全隐患,没有100%的保障。”她说,黄女士受伤并不是由于猫狂躁造成的,猫咖也未将黄女士拒之门外或不想协商。出于人道主义,会承担一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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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受害人存重大过失或故意受伤 店家才能减免侵权责任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认为,本案中,店方应当承担对黄女士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受伤或者对受伤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能免除或减轻店方的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本案中,黄女士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费是治疗的合理费用,也就是无法证明损害的扩大是消费者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则店家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猫咖可以通过购买保险 合理提示减少责任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元律师认为,猫咖撸猫是一种消费行为,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报道来看,黄女士被猫抓伤需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医嘱来判断花费是否合理,至于在诊断前是否和店方沟通并不是必要条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店方说的“无法负全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王国元建议,出现类似情况双方尽量协商,如协商无果黄女士可以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外宠物店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合理提示减少责任,而非单方推脱。

华商报记者 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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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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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猫店里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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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一家撸猫店里的场景。

本报记者 苏少静 摄影报道

花钱撸猫成为一种新潮的休闲方式。

空闲时,几个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和猫咪玩耍。 这些温馨的画面背后,也隐藏着一些隐患。

在猫咖店消费时

被猫抓伤

近日,市民杨洋(化名)在运河区一家猫咖店(一种养有很多宠物猫,供顾客休息时撸猫的主题咖啡厅)喝咖啡时,被店里的猫抓伤。她要求店家支付注射狂犬疫苗的费用,遭到店主拒绝。

店主认为,杨洋被猫抓伤是因为她逗猫方式不对。杨洋则表示,她没有逗猫,而是在店里喝咖啡时被猫扑过来抓伤的。

到底是逗猫方式不对,还是无故被扑?双方各执一词。无奈之下,店主选择了报警求助。

随后,市巡警五大队510车组民警赶到现场。经民警协调,店主同意陪杨洋去打狂犬疫苗并承担费用。

被猫抓伤后

责任视情况而定

记者走访了市区五六家猫咖店。据悉,虽然每家店的收费模式不同,但一般人均消费在二三十元。

在位于解放路上的一家猫咖店,记者了解到,这家店的顾客需要点餐,人均消费不低于20元。店内备有各种零食,供客人投喂猫咪。 这些猫零食需要顾客额外支付费用。

永安大道上的一家猫咖店实行门票制。进店顾客需交门票费,费用中包含供顾客饮用的饮料以及猫零食,人均消费30余元。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有些猫咖店会在显著位置,贴有“12岁以下儿童勿入”“猫毛过敏者勿入”等注意事项以及“如发生危险,责任自负”等免责声明。 还有一些猫咖店里没有任何安全提示。

“猫不会主动挠人。一般来说,顾客抱它时,它不愿意,就会挣扎,进而误伤顾客。”市区永安大道上一家猫咖店工作人员说,如果顾客因强行抱猫被抓伤,店家不会承担相关责任。

顾客在猫咖店里被抓伤,责任该谁负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振西。

徐振西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店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顾客被宠物抓伤咬伤,应该由店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如果顾客因逗猫引发猫的应激反应,而被抓伤咬伤,店家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具体赔偿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徐振西还表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强制交易。

被猫抓伤咬伤后

要及时打疫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猫咖店里的绝大部分猫都打过狂犬疫苗。一些店家和顾客认为,被这些猫抓伤咬伤后,不会被狂犬病毒感染。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相关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打过疫苗的猫同样可能携带狂犬病毒,如果市民被抓伤咬伤,还要及时接种疫苗。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宠物猫狗只可远观,不应该近距离接触;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加强管理,约束动物行为,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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