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陌生人惹怒“ 喵星人”被咬伤

在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次日,甲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伤风疫苗。后甲某的父母找到商家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商家认为店内的宠物猫都注射过狂犬疫苗,被抓伤后无需

在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在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陌生人惹怒“ 喵星人”被咬伤

次日,甲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伤风疫苗。

后甲某的父母找到商家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商家认为店内的宠物猫都注射过狂犬疫苗,被抓伤后无需再次接种疫苗,且宠物猫性情温顺,推测应当是甲某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对于甲某受伤不存在过错,并且店内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在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陌生人惹怒“ 喵星人”被咬伤

泗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本案宠物经营部经营者无证据证明甲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对甲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且经营部即使已经告知“撸猫”的风险,在甲某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也不能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故依法判决某宠物经营部赔偿甲某各项损失共计2265元。

在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陌生人惹怒“ 喵星人”被咬伤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受害人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在商家未能举证证明甲某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另宠物店中关于“进店若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属于责任免除条款,免除其提供方的责任,同时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故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

潇湘晨报综合泗阳县人民法院

来源: 潇湘晨报

陌生人惹怒“ 喵星人”被咬伤

陌生人遇上了可爱的宠物猫,逗它们被咬伤后,猫主人要承担赔偿吗?近日,重庆大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喵星人”的主人因未尽到合理的看管义务,被判承担七成责任,赔偿上千元。

2022年7月,李某携带一只宠物猫前往大足万古镇一家麻将馆停留,但未给宠物猫套牵引绳。

此时,同在该麻将馆的颜某见宠物猫可爱便上前逗猫、抚摸猫。颜某在逗猫过程中被宠物猫咬伤,随即前往大足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之后,颜某多次找李某,索要医药费。无果后,颜某起诉到了大足区法院。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饲养的宠物猫咬伤颜某是事实,李某未对自己饲养的猫尽到合理的看管义务,在案发当天将其放养在外,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颜某自述被咬伤前有过逗猫行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为此,结合本案案情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确定由猫主人李某对颜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1200余元。

法官说法

宠物的陪伴带给了我们无限慰藉,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动物饲养人未尽到合理看管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受害者此前的逗猫行为与其损害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编辑:李周芳

责编:吴忠兰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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