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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19 9
事件回放及现状:
发现问题
3月,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远汇禽畜交易市场因为发现了一批被盗猫只而受到了关注。 事件起因是上海一位流浪猫群护志愿者发现平常喂饲的一只群护猫失踪了, 追随着其身上的GPS芯片,志愿者们来到了江门该市场,发现市场内售卖猫只的店铺内有5个笼子,目测共关着约300只猫狗。志愿者于是报警,并曝光了这条黑色产业链。
解决问题
随后江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来到市场,与志愿者和店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执法部门对涉事市场进行检查,现场查扣235只猫并转移到临时养护点看护。后来,为更好地照料并治疗猫只,在志愿者的协助下,将猫只安排到16家条件良好的动物诊所进行健康监测和诊疗。 根据公安部门调查及赴外省溯源,涉事猫只系猫贩黄某某从外省贩运至远汇市场销售。有关部门依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已对黄某某及3个经营档口分别以涉嫌运输、经营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予以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对远汇市场以涉嫌未履行相关管理责任导致市场内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
杜绝问题再现
事件发生后,蓬江区迅速开展了非法屠宰、经营和加工野生动物和猫狗等陆生动物及其肉类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禽畜交易市场和餐饮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联合组织开展了农贸市场(含禽畜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经检查,全市的275家农贸市场里,执法部门对12户违规经营者、2家市场开办者依法查处,并作出了行政处罚通知。在检查的1623家餐饮服务单位里,对7家违法经营的作出了依法查处。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诺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经营动物行为。
江门市政府对此次事件高度重视,反应迅速,在发现问题后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调查及处理进展。我们相信政府的行动对猫狗肉黑色产业链无疑是一次有效的打击。我们也希望这能为该产业链的从业者敲响警钟: 偷盗毒杀、囤积、运输、屠宰猫狗并售卖猫狗肉是违法犯罪行为!
流浪猫就可以随便抓?专业律师告诉你:
没想到一只丢失的猫,让数百只猫咪得到了帮助。这不禁让人思考,流浪猫虽然无主,但是否代表随意捕捉和运输它们的行为就是合法呢?日后万一再次发现同类事件,志愿者可以如何从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为此,我们特意咨询了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的安翔律师。希望以下的内容能为广大网友提供一点参考:
1. 捕捉群护猫只或流浪动物是否存在涉嫌违法行为?
由于抓捕这些动物的目的是猫狗肉黑色产业链的肉用,因此每一个环节包括抓捕、囤积到运输和屠宰都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带来了疫病传播的风险。 如果在抓捕过程中破坏了群护设备设施,则为故意毁坏财物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打击。
2. 无证长途运输大量猫只,以及大量囤积动物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
依据《动物免疫法》、《传染病防治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农业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猫的合法运输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免疫证、合法来源证明,而且是每只猫具有一套合法手续。鉴于猫是无法进行群体养殖,且猫贩子的目的在于非法售卖猫肉,因此不可能依法进行检疫和免疫,更不可能实现一动物一证一实验室检测报告的法律要求。
3. 出售猫只的店铺及江门远汇禽畜交易市场是否有违反国家的法规?具体有哪些?
猫不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当中,不来自合法养殖、运输、屠宰的肉制品合法经营渠道,且来源存在盗抢嫌疑,自始至终不存在合法猫肉经营渠道。 禽畜市场的交易属于非法交易,其行为既违反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4. 公众遇到市场上售卖猫狗或者国家保护动物,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举报违法行为,向谁举报?
各地执法部门的职能划分略有不同,但大致情况下,售卖猫狗用于食用的行为均应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畜牧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前者监督整个市场交易行为,后者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免疫检疫流程。贩卖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动物是刑法打击的对象,主管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 各地都在完善12345投诉举报热线,这个热线是当地政府建立的接访平台,对各个执法部门的接访、回复工作有监督职能,如果投诉无效或者投诉无门,都可尝试此渠道。
小编说:2020年5月,国家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并施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将狗排除在目录名单外,且猫一直不存在于该目录中。
深圳和珠海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也都相继出台并执行,在该两地销售并且食用猫狗肉会涉嫌违法。随后,山东省莱西市,也积极响应了由国家农业农村部最新修订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禁止屠宰犬只。
在这些条例陆续颁布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始终保持严抓的态度,并且日益明确的对猫狗作为伴侣动物更加细致地分类及管理趋势、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视对人类朋友的爱护之心也是有增无减。
猫狗肉产业链长期违反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要求,而从本次江门发现大量被盗猫只事件获得了网友高度关注来看,不少人已经对猫狗肉黑色产业链的危害和违法事实有所认识,对这类型的违法行为更是深恶痛绝。
在执法部门的严格监督之下,加上民众对食品安全要求的进一步提升,我们相信猫狗肉黑色产业链终将成为历史!
如发现违法违规售卖猫狗肉行为该怎么办?点击下面的链接了解:
→ 吃狗肉已经局部地区违法,你身边的狗肉餐厅,合法合规吗?
→ 实锤:猫狗肉黑色产业链违法了!
相关法律条款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第四十九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五十一条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第五十二条 经航空、铁路、道路、水路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猫产地检疫规程》
4.1申报受理。饲养者应在猫实施狂犬病免疫21天后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4.2.2应当查验个人饲养猫的免疫信息,确认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
5.5运载工具、笼具等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兼顾动物福利。启运前,饲养者或承运人应当对运载工具、笼具等进行有效消毒。
6.1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指导饲养者填写检疫申报单。
6.2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饲养者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饲养者签名。
6.3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文章来源/亚洲动物基金
近日,众多网友发帖称,在某平台上发现有人在直播卖猫皮衣服。为此有网友向平台做了举报,平台回复称,平台不支持相应的售卖,建议网友对商家发起举报,平台会有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 )了解到,此店铺商家注册地为河北衡水市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营分局,而该分局也在事后回复称,经调查,该直播间售卖的猫皮大衣是店铺自己加工生产的,原料系从皮草交易中心购买的加工好的猫皮褥子。
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皮张不允许售卖,但如猫皮、兔皮等家养动物皮张,是可以加工成裘皮制品销售的,目前未发现该商户的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平台和有关部门的回复,很多网友仍表示不可接受。为此,上游新闻记者就销售猫皮制物是否违法,采访了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安志军律师和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他们表示,确定猫皮制品是否来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猫皮来源是判断是否违法的关键。
▲店家在直播间展示猫皮衣服。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需确定是否来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上游新闻记者在直播视频里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件长大衣做介绍时称,衣服是猫皮制作,之后还穿在身上做了展示,衣服上明显有猫的形状。该直播被网友发现之后,大量的网友称感到不适,对于猫皮衣服是否违法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对此,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安志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对贩卖猫皮制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像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复那样简单,必须查清三个事实后再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评价。
安志军表示,须查清的三个事实分别是:一、要对猫皮进行鉴定,以查清被剥皮之猫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二、对该猫皮制品的价值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刑事追诉标准;三、查清猫皮或猫皮制品的来源。
“通过鉴定,如果该猫皮属于上述《名录》《公约》的野生动物物种,且价值达到了追诉标准,应该按照相应法规进行追责。”安志军说道。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补充道,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还未有禁止用猫皮制作,以及售卖猫皮制品的相关规定, 如果销售的皮毛制品是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猫科中的草原斑猫、荒漠猫、丛林猫,灵猫科中的大灵猫、小灵猫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制作,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猫皮来源违法亦是犯罪
在枣强县市监局大营分局工作人员回复媒体该销售猫皮衣服的商家无违法行为后,该店铺也将媒体报道截图发布在了自己的平台,“买猫皮褥子加工制成,未违法”的言论也开始在网络出现。
对此,刘凯表示,构不构成犯罪,还要考虑猫皮来源,“如果销售方多次盗窃他人饲养的猫狗,用来制作皮毛制品,数额较大的,其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 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猫、猫皮制品,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安志军也从追责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该猫皮属于上述《名录》《公约》的野生动物物种,且价值达到了追诉标准,分这两种情况进行追责,一是如果珍贵猫皮系走私而来或从走私者手里购买而来,则该售卖者可以《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第一百五十五条走私罪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如果猫皮系国内来源,该售卖者可以《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一些残害动物的行为必须追责,而对一些隐蔽性较高的售卖行为,也不能以不是保护动物为由简单处理。”安志军最后说道。
上游新闻记者 汪璟璟
编辑:赵蕾
责编:范永松
审核:阮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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