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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8个犬只留检场所已投入使用 长沙首个犬只留检场所投入运营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22 27


长沙8个用使入投已犬只留检场所已投入使用

记者今日从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获悉,长沙的养犬许可便民服务点已由最初的55家增至93家,已建成投入使用8个犬只留检场所,全市共捕捉流浪犬824只,养犬者可联系留检场所免费领养犬只。

长沙8个犬只留检场所已投入使用

根据《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区县 。只犬的收没(市)都必须建设犬只留检场所,负责接收、检疫和处理弃养、流浪、扣押、没收的犬只。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卫平告诉记者, 长沙9个区县(市),除芙蓉区正在抓紧建设以外,其他区县(市)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全市共捕捉流浪犬824只,所有留检场所均可免费领养,“呼吁大家以领养代替购买,爱犬人士可联系留检场所领养犬只。”

负责运营雨花区、天心区犬只留检场所的长沙市诺维兽药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汪文渊介绍,他们自今年7月开始运营上述两个区的留检场所,目前已收留100余只流浪犬只,也开通了线上、线下领养渠道。

(10月21日,留检场所工作人员正在照顾流浪犬只。 )

值得注意的是,领养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有稳定住房和工作;要求登记犬只、出门牵引;适龄绝育、按时免疫,接受家访回访;领养需要全家同意;不因怀孕等任何理由遗弃。“我们的要求多,筛选了掉不少,现在已经领养出去10多只。”针对不少网友关注的“犬只在留检场所的生存条件如何?”“会不会变成狗肉火锅”等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犬只进出留检场所,均要求进行台账登记,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留检场所犬只的领养,均由各场所自行负责并登记在册,相关部门也正在筹建全市统一的留检场所犬只领养网站。

养犬许可便民服务点增加至93家

刘卫平说,长沙公安部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具有一定规模及相关资质、诚信经营的宠物医院授牌为养犬许可便民服务点,实现疫苗接种、犬牌发放、芯片植入“一站式”服务,让养犬者办事“最多跑一次”。去年5月,第一批养犬许可便民服务点共设有55家,截至 服务点已增加至93家。

“最近几个月,全市的养犬许可申办量明显提升了。”刘卫平介绍,养犬者 通过“便民服务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申办养犬许可,在5个工作日内获取许可后,携带犬只前往最近的服务点,就可“一站式”办理好所有手续。截至今年10月20日,全市共受理养犬许可申请36401起,审核通过32755起。

今年6月10日,长沙公安部门启动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 全市依法办理违法养犬行政案件526起,责令限期整改、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5000余起,养犬者的文明养犬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责编:苏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

长沙首个犬只留检场所投入运营

工作人员在场所内喂养犬只。长沙晚报通讯员 盛磊 供图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颜家文 通讯员 盛磊 文坚

《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 去年 5 月 1 日开始施行,可是扣押或没收犬只之后,却没有留检场所接收犬只,严重制约了《条例》有效执行。不文明养犬、流浪猫狗 \" 猫弹狗跳 \" 现象屡禁不止,导致相关投诉一直居高不下。 这一状况在今后或将大大改观。今日,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获悉,该县率先建成长沙市首个正规的犬只留检场所。长沙市其他区县 ( 市 ) 的犬只留检场所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按要求将于 5 月 31 日投入运营。

没一个留检场所 严重制约执法

犬只留检场所主要负责接收、检验和处理扣押、没收、弃养、无主的犬只。虽然《条例》明确了各区县 ( 市 ) 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组织建设、购买服务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犬只留检场所,但该项建设严重滞后。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此前由于没有专业的犬只留检场所,民警只能将那些无主的流浪犬临时寄养在黄花镇的一个场所,很不规范。

一位民警向记者透露,一直以来,警方在处置涉犬警情时有多重顾虑。比如,扣押或没收犬只之后,却没有留检场所接收犬只,这让他们不敢扣押。

首个犬只留检场所可容纳 400 条犬只

4 月 21 日,长沙县召开养犬管理工作及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透露,长沙县已在全省率先建成犬只留检场所。

该场所位于长沙县安沙镇,占地面积约 19 亩,分为隔离观察室、洗浴室、饲料存储室、犬舍和办公室,还建有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犬舍 42 间,可容纳 400 条犬只。

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陈建文说,该场所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已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共 65 只,\"5 月份将正式运行。\"

据介绍,流浪犬进入该场所要办一定的 \" 手续 \",首先要拍照建档,随后体检,再送往隔离观察室。无论是健康犬还是有病犬,都将先隔离 7~15 天。此后健康犬送至犬舍饲养,病犬进行继续治疗,亡犬无害化处理。

其他犬只留检场所或于 5 月 31 日建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卫平透露,长沙市其他区县 ( 市 ) 应于 5 月 31 日建成犬只留检场所并投入使用。

犬只留检场所投入使用后,自收容之日起 10 日内原养犬人可以将犬只领回 ; 逾期无人领回的,可以由其他人免费领养 ; 领回、领养人应当符合养犬条件,并办理养犬免疫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无人领回、领养的,由犬只留检场所予以处理。

警方提醒,禁止养犬区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 ; 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制度,犬只应当佩戴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 ; 一般管理区对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作出要求。

来源:掌上长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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