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刚被猫抓了——生活常识背后的逻辑问题 1岁娃被猫抓伤反复高烧患猫抓病
孩子刚刚被猫抓了——生活常识背后的逻辑问题
我用肥皂水清创后百度一番,决定不用打疫苗。理由如下:一、源头安全百度到的一个广泛结论是:宠物的疫苗有效期(半年)内,人被(该宠物)轻微咬伤无需注射疫苗。支持
孩子刚刚被猫抓了——生活常识背后的逻辑问题
我用肥皂水清创后百度一番,决定不用打疫苗。理由如下:
一、源头安全
百度到的一个广泛结论是:宠物的疫苗有效期(半年)内,人被(该宠物)轻微咬伤无需注射疫苗。
支持该结论的理由正是疫苗的机理:疫苗刺激机体的免疫细胞产生特定抗体,抗体中和、杀灭机体内狂犬病病毒。简言之,疫苗可以清除动物血液和唾液中的病毒。
抓伤则有所不同。建议被抓者去打人用疫苗的理由是爪子可能携带病毒,这个观点我完全同意。
那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为此我又找了一个重要知识点:
狂犬病毒在猫爪上的存活时间不足十分钟(暴露在空气中的狂犬病毒会脱水死亡)。
本猫打过疫苗后就没出过门。
综上,源头安全。
二、通道安全
如前述,破皮极其轻微,七八张摆拍中只有一张能看到伤痕。
但这一点后来被驳倒了。
医生说是二级暴露,二级暴露需要注射狂犬疫苗。
我回来查了一下,一级是“被舔”。三级是“出血”。那么很明显,抓伤“非二即三”。
或缪原则是我心中“讲道理”的第一原则。我虚心接受“二级暴露”的诊断,收回“不出血则无害”的无知。
三、逻辑(推导出的)安全
百度这种轻微抓伤的情况,说必须打疫苗和不用打疫苗的都有。
在我看来,这已足以让人采信后者的建议了。
因为两种建议可能的后果、责任和压力完全不同。
打疫苗或有一些副作用,但那是患者必须承担的后果,建议者的责任和压力更无从谈起。
不打疫苗一旦发病致死率几乎是100%,这个后果则不是患者必须承担的,那么建议者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和压力?
事实上以现在的人口基数和宠物普及度,但凡(在轻微抓伤的情况下)不打疫苗有一丁点儿风险,这种建议就是草菅人命,更不可能在舆论中生存。
我老婆的论证是这样的:
1.网上说……我妹说……(既然有建议要打疫苗的,我们就得打)
诉诸权威谬误和诉诸公众谬误。
以假定为依据谬误:网上说的肯定对,是因为网上说的对。
这些谬误的根本问题是缺乏独立思考;现实问题是:权威和公众并不(总)是一个声音。
2.你太不负责任了!
人身攻击谬误:不直接阐明原因而对一个人进行攻击或侮辱。
谬误的根本问题是情绪化;现实问题是:讨论我“是否负责任”并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3.你赌得起吗?
诉诸感情谬误: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滑坡谬误:不合理地使用连串的因果推论,夸大了每个环节的因果强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结论。
分母忽视谬误:过分关注后果而非可能性。恐怖主义的目标当然不是为了伤害那些无辜的人,而是为了唤醒民众的恐惧。
谬误的根本问题还是情绪化;现实问题是:你本不该如此恐惧,因为恐惧“恐怖主义”这种小概率事件而采取某种自保措施和“为了不发生交通意外而不出门”的逻辑等价。
4.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懒?
偷梁换柱谬误(转移话题谬误):提出一个不相关的主题使对方的注意离开原来的论题。
谬误的根本问题是先入为主和逻辑混乱;现实问题是:把“要不要打疫苗”的话题转移到“我是否放弃懒惰”这个话题并不利于事情解决。并且“我是否放弃懒惰”的前提是“我懒惰(所以不打疫苗)”,这明显是一个虚假前提。
5.不接电话,找别人代劳。
这已经不是谬误了,得算是违反智识行为基本规范,包括或缪原则(坚信自己正确)、举证原则(质疑又不举证)、求真原则(直接不讨论)……
并且彻底隔绝沟通渠道,上哪说理去?
所以最终,我还是带孩子去打了疫苗。
1岁娃被猫抓伤反复高烧患猫抓病
猫抓病即猫抓综合征,又叫巴通赛体感染,是被猫、狗等抓、咬,或被吸血节肢动物,如跳蚤、虱子等叮咬后导致汉塞巴通体感染,进而引起的一种具有自限性的疾病,青少年和儿童是该病的易发人群。
猫抓病的潜伏期一般为3~10天,部分患者的潜伏期可达到几个月甚至一年。患病后的主要表现为发热,体温在38~41℃,并伴有头疼等;抓伤或咬伤处的皮肤出现炎症、疼痛,而且有可能化脓;局部淋巴结肿大,以头颈部、腋窝、腹股沟等处常见,有痛感,少数患者会化脓,并可能破溃形成窦道;还可能引起以结膜炎、脉络膜炎、葡萄膜炎为主的眼部病变,但较为少见; 还有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脑炎、脑膜炎、脏器损伤、关节病、斑性结节、骨髓溶解损伤和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不常见的症状。
因为是自限性疾病,所以猫抓病患者通常会在2~3个月左右自行缓解,绝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
养宠物的家庭平时要注意宠物卫生,春季动物发情时,尽量与其保持距离,不要刺激动物,以免被抓伤咬伤。
来源:国内科技新闻网
责编: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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