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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24 27
第一条,北京世纪坛附近多只狗中毒。毒投人被为疑死亡,其中一只狗死前呕吐物中有被“挖空的”香肠,疑为被人投毒。
第二条,杭州王女士在拼车上班的滴滴上,拼到了两条大狗,狗在途中一路狂吠,吓得王女士瑟瑟发抖。
其实,在第二条新闻中,王女士还不算最惨的。最惨的是另一位乘坐在后排的女士,这两只大狗就坐在她和狗主人之间。
后排这位乘客,因为实在无法忍受,中途就下了车。王女士则因为着急赶去公司开会才不得不忍耐下去。
你以为那辆车上的四个人,只有她们两个在受苦吗?不,最最难过的还是司机,司机怕被滴滴处罚不敢拒单,只好硬着头皮发车。
估计他也想过,如果乘客被咬了,他到底要担多大的责任;如果自己被咬了,滴滴会不会给他赔偿或者补偿。
我以前打滴滴最魔幻的经历,不过是来了一辆拆了后座的五菱宏光而已。与狗同行,我是想都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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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一次没有人被咬。但下一次,我们还会不会在拼车的时候碰到狗,那就不一定了。
滴滴对于乘客是否能携带宠物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
根据滴滴对媒体做出的回应,滴滴有一份起草的“乘客文明公约”中有关于携带宠物(导盲犬)乘车的倡议:
拼车乘客请勿携带宠物或者活禽搭乘车辆;非拼车乘客携带宠物、活禽乘车必须提前征得车主同意,并按照平台要求放入宠物箱或放入封底的箱包带内。
从字面上看,滴滴对乘客携带宠物乘车的态度是否定的。但实际上,这份倡议没有任何作用。
第一,这是一份倡议。倡议,即提出建议,我就是建议一下,你执行不执行看你的心情。司机碰到乘客非要携带宠物或者活禽乘车,是不能拒单的。
第二,这玩意并没有放在平台明显的位置,根本不具备宣传的作用。
或许是还在起草中吧,作为一个用了滴滴N年的用户,我从来没在滴滴上看到过“乘客文明公约”。
今天特意找了一下,也没有找到。退一万步说,就算它真的在滴滴平台的某个可以被看到的地方,隐藏得那么深,是要给谁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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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对这次事件的处理方法比较简单:对司机口头警告和相应处罚,返还王女士24元乘车费。
至于那位带两只大狗上车的女士,根据目前的信息,滴滴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这可谓“顾客就是上帝”的最好典范了。
当几位上帝有分歧的时候怎么办?哪位上帝意见比较多,我们就去处理哪位上帝的意见以及惩罚和这位上帝有来往的员工。
没有意见的那位上帝,就是最好的好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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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司机并不是滴滴的员工。把整个视角拉平来看,他和乘客一样,都是滴滴的用户。
互联网早就把用户分了等级。靠平台挣钱的,是儿子;在平台消费的,才是爸爸。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淘宝,买家可以不负责地给卖家打差评,给卖家带来最为沉重的打击,不仅好评率会被拉低,宝贝排序也会靠后。
在这种风气之下,卖家想尽办法拿下好评,有些买家则利用这一点拼尽全力占便宜。
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公允正直的买家被“亲给个好评呗”搞得不厌其烦。
卖家则通过好评返现等方法来提高好评率,这不仅让原本的评价系统失去意义,还会让公允正直的买家提高支出。
不顾产品好坏都愿意打好评的人,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买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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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乎所有的平台的评价系统都是双向的。
淘宝卖家可以看到关于买家的提示,如果一个买家在过去的交易行为中出现多次退款、差评等行为,是会出现提醒的。
滴滴司机也可以在完成行程之后,对乘客进行打分,甚至做出外貌、气质方面的评价(这一点又是题外话了……)。
但从具体事件的处理看来,平台还是更倾向于消费方。其实,平台的各种规则向消费方倾斜,也可以理解。说到底,花钱的才是大爷嘛。
滴滴今后在乘客能不能带狗这件事情上,能不能强硬一点?
即便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他们带狗出门不栓绳子不戴嘴套,逢人就叨叨“我们家狗很乖不咬人的”,但绝大部分人还是怕狗的,就算不怕狗,被狗咬了也是怕死的。
设想一种最糟糕、最魔幻的情况,万一真的有人在车上被狗咬了,滴滴打算怎么办呢?
宠物狗本来是人类的朋友,和谐社区养狗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但实践中却完全不是这样。诸如,半夜犬吠、出门不带狗链、惊扰小朋友、不清理粪便、电梯走廊放任宠物狗随地大小便、随意丢弃、非法豢养大型犬等情况随处可见,各种狗患事件屡见报端,很多社区已经“沦陷”为狗患社区,公众对此苦不堪言。
从现有法律规定看,政府对养犬的管理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属于分头治理模式。各地公安机关是养犬治理的主管机关,其他政府部门也同样依法负有相关责任。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对宠物店等经营场所进行监管,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宠物医院,城管负责清理流浪犬,居委会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负责本社区养犬公约的制定和执行。
既然法律有了规定,那么谁有权利举报、投诉,去哪里举报投诉呢?养犬规定是属地管理,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都不尽相同,但政府职能和投诉举报这块的规定是一致的。以北京市养犬规定为例,该法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并有权向公安机关、居委会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该法还进一步规定,如果被投诉的机关不依法处理或相互推诿的,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是要给予行政处分的。
狗证相当于宠物犬的身份证,主人不仅要办理,而且遛狗时也要随身携带。办理狗证不仅要经过居委会同意,遵守生活小区的公约制度,而且还要依法签署“养犬义务保证书”。对于租住小区的租户,因没有固定住所,是不能获得所在辖区狗证资格的。即便是有了狗证,如果在豢养过程中宠物狗出现扰民等情况,也可以依法吊销,一旦吊销,申请人五年之内都无法再次申请狗证。
很多宠物店开设在小区一楼底商,绝大部分的宠物店都存在非法经营的情况。
第一,宠物店的工商登记中基本没有“寄养”的经营范围,是没有寄养资格的。
第二,在各市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宠物店,按照法律规定是绝对禁止销售宠物狗的。以北京为例,包括海淀、朝阳、丰台、石景山在内的区域都被划到重点管理区内。
第三,宠物店没有打预防针和治疗的资质,这种资质需要由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单独批准,工商登记是可以查询的。
还有一点必须强调,医院和学校,特别是幼儿园等孩子经常出没的地域是绝对不能遛狗的,更不能不拴狗链自由散养。各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针对小区特点制定禁止遛狗区域的公约,物业等管理机构应配合公约的执行。
如果住户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选择举报投诉也要有策略和方法。以狗叫扰民为例,
要明确知道是哪家的狗在叫,要录音录像取证;
住户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居委会举报;
再次,如果报案之后仍未处理的,可以向辖区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按照公安部门监督体系,会很快给投诉者答复;
如果是底商的宠物店扰民,可以先在网上查询其是否有寄养和售卖资质,所属区域是否为本市重点管理区域。若无相关资质,就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举报,如果所处区域为本市重点管理区域,则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被宠物狗咬伤或抓伤,清理伤口后应立即到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并依据侵权法规定要求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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