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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27 27
领养宠物的本?呢物宠到养意是救助流浪动物,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但打着宠物“免费领养”旗号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加价、捆绑消费甚或诈骗犯罪等一系列套路。 我们怎样才能识破这些骗局,真的免费领养到宠物呢?
1、发频纷纠”养领宠物“免费领养”纠纷频发
在闲鱼、微博等平台,搜索免费领养信息,可以看到各种可爱的宠物图片,均声称“无偿、免费送养”。但其中一些送养人或者宠物店主打着“免费”的旗号,以“为宠物好”“关心宠物”等名义,利用领养人的爱心套路对方,所用方式如捆绑销售高价劣质宠物玩具、零食和用品或者签订固定购买协议等,使领养人付出超过宠物本身价值的成本,牟取利益。免费送养宠物最后却成了“强卖”,被套路的领养人质疑宠物领养协议是否公平合理,不愿继续履行协议,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小张在免费领养宠物狗时就遭遇了捆绑销售的套路。他和宠物店签订领养协议时,对方告知,宠物狗已经接种两针疫苗,再加上第三针疫苗,需要补偿疫苗费用共计788元,小张认为在情理之中,于是爽快支付。正准备带狗离开时被店主拉住,对方以宠物狗刚出生没多久、去新家容易拉肚子为由,要求小张购买“原狗粮”、配套羊奶粉以及益生菌等,小张又支付了1700余元。后来,小张上网查看时发现,这些产品的报价均远超实际价格。不仅如此,宠物狗在领养后第三天就生病了。自费检查结果显示,宠物狗感染了病毒。小张去宠物店维权,店主不能出示“狗已接种两针疫苗”的凭证,且称第三针疫苗必须和狂犬疫苗捆绑使用,在店内接种必须先缴纳300元狂犬疫苗费用。而针对维权宠物领养人,店主仅表示“宠物死了免费换,但绝不退”。
小王也曾因签订固定购买协议而被套路。他在某宠物店“免费领养”了一只蓝猫,领养时需要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即每月在该店固定消费300元,为期12个月。后续购买宠物用品时,小王发现,自己高价购得的猫粮并非名牌,也不适合小猫食用,且猫砂中含有大量粉尘,几乎没有结团除臭效果。但如果要解除购买协议,小王必须支付远超该猫市场价的违约金,即使后续猫咪生病死亡,领养人也必须买够12个月宠物用品。
诸如此类的“免费领养”骗局让不少爱宠人士深受其害。
2、违反免费领养协议或须赔偿
免费领养宠物时,大多数人都会像小王一样,被要求签订“免费领养协议”。 这样的宠物免费领养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呢?如果领养人违约没有遵守协议约定,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解释说,就宠物送养方与领养方订立的《宠物领养协议》合同性质而言,一般约定宠物送养方将宠物交由领养方免费领养,领养方并不需要为此向送养方支付相应价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领养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
《宠物领养协议》一般还约定由领养方每月从送养方处购买一定价值的宠物生活用品,这种附加了购买宠物生活用品义务的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种固定购买协议除了作为赠与合同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之外,在送养人和领养人双方之间也成立买卖合同。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小明与小红签订了《免费领养合同》,双方约定:小红(乙方)领养小明(甲方)的一只宠物猫,价值1300元;合同期限为15个月,在此期间,小红每个月到小明的宠物店消费最低240元;小红如有任何事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向小明赔付1000元和猫咪原价。合同签订后,小红按照约定支付了5个月的最低消费金额共1200元,但未支付剩余金额,小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免费领养合同》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明将宠物猫交付小红后,小红未按合同约定向小明支付每月的最低消费金额,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法院最终判决小红支付宠物猫费用1300元,并赔偿1000元。
“时下,很多免费的《宠物领养协议》都如小红与小明的约定,领养宠物的同时伴随其他义务,这种附随义务表现为支付押金、捆绑消费、送养人定期探视等形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如果领养人违反附随义务的约定,则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被免费领养的宠物出现健康问题,送养人作为赠与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免费的《宠物领养协议》约定了固定购买宠物用品等附随义务,送养人应当在附随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即面临领养人拒绝接受宠物或者解除合同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了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即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送养人明知宠物存在问题,故意不告知领养人,后宠物咬伤别人使领养人遭受损失的,则送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借“免费领养”诈骗或担刑责
上述情况虽然存在领养套路,但宠物是真实存在的,支付相应对价后,确定能领养到宠物。更有甚者,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免费宠物领养信息,虚构宠物免费送养事实,在爱宠人士支付托运费等费用后将其拉黑,诈骗他人钱财。
李某在网上购买了虚假速运公司网站,然后由张某委托吴某帮忙,在网上发布免费送养宠物等虚假信息的网帖,并留下他们三人的QQ号供有收养宠物意愿的人士联系。一旦有人通过上述QQ号联系时,他们相互配合,以接受送养宠物必须缴纳快递费、空运氧气箱费、办理提货卡工本费和押金等名目诱导对方转账支付。在领养人按要求支付完相关项目的费用后,吴某等人又以系统无法识别为借口,要求领养人重新转账激活系统,诱导对方不断转账,直至领养人觉察被骗后,就将领养人拉黑。不到一年时间,吴某等三人先后骗取了15人的钱财共计4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并处罚金。
这种“免费领养宠物”新型诈骗犯罪一般以喜欢养宠物的年轻人为诈骗对象,多以物流公司为载体,以异地跨省须收取航空托运费、笼子费为由骗取钱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上述以虚构免费送养宠物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属于诈骗,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免费领养宠物”是一种流行于网络的新型诈骗手段。对于网上发布的免费领养信息,领养人需要仔细核对,切勿同情心泛滥或者贪小便宜心理作祟,盲目相信对方。领养宠物最好选择同城当面领养,谨慎选择异地领养。宠物在外地时,领养人最好自己选择正规物流公司和货到付款方式,切勿轻易汇款或转账。一旦发现被骗,应保存证据,立即报警。
以领养代替购买的出发点是给濒临流浪困境的宠物一个温暖的家,如果这背后套路满满、充满算计甚至是诈骗,则丧失了原有之义,也让爱宠人士心寒。爱宠人士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选择正规领养,积极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净化宠物市场的不良风气。宠物领养信息的网络发布平台也要把好关,审核领养信息的真实性。一旦发现问题卖家,要及时下架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供图:视觉国内
糟心
说好的“免费”却搭进去千元
“求助,免费领养被骗。”在社交软件上敲下这行字时,上班族庄静慧心中仍有几分气愤和懊悔。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上了“免费领养”的当。前段时间,庄静慧在某视频平台看到“免费领养猫咪”的信息,喜爱小动物的她,瞬间就动了心。在与对方简单沟通后,她就去现场见面签订了合同。
“当时猫咪很可爱,也很活泼。看着小动物那么讨人喜爱,我脑子一热,就与店家签了一份《领养合同》。”庄静慧说,当天除了签合同,她还花了698元买了一袋猫粮、一盒益生菌、一管营养膏等宠物用品。合同中还约定,需每月在店里购买一包249元的猫粮,而后她带走了那只三个月大的猫咪。 回到家后几天,她才发现猫咪精神状况逐渐不好,甚至生了病。为此,她又花了近2000元给猫咪治病。“明明是免费领养,为什么最终变成了这样?我不求店家赔偿医药费,但猫粮钱是不想让他继续赚了。”
在网络上,不少网友都在分享自己轻信免费领养信息后遇到的套路或骗局。除了“免费领养”,还有一些人是打着“无偿领养”“公益领养”的名号,将宠物价格故意标到0.01元等类似超低价,以此来吸引爱宠者的目光。但即使是“免费”“无偿”或者“公益”,当爱宠者真正与其沟通接洽,却总逃不掉被对方张口要钱。
上班族武勇,也被“免费领养”骗去了450元。“店内所有宠物都是爱心无偿领养, 付下宠物的疫苗费和运费就可以抱走。”看到这样的介绍后,武勇很快联系上了店家。一番沟通后,店家要求其添加微信号,并表示微信上有全程的售后指导。在微信中,店家又发来支付宝收款码收取疫苗费和运费。等到前后转过去450元后,对方仍向武勇推销宠物用品,并没有将宠物快递给他的意思,在几番交涉后,对方声称因武勇不满足领养条件不再快递宠物,并无法退款。这时,他才恍然发现中了圈套。
某宠物店员工介绍,并不是所有的“免费领养”都是骗局。有些爱宠人士也确实会要求领养者签协议缴纳一定的押金,但只是为了降低风险,约定日后归还。但 有相当一部分网络上的领养信息,是拿着“免费、无偿”来引诱人。对于一般爱宠人士来说,很难分辨其中的风险,很容易就陷入被套路欺骗的境地。
套路
善于包装名头 步步引诱交钱
不少“免费领养宠物”信息,往往都善于包装,甚至有一些固定话术或使用“网图”宠物。骗人的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从多位受骗者投诉反馈的情形来看,发布虚假“免费领养”信息的人,大多会使用一些“正当”理由包装。比如,“猫舍倒闭”“家里猫咪太多求领养”“将去往外地工作,无法带走”……有的信息发布者,甚至会在末尾标注自己所在的小区或商圈位置。
具体的套路类型上,则主要有签订合同骗取押金(不退押金)、骗取疫苗费托运费、免费送宠物但必须购买粮食,甚至直接卷款走人等等。
经过辗转,记者联系上一家“由于疫情原因猫舍倒闭”的店家,其在广告中宣称“猫咪全部免费低价领养”。他说,自家宠物可同城自提,异地可空运托运。而对领养者的要求,则主要是“有爱心,有工作,有能力富养,不能转卖丢弃”。
简单交流后,店家直截了当表示是“买猫粮免费领养的”,并建议可以先看看朋友圈的宠物,“每只都不一样。”记者发现,其朋友圈几乎每天都更新数十条“领养”信息,每条信息的模板基本为“××弟弟,(配×个月猫粮,×××免费领养)”。“×××这个数字,就是猫粮的价格,一次性买清。”记者发现,如果要“免费领养”该店家发布的品种猫,必须支付的猫粮费用为688元至2188元,购买猫粮的时间则主要在3个月至12个月之间。他表示,除了这一项猫粮费,并无其他费用。
与该店家的“坦诚”不同,更多的“免费领养”“公益领养”则是欲盖弥彰,环环紧扣,捆绑了多种费用。
“对方称自己是猫舍,免费公益领养。我添加联系方式付了一分钱后,就开始让我付运费,而后又向我要保证金,后来又说猫容易在路上闷死,让我给猫租保温航空箱。每一步都在向我要钱。”牛红丽就遇到了这样的连环“领养局”。最让她生气的是,在缴纳完五六百元后,最终“连猫的影子都没见到”,她希望类似利用他人爱心骗钱的行为,能够被严查,“而且我专门对比了,对方用的宠物图片,也是各个平台都在用的网图。”
探因
利润高弃养多 出问题难追责
为何“免费领养”的套路频发?采访发现,背后主要原因之一,是近年来宠物的繁殖门槛降低,为获取更大利润,有人大批量繁殖宠物。宠物被弃养的趋势,也造成大量宠物亟待领养。
“打着‘免费领养宠物’广告或宣传的,基本都是品种猫。”某宠物店员工介绍,很少有人拿着普通猫来宣传。多年以前,繁殖猫狗尤其是品种类宠物,门槛和成本偏高,不仅要求有相关资质,成功繁殖的数量也少。后来,随着需求旺盛,一些猫狗贩子的家庭作坊式繁育流行,为获取更大利润,采取了批量繁殖的方式。
宠物被弃养也是领养信息多的原因。“我自己就领养了一只流浪猫,当时在单位附近发现的,不知道谁丢的。”上班族杨林说。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现在大概有4000万只流浪猫狗,每年有高达约50万只宠物被遗弃,其中有80%来自人为抛弃。
不论是批量式繁殖,还是随意弃养,都给宠物健康带来了更大隐患。而这也让愿意领养者面临着尴尬——即使是交钱领养了宠物,一旦宠物生病或出现问题,领养者常常很难找到送养方责任。
庄静慧领养的猫咪,就在第三天出现了打喷嚏、软便等问题。检查一番后,获知猫咪贫血严重,且有猫瘟,然而送养方却一口咬定并不是自己的责任。缴纳了3600元押金的孙玲,也在宠物到家的第六天,突然发现有严重的耳螨,且眼睛发炎。经过宠物医生检查,宠物还存在营养不良等问题。“很难不认为对方是已知宠物健康不佳,仍将其作为合约宠物供人领养。但反馈问题后,对方不予理睬。”
北京黑豹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李理呼吁,一旦选择养宠物就要负责。不能随意放生宠物任其流浪,否则宠物携带的疾病、寄生虫等传染源会对北京本地区的野生动物产生干扰,对本地生物多样性的稳定产生影响。四川省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行政部主管乔伟则说,希望大家多从正规渠道领养动物。比如“全国各地领养日”以及动物保护中心,这些一般都不收费。 在领养前先要问清费用问题,有疑问的话可以不领养。 最好看到实物再领养,“希望大家多领养流浪动物,而不是那种好看的品种类宠物。”
国内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领养猫狗需要办理相关证件,做好防疫和健康防护措施。一些以“免费领养”为名发布的信息,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销售模式,“要求你去缴费、办卡、买粮等。虽够不上诈骗罪,但把他人善心当成盈利的工具,损害了社会善良。”朱巍提醒,这背后甚至不能排除存在有组织的产业链。“领养小动物是长期的过程,不能随意弃养。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更要综合考虑自己的经济和持续领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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