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套路,停止交易 宠物“免费领养”骗局怎么破
有套路,停止交易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看到宠物领养信息后,深圳的张川添加了对方微信。送养人声称自家宠物店救助的流浪猫狗正在寻找新主人,品种齐全,只需支付顺风车费即可免费领养到家。然而第一次付钱后,送养人又
有套路,停止交易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看到宠物领养信息后,深圳的张川添加了对方微信。送养人声称自家宠物店救助的流浪猫狗正在寻找新主人,品种齐全,只需支付顺风车费即可免费领养到家。然而第一次付钱后,送养人又以宠物晕车呕吐需要换专业宠物运输车、宠物状态不好运输需要支付保证金等借口前后三次索要相关费用。
支付近700元后,张川并未领到爱宠,这时,送养人告知其需要继续支付600元,并摊牌称:宠物并非免费送养而是销售。
以免费领养名义售卖宠物的销售手段已经从线上蔓延到线下。苏州的孙孔武在线下宠物店领养宠物时也被相似手段套路,支付了1700多元却得到了一只患病宠物。
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记者搜索发现,宠物“免费领养”骗局频发,且不断衍生出各类新型领养骗局。对此,有猫舍老板告诉记者,近几年,部分猫贩子和后院猫舍恶意竞争,随意繁殖,品种猫价格跳水严重,“不玩血统,不玩品相,只玩便宜”已经成为圈内共识。价格跳水之下,个人猫舍囤积的大量品种猫出现售出困难,这也导致了市面上各类销售套路层出不穷,甚至有猫舍借“免费领养”套路消费者。
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泽东表示,宠物店以“免费领养”为由引诱领养人不断缴费,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以上,可能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受害领养人群体可以选择集体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层层加价的“免费宠物领养”
特别想要柯基犬的孙孔武每次出门看到宠物店都会咨询柯基犬售卖情况。9月19日,在一家名为“黄家爱宠物”的小型宠物店内,孙孔武被店主告知,店内正好有一批救助宠物正在寻找领养家庭,其中恰好有一只柯基犬。
孙孔武“领养”柯基犬的宠物店。受访者供图
喜出望外的孙孔武正准备签订领养协议时,却被对方告知,狗狗已经接种两针疫苗再加上第三针疫苗需要孙孔武先补偿疫苗费用共计788元。觉得店主要求并不过分的孙孔武爽快地支付了疫苗费用。正准备带狗狗离开的孙孔武又被店主拉住,对方声称,柯基犬需要定期美容,狗狗前主人在这里购买过一张650元的洗澡卡可以一起继承。
之后,店主又以狗狗年纪小去新家容易拉肚子为由要求孙孔武购买“原狗粮”、配套羊奶粉以及益生菌,最后又加上消毒水等杂七杂八费用,孙孔武一共支付1700余元。
回家后,反应过来的孙孔武上网查看发现,店主的疫苗、狗粮、羊奶粉、消毒水等产品报价均远超实际价格。不仅如此,花费1700元购买的狗狗在回家后的第三天晚上呕吐不止,不停干咳,口吐黄色泡沫。自费检查后孙孔武才得知狗狗感染上了冠状病毒。
如果狗狗已经接种疫苗为何还会感染冠状病毒?
跑去店内维权的孙孔武在和老板交涉时发现,店主声称的“狗狗已经接种两针疫苗”并没有相关凭证,而包含在788元疫苗费用中的第三针疫苗必须和狂犬疫苗捆绑使用,而想要在店内接种第三针疫苗就必须先缴纳300元的狂犬疫苗费用。
第三次去宠物店和店主沟通时,孙孔武碰到了两位来维权的宠物领养人,其领养的猫咪也同样出现了呕吐症状,存在健康问题。而针对维权宠物领养人,店主仅表示“宠物死了,免费换,但绝不退”。
云南昆明一猫舍老板何燕则向记者讲述了另一种“免费领养”套路。
何燕称,自己的一位顾客曾在宠物店“免费领养”了一只蓝猫,但需要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每月固定消费300多元,为期12个月。后续购买宠物用品时,领养人发现,自己高价购得的猫粮为杂牌猫粮,配料表内含有大量诱食剂,猫粮品质一言难尽,并不适合猫咪食用;而猫砂则含有大量粉尘,结团除臭效果几乎没有,品牌名则从未听过。想要解除购买协议,就必须支付远超猫咪市场价的违约金,即使后续猫咪生病死亡,领养人也必须买够12个月宠物用品。
小红书博主“君君de家庭猫屋”则在自己的小红书笔记中详细介绍了“免费领养”骗局。
他称,宠物市场竞争激烈,不怀好意者利用大众对宠物市场的不了解,尤其是捡漏心理和同情心骗取钱财。常见的“免费领养”骗局可以分为省外骗局和省内骗局。省内、省外骗局中的“领养信息”常见于电商平台、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社交媒体平台等,且信息内都具有免费、无偿、定金、运费、保证金、品种宠物等共性。省外骗局中,猫贩子通常以精美图片和免费领养为噱头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运费、保证金、疫苗费等,消费者付钱后,轻则到货与图片不符或收到发病宠物,重则直接被骗钱拉黑;省内骗局中,猫贩子经常打着同城免费领养的噱头,使用同一账号持续发布不同品种的宠物免费领养信息,利用同城骗取路费或定金等,同样轻则领养到发病宠物重则付首款后被拉黑。
宠物领养乱象背后
何燕告诉记者,2015年自己刚接触品种宠物市场时,一只品相一般的蓝猫售价在6500元左右,如今300-500元即可购得。
以金渐层为例,售价在千元以上,但市面上百元售价的金渐层并不罕见。
何燕猫舍内的金渐层。受访者供图
“不玩血统,不玩品相,只玩便宜”已成了宠物市场的新常态。低廉的售价往往对应着不纯的血统和一般的品相,但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低价往往更受欢迎。
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想要购买品种猫,可以有高端猫舍、普通猫舍、后院猫舍、家庭繁育或者猫贩子几种途径。其中高端猫舍一般在国外注册猫舍拥有资质证明,猫咪直接从国外引进,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保密血统的纯正性;普通猫舍猫咪血统次之;后院猫舍则完全没有任何资质,以批量繁殖售卖为主,对猫咪血统要求不高。高端猫舍价格较贵,但猫咪血统纯正,一般绝育后才会对外出售;普通猫舍猫咪质量各有参差,售后相对比较完善,价格也高于其余几种;后院猫舍、家庭繁育以及猫贩子渠道则适合预算较低人群, 这些商家没有相应资质,部分商家售后服务难以保证,出现纠纷概率也较大。
何燕透露,一般情况下,一家宠物店会和多家猫舍合作,供不同预算的顾客挑选猫咪。有的猫舍还会在线下开店,专门售卖猫咪,宣传自己的猫舍品牌。在线上,猫舍也会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注册账号,买投放,请专业摄影师拍摄广告宣传个人猫舍品牌。 对猫舍来说,由于饲养成本较高再加上活体养殖和后续销售不可控性较大,做猫咪活体生意并非盈利大头,更重要的还是打造个人品牌,开辟自己的宠物工厂,生产宠物用品。
随着近几年部分后院猫舍的低价打压,再加上大环境因素影响,普通猫舍的生意越来越差。
何燕在猫舍附近的小板桥猫狗市场走访调研时发现,市场内商户大多倾向低价快速走量的生意模式,到手一周还未售出的宠物即可被列为长期未售出。
广西柳州的猫舍老板陈莫涵表示,在圈内有一个说法,市面上90%的猫都是后院猫,个体猫舍生意越来越难做。陈莫涵告诉记者,在柳州的一个大型猫舍交流群内,每天看到最多的就是猫舍转让信息。
何燕表示,近几年,在以价格为竞争着力点的大环境下,一些猫贩子扰乱市场,凭借“免费领养”或“低价领养”套路逐渐发展壮大,甚至发展成全国连锁店。
在小红书上以“广州云宠”为关键词搜索可以得到100+篇笔记,其中不乏避雷、维权帖。在小红书博主展示的领养合同中,“云宠”主要以“免费领养”为由头,要求领养人缴纳押金,按阶段返款或者每月定量购买宠物用品, 还有要求上交猫咪生育后首胎幼崽等“免费领养”条款。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广州云宠”可以得到10余条投诉结果,投诉内容主要为押金不退和收到猫咪为病猫两种情况。
后院猫并不一定代表低品质,没有资质的后院猫舍适合预算较低的人群,但猫贩子的各类骗局严重影响到了市场生态,让何燕头疼不已。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宣传“领养代替购买”是陈莫涵一直以来坚持的事情。做了几个月猫舍生意后,陈莫涵转变了经营策略,将以盈利为主的猫舍转变为个人公益性质的猫咪救助站。
在小红书账号“祥宁嫂嫂”的个人简介中,他写道“个人性质救助,目前超饱和,希望大家可以来领养这些可怜的毛孩子,也算给我减轻点负担”。在陈莫涵的猫舍中,目前共有30多只猫咪,其中绝大多数是被人遗弃的受伤品种猫。
陈莫涵的猫舍。受访者供图
治疗好流浪猫后,为猫咪寻找领养也是一个让陈莫涵头疼的问题。
猫贩子破坏市场生态的行为也已经影响到了猫舍老板陈莫涵的日常生活。每次发布流浪品种猫免费领养帖子时,他总会遭到网络暴力。“应该是曾经因此受骗的消费者过于敏感,从而让自己遭到无端辱骂。”陈莫涵表示。
何燕也向记者反映,自己经常遇到“暴躁”的消费者,一看到“定金”“小偿”等字眼就怀疑自己,甚至有的人一言不合就大骂自己是骗子。
领养宠物如何避坑?
针对上述“免费领养”乱象,孟泽东表示,宠物店以“免费领养”为饵引诱领养人不断缴费,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以上,可能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受害领养人群体可以选择集体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孙孔武的案例,孟泽东认为,虽然该交易名义上为“免费领养”,但消费者实际已经支付合理对价,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规定,宠物店对于交付的宠物具有一定的瑕疵担保责任。如果宠物店明知宠物已患病却依旧交付,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全额退款。
针对“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免费领养宠物”现象,孟泽东提出,如果领养人所购得的宠物用品品质恶劣,不适宜宠物使用,领养人可以诉请要求解除固定消费合同,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违约金不会超过对方实际损失的30%,宠物店拟定的高额违约金带有一定的恐吓意味,经过专门机构鉴定,如果猫粮确实存在问题,领养人甚至可能无需支付违约金。
针对网络上各式各样的品种猫免费领养骗局,陈莫涵从送养人的角度表示,真正想要送养猫咪的人很乐意和领养人沟通猫咪具体情况,而不是只惦记着猫咪的猫粮从哪里购买。 负责任的送养人一般都会要求领养人亲自接猫,而非一味借天价运送费牟利。陈莫涵认为,免费领养品种猫并不一定都是骗局,但捡漏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照顾曾经患病,身体素质较差的品种猫。
何燕则从多年行业经验出发表示,领养或购买前一定要亲自上门查看,实在没有条件可以视频连线;只要涉及到付费领养,一定要确保合同内写有宠物30天质保;行业内很少有超过30%定金的现象;宠物运输尤其是猫咪基本都是空运,陆运很少,运费基本不超过600元;正规猫舍通常会免费提供“过渡粮”,而非高价出售猫粮。
孟泽东也提醒消费者, 在看到“免费”领养时一定要格外小心,对于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一定要进行仔细询问; 在领养宠物时,应尽量选择有资质、信誉高的宠物店领养,如果条件允许,建议通过线下交付,必要时可要求宠物店出具宠物健康报告;再次,要与宠物店签订完善的领养合同,尤其对于宠物健康状态和纠纷处理方案进行详细约定; 保留好交易全过程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应受访者要求,文内张川、孙孔武、何燕均为化名)
宠物“免费领养”骗局怎么破
领养宠物的本意是救助流浪动物,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但打着宠物“免费领养”旗号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加价、捆绑消费甚或诈骗犯罪等一系列套路。 我们怎样才能识破这些骗局,真的免费领养到宠物呢?
1、宠物“免费领养”纠纷频发
在闲鱼、微博等平台,搜索免费领养信息,可以看到各种可爱的宠物图片,均声称“无偿、免费送养”。但其中一些送养人或者宠物店主打着“免费”的旗号,以“为宠物好”“关心宠物”等名义,利用领养人的爱心套路对方,所用方式如捆绑销售高价劣质宠物玩具、零食和用品或者签订固定购买协议等,使领养人付出超过宠物本身价值的成本,牟取利益。免费送养宠物最后却成了“强卖”,被套路的领养人质疑宠物领养协议是否公平合理,不愿继续履行协议,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小张在免费领养宠物狗时就遭遇了捆绑销售的套路。他和宠物店签订领养协议时,对方告知,宠物狗已经接种两针疫苗,再加上第三针疫苗,需要补偿疫苗费用共计788元,小张认为在情理之中,于是爽快支付。正准备带狗离开时被店主拉住,对方以宠物狗刚出生没多久、去新家容易拉肚子为由,要求小张购买“原狗粮”、配套羊奶粉以及益生菌等,小张又支付了1700余元。后来,小张上网查看时发现,这些产品的报价均远超实际价格。不仅如此,宠物狗在领养后第三天就生病了。自费检查结果显示,宠物狗感染了病毒。小张去宠物店维权,店主不能出示“狗已接种两针疫苗”的凭证,且称第三针疫苗必须和狂犬疫苗捆绑使用,在店内接种必须先缴纳300元狂犬疫苗费用。而针对维权宠物领养人,店主仅表示“宠物死了免费换,但绝不退”。
小王也曾因签订固定购买协议而被套路。他在某宠物店“免费领养”了一只蓝猫,领养时需要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即每月在该店固定消费300元,为期12个月。后续购买宠物用品时,小王发现,自己高价购得的猫粮并非名牌,也不适合小猫食用,且猫砂中含有大量粉尘,几乎没有结团除臭效果。但如果要解除购买协议,小王必须支付远超该猫市场价的违约金,即使后续猫咪生病死亡,领养人也必须买够12个月宠物用品。
诸如此类的“免费领养”骗局让不少爱宠人士深受其害。
2、违反免费领养协议或须赔偿
免费领养宠物时,大多数人都会像小王一样,被要求签订“免费领养协议”。 这样的宠物免费领养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呢?如果领养人违约没有遵守协议约定,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解释说,就宠物送养方与领养方订立的《宠物领养协议》合同性质而言,一般约定宠物送养方将宠物交由领养方免费领养,领养方并不需要为此向送养方支付相应价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领养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
《宠物领养协议》一般还约定由领养方每月从送养方处购买一定价值的宠物生活用品,这种附加了购买宠物生活用品义务的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种固定购买协议除了作为赠与合同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之外,在送养人和领养人双方之间也成立买卖合同。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小明与小红签订了《免费领养合同》,双方约定:小红(乙方)领养小明(甲方)的一只宠物猫,价值1300元;合同期限为15个月,在此期间,小红每个月到小明的宠物店消费最低240元;小红如有任何事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向小明赔付1000元和猫咪原价。合同签订后,小红按照约定支付了5个月的最低消费金额共1200元,但未支付剩余金额,小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免费领养合同》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明将宠物猫交付小红后,小红未按合同约定向小明支付每月的最低消费金额,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法院最终判决小红支付宠物猫费用1300元,并赔偿1000元。
“时下,很多免费的《宠物领养协议》都如小红与小明的约定,领养宠物的同时伴随其他义务,这种附随义务表现为支付押金、捆绑消费、送养人定期探视等形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如果领养人违反附随义务的约定,则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被免费领养的宠物出现健康问题,送养人作为赠与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免费的《宠物领养协议》约定了固定购买宠物用品等附随义务,送养人应当在附随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即面临领养人拒绝接受宠物或者解除合同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了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即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送养人明知宠物存在问题,故意不告知领养人,后宠物咬伤别人使领养人遭受损失的,则送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借“免费领养”诈骗或担刑责
上述情况虽然存在领养套路,但宠物是真实存在的,支付相应对价后,确定能领养到宠物。更有甚者,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免费宠物领养信息,虚构宠物免费送养事实,在爱宠人士支付托运费等费用后将其拉黑,诈骗他人钱财。
李某在网上购买了虚假速运公司网站,然后由张某委托吴某帮忙,在网上发布免费送养宠物等虚假信息的网帖,并留下他们三人的QQ号供有收养宠物意愿的人士联系。一旦有人通过上述QQ号联系时,他们相互配合,以接受送养宠物必须缴纳快递费、空运氧气箱费、办理提货卡工本费和押金等名目诱导对方转账支付。在领养人按要求支付完相关项目的费用后,吴某等人又以系统无法识别为借口,要求领养人重新转账激活系统,诱导对方不断转账,直至领养人觉察被骗后,就将领养人拉黑。不到一年时间,吴某等三人先后骗取了15人的钱财共计4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并处罚金。
这种“免费领养宠物”新型诈骗犯罪一般以喜欢养宠物的年轻人为诈骗对象,多以物流公司为载体,以异地跨省须收取航空托运费、笼子费为由骗取钱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上述以虚构免费送养宠物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属于诈骗,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免费领养宠物”是一种流行于网络的新型诈骗手段。对于网上发布的免费领养信息,领养人需要仔细核对,切勿同情心泛滥或者贪小便宜心理作祟,盲目相信对方。领养宠物最好选择同城当面领养,谨慎选择异地领养。宠物在外地时,领养人最好自己选择正规物流公司和货到付款方式,切勿轻易汇款或转账。一旦发现被骗,应保存证据,立即报警。
以领养代替购买的出发点是给濒临流浪困境的宠物一个温暖的家,如果这背后套路满满、充满算计甚至是诈骗,则丧失了原有之义,也让爱宠人士心寒。爱宠人士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选择正规领养,积极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净化宠物市场的不良风气。宠物领养信息的网络发布平台也要把好关,审核领养信息的真实性。一旦发现问题卖家,要及时下架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供图:视觉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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