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爱犬挂牌了吗 青岛市最新养犬条例解读
你的爱犬挂牌了吗
开始进行犬只登记在家门口就能办理犬牌帮助爱犬办理登记备案还没办理犬只登记的小伙伴们快把你的爱犬叫过来去领它的牌牌啦分 区 管 理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你的爱犬挂牌了吗
开始进行犬只登记
在家门口就能办理犬牌
帮助爱犬办理登记备案
还没办理犬只登记的小伙伴们
快把你的爱犬叫过来
去领它的牌牌啦
分 区 管 理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用户应主动办证,按时年审。
莱州市重点管理区范围:市区内,“东环路以西,南阳河东路以东,南阳河北街、文泉东街以北,北苑路以南”范围内区域。
条 例 解 读
莱州公安带你详解《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
在重点管理区内:
1、实行登记、收费制度,设定养犬和登记条件,并植入电子识别标识,养犬登记和办理犬只续养手续应当向公安机关交纳养犬管理费,具体收取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实行“一户一犬”制度,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除特殊情形外单位不得饲养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内,本条例施行前已饲养的超出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养犬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养犬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
3、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不长于一点五米的犬绳(链)牵领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为允许饲养的大型犬只佩戴嘴罩,主动避让他人。即时清除犬粪,确保环境卫生,是养犬者的法定义务,不容推卸。
办 理 流 程
为了方便广大养犬市民就近办理犬只登记手续,莱州市公安局联合莱州市农业农村局选定4家宠物医院作为犬只管理服务站,为广大养犬市民办理犬只登记。
广大市民可关注或微信公众号,在“微警务”板块选择“犬证办理”,实行网上自愿选、就近办,自己不能操作的市民朋友可携带相关材料到莱州市犬只管理服务站,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
禁 养 犬 种
处 罚 规 定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处罚规定
1、不依法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一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2、违法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自行处置,处每只一千元罚款;逾期仍未处置的,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3、携犬出户不束犬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犬吠扰民不及时制止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不即时清除犬粪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最新养犬条例解读
《条例》发布以后将施行养犬登记和缴费制度。养犬人取得犬只后,应当携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市公安局依托宠物医院等社会资源,在市内三区和崂山区选定24家宠物医院作为养犬登记服务站,完成了养犬登记收费系统建设,并派驻民警和辅警开展养犬登记和收费相关工作。
对于烈性犬实行禁养和犬只限养制度。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确定了烈性犬名录,居民不得饲养名录中规定的烈性犬。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办理犬只免疫登记的,不受此数量限制。
6月8日起,在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养犬信息登记、免疫和加施电子标识等工作,希望广大养犬市民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主动为犬只登记挂牌 、免疫挂标,依法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政策解读
1.哪些区域不允许遛犬?
禁止携犬进入下列三类场所:第一类场所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第二类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 、纪念馆、体育场馆 、海水浴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第三类场所包括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厅、候机室;携犬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并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这个规定的限制。 其他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可以禁止携犬进入其经营管理场所,但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2.楼里有很多养狗的,狗叫声扰民,怎么办?
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遇到这种养犬扰民的情况你应当立即拨打当地派出所的养犬举报电话,公安民警会尽快出警进行处置。
3.我被邻居养的狗咬伤了,应该怎么办?
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你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会及时出警进行处置,对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过失造成的犬只伤人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小区旁边有一家单位养了一条狼狗,有时候不拴绳跑出来,路人都很害怕,怎么办?
依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单位违反规定饲养护卫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没收犬只。你应当立即拨打当地派出所的养犬举报电话,公安民警会尽快出警进行处置。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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