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猫”不符合约定 花费近5万多元托运的宠物狗途中死亡

网购“宠物猫”不符合约定
浙江温州的林先生花近万元网购一只猫用于配种,但收到的猫却像流浪猫,且卖家一再拖延退换货。近日,温州鹿城区法院一审宣判该起买卖纠纷案,支持林先生要求卖家“退一赔三”的主张。20

网购“宠物猫”不符合约定

浙江温州的林先生花近万元网购一只猫用于配种,但收到的猫却像流浪猫,且卖家一再拖延退换货。近日,温州鹿城区法院一审宣判该起买卖纠纷案,支持林先生要求卖家“退一赔三”的主张。

2021年8月21日,林先生为了给家养的猫配种,在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发布求购“长毛金渐层12色种公猫”的信息。位于福建的张某看到消息后联系林先生,表示有其需要的猫只。双方添加微信后协商购猫事宜。经多次协商,次日双方确定宠物猫的具体色号、价格等内容。林先生反复强调自己求购的猫只是“12色”,张某将林先生所购宠物猫的相关视频发送给他确认后,林先生向张某微信支付500元作为定金。张某多次保证宠物猫会符合林先生要求,并称其与该宠物猫养户己合作两年,如有问题可以直接找他。

去年8月24日,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达成电子《购猫协议》,确定购买猫只的细节,价格为9500元,费用包含疫苗、体内外驱虫、运输费用。卖家张某承诺使用航空托运、三天内发货、发现有任何外形不符或疾病买家可无条件退回,退还费用。

网购“宠物猫”不符合约定 花费近5万多元托运的宠物狗途中死亡

双方微信协商截图

“本以电子版方式成立,即双方签字互相发送本合同电子版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林先生和张某使用微信“敲定”合同。

订立合同后,卖家主张林先生须先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支付剩余9000元并确认收货才能“发货”。林先生答应卖家并付款并确认。不料点了“确认”后,卖家态度变了。空运一再拖延,后被改为陆运,约定的三天内发货,林先生等到猫时,已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五天。

“这只猫品相差,卫生条件不好,有明显异味,还有跳蚤。”林先生主张其收到的猫像是“流浪猫”,市场价可能只值100元,与卖家张某承诺及拍视频确认的猫不符。林先生将接收的宠物猫拍摄视频发送张某,要求退货退款。

卖家张某解释的理由是:“那边(养户)货弄错了,也不是我想看到的。”随后以“会换回的”“明天拍视频给你”等理由拖延。

此后双方因退换猫、退还购猫款等事宜意见不一,产生诉争。林先生将卖家张某起诉至鹿城区法院,主张解除合同、“退一赔三”、赔偿运输费用及寄养费用等合计4万余元。

卖家张某未答辩。

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先生通过微信向张某购买宠物猫并支付货款,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合理行使权利。

张某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有多次出售宠物猫的记录,其与林先生交易过程中声称其出售的猫只是从其他养户处所得,已与养户合作多年,可以证明张某经常性从事宠物猫交易,可以认定为经营者。

达成交易时,张某在微信和购猫协议中多次承诺林先生所购宠物猫只和其发送的视频一致。在宠物猫交付过程中,张某在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上,多次违反承诺,最终交付给林先生的宠物猫与其提供的视频存在明显差异,与双方约定的显然并非同一只宠物猫。双方协商换货过程中,林先生质疑张某并无承诺的宠物猫,张某多次承诺会发送视频给林先生查看,之后也未兑现承诺,未向林先生证明其有约定的宠物猫。综合双方合同订立、发货方式、发货时间以及出现货不对板后张某未提供原物证据,向林先生交付明显与约定不符的宠物猫,其行为明显有悖诚信,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林先生要求撤销其与张某签订的购猫协议以及要求退还购猫款9500元并按照购猫款的三倍进行赔偿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林先生应当将接收的宠物猫退还张某。由此产生的返还宠物猫的运费、寄养费用均因张某违约行为造成,是客观需要支付的必要费用,酌情认定两项费用合计3500元。

综上,法院判决撤销双方订立的电子协议,张某需向林先生支付合计4万余元款项。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陈飞燕

校对:张艳

花费近5万多元托运的宠物狗途中死亡

日前,

网友张女士(化姓)发文称,

自己委托北京一家宠物托运公司,

从沈阳托运一条边牧犬

经韩国转机到达美国。

托运公司承诺全程有专人服务,

边牧犬到达韩国后

却多次出现不适,

后因急性胰腺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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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

张女士查阅资料发现

托运公司并不具备宠物托运的资质,

目前边牧犬已经在韩国火化,

但至今未收到对方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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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4万多元托运宠物狗

张女士介绍,她是辽宁沈阳人,目前人在国外,因疫情原因暂时回不了国,便想将家里的边牧犬托运到美国来陪伴自己。

8月9日,张女士母亲在抖音上找到了一家名为“快宠爱宠物托运”的店铺,与对方商量好将自家的狗通过空运的方式,从沈阳运到韩国,再由韩国运至美国。双方协商后,由张女士一方支付44500元的运费,托运公司承诺将全程安排专人照顾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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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托运公司从张女士位于沈阳的家中接走了狗,并拍摄了一段接狗的视频给她。“我的狗49斤,在那个小笼子里头都抬不起来。”张女士回忆,她付了2万元定金,特意买了大号的狗笼,但当时接狗的笼子并未按照要求来,她心里有些不放心。

此后几天,托运公司发来视频,张女士看到自家狗的身体状况良好,对方承诺将于22日通过包机的方式将狗运送至韩国。张女士母亲询问对方具体起飞时间和航班号,托运公司却并未给出具体信息。

到了约定时间,张女士一家再次询问狗的情况,并要求拍摄视频。对方回复称,“确实到韩国了,不到韩国到哪儿呢?”第二天,货运公司给张女士发来一段视频,张女士说,“视频里狗的眼睛很红,状态已经不好了。”

直到26日,再次收到托运公司的视频时,张女士揪心起来,“视频里狗的头已经抬不起来,也不吃东西了。”张女士说,托运公司催促她交尾款,才能更好照顾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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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张女士给托运公司交了24500元的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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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途中死亡

8月26日,张女士联系上货运公司的韩国负责人,对方称狗生了病,要求张女士交付医疗费,并发来一张韩国医院的病例条。

按照要求,张女士付了钱,并通过病例条联系上了医院的医生。医生告诉她,狗患了急性胰腺炎,送到医院的时候情况已经很严重了,已经大小便失禁,无法正常站立,生存几率很小。

28日,通过医生,张女士一家与狗打了视频电话,见了狗最后一面。其间,货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始终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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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她委托了货运公司在韩国将狗火化存在当地殡仪馆,前后支付了8500元的医疗和火化费用。她曾多次质问对方为何会出现这个情况,对方声称狗年纪太大,生病死亡与公司无关。

“到 我们也没有收到对方的一句道歉。”此后张女士再次联系托运公司,再未收到回复。

涉事公司疑不具备相关资质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信息,该货运公司抖音名称为快宠爱宠物托运店,其主体是上海伟仕博快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伟仕博快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营也为快递服务(信件及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销售五金电器、服装服饰。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人代表为徐某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网购“宠物猫”不符合约定 花费近5万多元托运的宠物狗途中死亡

在相关信息栏,记者并未看到该公司具有从事活体动物运输等相关资质。

网购“宠物猫”不符合约定 花费近5万多元托运的宠物狗途中死亡

9月4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的电话,均未接听。随后,记者在社交平台搜索该店铺名称和账号,均未查阅到相关信息。

经检索发现,购物平台上有一家名为“快宠爱宠物托运”的店铺,记者多次联系客服询问宠物托运事项,均未得到回应。

张女士称,她目前已经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会进行调查并尽快予以答复。

北京消费者服务热线接线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已接到相关投诉并记录,后续会跟公司注册地相关部门反映。

图片均来自受访者

来源: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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