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消费惹纠纷 合同细节需谨慎 男子带猫做绝育时傻眼了
宠物消费惹纠纷 合同细节需谨慎
网购宠物猫携带病毒引纠纷2022年5月,王女士以25000元的价格在某猫舍线上购买了一只蓝金小母猫。在交付前,王女士特别嘱咐猫舍要对小猫进行血常规和抗体检测。在确认检测
宠物消费惹纠纷 合同细节需谨慎
网购宠物猫携带病毒引纠纷
2022年5月,王女士以25000元的价格在某猫舍线上购买了一只蓝金小母猫。在交付前,王女士特别嘱咐猫舍要对小猫进行血常规和抗体检测。在确认检测结果没有问题后,王女士收到了心心念念的漂亮小猫。
但王女士很快发现小猫经常打喷嚏,体温也较高,遂安排对小猫进行血常规和抗体检测,还加做了一份抗原检测。尽管血常规检测和抗体检测显示没有问题,但抗原检测结果却显示这只小猫携带猫杯状病毒,虽然病原体载量较低,但依然属于病毒携带的范畴。
“这只猫我买来是打算做种猫的,现在检测发现有病毒,生育就可能存在问题,即便育崽,生下的小猫也有可能带病毒。”王女士马上联系猫舍,表示收到的猫健康有问题,怀疑收到的猫并不是视频中选择的那只,要求退猫退款。双方协商不成,王女士起诉至新吴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猫舍按照王女士的要求,对小猫健康状况进行了两项检测,其对检测结果也表示认同,双方并没有约定进行病毒抗原检测,所以王女士以其自行加做的抗原检测结果认定猫舍存在违约行为,该项主张不能得到支持。从双方微信聊天的记录看,王女士在合同订立之前并没有告知自己要将案涉宠物猫作为种猫,所以王女士无权基于此理由解除合同。
王女士同意采用第三方运输的方式交易,未到现场进行检测即下单交易,对于小猫的健康情况也仅通过微信发送的体检报告进行确认,该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在案涉宠物猫交付后才发现问题进行检测,无法完全确定检测结果是猫舍造成的。对此,认定王女士应当承担相关责任,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流浪猫绝育后患病突然死亡
不仅买卖宠物时会出现问题,当爱心收养流浪动物时也会面临问题。2022年2月初,李女士收养了一只三花母猫,经检验,发现这只猫携带猫冠状病毒。
当月下旬,李女士带着猫来到某宠物医院做绝育手术。术前,李女士按照流程签署了相关的手术告知书。随后,兽医师对猫实行绝育。但事后李女士才得知,当时进行手术的医师根本没有取得从事动物腹腔手术的许可资质。
术后初期,小猫体征良好,但不想拆线两天后,猫突然出现急性症状,经确认,发现小猫得了传染性腹膜炎。李女士继续选择到这家宠物医院对小猫进行治疗。但几天过去,猫的状况越来越差。不忍看小猫这么痛苦,李女士授意宠物医院对小猫进行了安乐死。
猫死了,可事情没有了结。李女士认为宠物医院作为绝育手术和术后服务的提供者,对于小猫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李女士多次与宠物医院进行沟通,要求赔偿,金额也从4000元逐步提升到10000多元,但双方一直没有协商成功,李女士将该医院诉至新吴区法院。
而针对医师无手术资质的问题,李女士也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举报,后农业农村局对该医院进行了行政处罚。 不解气的李女士还通过网上平台对该医院进行曝光。据医院负责人说,自从这件事在多个平台上曝光后,该医院就接到多个陌生电话,纷纷对医院进行指责辱骂,医院的正常经营受到了极大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主张小猫死亡是因宠物医院过错所致,应当就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及过错行为与小猫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李女士并未对此提供证据证明。
根据现有证据,宠物医院为小猫进行绝育手术的医师无腹腔手术资质,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但小猫进行绝育手术后,由李某自行护理,后患传染性腹膜炎,再安乐死亡,小猫死亡原因和绝育手术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存在较多的影响因素,在缺乏证据的前提下,难以认定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而小猫自身携带冠状病毒未予治疗,李女士作为饲养人未予重视、未行治疗,本身也存在过错,且在绝育手术前已告知相关风险,李女士仍然同意进行手术。综上,法院酌定宠物猫死亡的损失,由某宠物医院赔偿50%,由李女士自行承担50%。
养宠纠纷频发购买饲养需注意
宠物成为很多人的精神寄托,爱宠人士在进行有关宠物买卖、医疗、美容等方面的消费时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加。以无锡市新吴区法院为例,近两年涉宠物案件共计受理7件,这类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购买的宠物带有疾病、网上购买后发现实际收到的宠物并非图片上的宠物、宠物医院不当治疗导致侵权。
“前两个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后一个问题属于侵权纠纷,目前涉宠物类纠纷主要以上述两类纠纷为主。”新吴区法院硕放法庭副庭长叶涛告诉记者,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意对宠物的特征、品种、年龄及检测事项作出详细约定,特别是买受人如有繁育等目的的需向出卖人提出,避免交付后产生纠纷。出卖人对宠物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应当提供处于健康状态的宠物。
“宠物本身是一种活物,不确定因素较多,购买时最好能够多注意细节,详细确定交易条款,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应该面对面交易,避免收到之后因活物与图片、视频不符引发纠纷。”叶涛说。
叶涛表示,涉及宠物买卖,订立买卖合同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将活体宠物的具体特征、品种、年龄以及健康状况等作出明确的约定。像王女士在与猫舍通过网络订立合同时应当更加谨慎,对于买卖的各种细节在订立合同时就要尽量作出详尽的约定,以免在出现纠纷后无据可循。
对于侵权类案件,比如宠物医疗引发的争议,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侵权之诉,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新吴区法院江溪法庭法官助理王成英表示,爱心人士收养流浪小动物是爱心的体现,但在收养的过程中,要摸清新收养宠物的身体情况,及时做好防疫防病措施。若因诊疗发生宠物伤亡情况,应通过合理途径维权,避免矛盾激化,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与经营。宠物医院在为宠物进行诊疗时应确保资质齐全,诊疗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男子带猫做绝育时傻眼了
养了8个月后却发现是只母猫,
遇到这样的囧事,
猫主人退差价的要求
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去年2月,杭州男子小张(化名)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某宠物店发布的一则银渐层宠物猫广告,通过微信联系宠物店沟通后,双方敲定小张以25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银渐层公猫幼崽 ,并支付1000元定金。而后,小张前往宠物店提猫,同时付清了1500元尾款。
8个月后,随着幼猫渐渐长大,小张便将其带到医院进行绝育手术。 当小张收到术前检查单时,却傻了眼——自己的宠物猫居然是一只母猫!小张随即联系了宠物店,要求给个说法,并报销宠物猫的绝育费作为赔偿。而宠物店则表示,猫是小张亲手抱回去的,也就是说小张购买的就是一只母猫,自己无需赔偿。自行协商不成,小张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钱塘法院提起了诉讼,主张宠物店退还公猫和母猫之间的差价1500元。
根据宠物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广告,其出售的银渐层公猫价格为2500元,母猫为1000元,差价为1500元。
在交付宠物猫的过程中,宠物店没有尽到检查义务,导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提了一只母猫。自己本可主张解除合同,但因为饲养案涉宠物猫的时间比较长,已有一定的感情,因此主张宠物店退还差价。
而宠物店认为小张提猫时也应自行检查猫的性别、品种、健康状况,况且小张在后续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都未对猫的性别提出过异议,其在朋友圈发布的同品种母猫系帮客人转卖,1000元的价格也是客人定价,并非表示其店内售卖的宠物猫因性别不同而有定价差异。
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店在明知小张要购买公猫的情况下却向其交付了一只母猫,该履行不符合双方约定。小张据此行使瑕疵履行抗辩权,合法有据,最终酌情判决小张支付的款项可减免600元 ,要求宠物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款项支付给小张。
Q
本案中,小张和宠物店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呢?
法官说: 小张通过微信联系支付定金、现场提猫支付尾款的方式,向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猫,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通过微信朋友圈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电子付款凭证等,可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通过微信等聊天软件进行交易的,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应妥善保存相应记录。
Q
什么是“瑕疵履行”?
法官说: 在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该根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即履行的标的物、履行行为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以至不能实现合同全面履行或者合同目的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瑕疵履行”。
在本案中,通过微信朋友圈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反映出,小张与宠物店约定的是以25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银渐层公猫并支付了价款, 不论是自提还是送货,并不影响宠物店应当交付银渐层公猫的义务。于宠物饲养者而言,宠物的性别、品相、品种等等,都可能对其购买意愿产生影响。 宠物店向小张交付母猫,不符合双方约定,系存在瑕疵履行的情形。
Q
瑕疵履行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官说: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经济来源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小张要求宠物店退还1500元差价,但是其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为宠物店代客人发布的广告,该价格无法直接证明宠物店销售的公猫与母猫的差价。但是小张要求减少价款存在合理性,故得到法院的酌情支持。
Q
瑕疵履行抗辩权会“过期”吗?
法官说: 虽然宠物店提出小张在8个月的时间内都未提出异议,但是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小张在带宠物猫去医院绝育时才发现宠物店交给自己的是一只母猫,且当天就向宠物店提出,已经履行了及时通知义务,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 西湖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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