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同家店买三只狗一死两病维权难

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同时具备许可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才能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但高新区

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同时具备许可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才能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但高新区的一家宠物店,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同家店买三只狗一死两病维权难

该宠物店经营者表示,店内可以给动物驱虫,还可以去耳朵耵螨。“你带它来我们店洗澡,我们就可以给它做。”

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同家店买三只狗一死两病维权难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除了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外,还有个别宠物店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存在违规经营兽药的行为。

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同家店买三只狗一死两病维权难

济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王守宽表示,目前济南市共有130余家宠物医院,对动物的疾病防控、诊断和治疗发挥了积极作用,给市民朋友提供了很多便利。但不可否认,也有一些宠物店,包括宠物用品店受利益驱动,无证诊疗,包括无证经营兽药产生违法行为。

王守宽表示,对无证诊疗的机构,按照《动物管理法》的要求将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无证经营兽药也属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兽药,并处以相应罚款。

为规范宠物店经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强法律宣传,同时加强执法监管的力度,增大频次和频率,严厉打击违法行医、违法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

记者:陈晶

编辑:曼陀罗

同家店买三只狗一死两病维权难

治病花了1500元

第一只狗死了

3月14日晚,武女士的亲戚帮她在西安市延兴门西路的西安市雁塔区帅帅宠物店花700元买了一只博美宠物狗。

武女士说,第三天一大早,小狗就出现拉肚子症状,咨询宠物医院后给狗喂了益生菌,效果不太明显。3月17日,武女士将狗带到宠物医院,检查后发现狗狗感染了细小病毒,医生说需要连续打7天针,打了4天,第5天一早小狗死了,整个治疗花费1500元。

3月22日,武女士又来到该宠物店,花750元买了一只比熊。不料第二天,狗狗又出现了吐和拉的症状,她连忙将狗送回宠物店,宠物店老板答应再有小狗可以更换。

3月31日,宠物店来了一只博美,武女士和老板协商后加700元买下。这次武女士先将狗带到了宠物医院,医生说狗狗耳朵里的螨虫比较多,外观看比较欢实,就没做病毒检测,只对螨虫进行了处理。当晚,狗就有点蔫儿了,第二天开始吐,武女士将小狗带到宠物医院检测,发现又感染了细小病毒。这次检查花费了将近500元。武女士只好将狗再次送回店里。买狗、检查、治疗,武女士前后花费了4000多元。

宠物店:卖时做了健康检测

武女士不想再折腾,提出退钱,但宠物店老板不同意。和店家协商未果,她将此事反映给辖区工商部门、限养办,4月14日还打了12345市民热线,但没有一个部门出面解决此事。

5月4日,宠物店工作人员称,小狗出售时他们都进行了健康检测,主要用的是试纸检测,而且每只狗都有健康证明,对于武女士的事情如何解决,工作人员并未给出答复。

对此,武女士表示,买狗时宠物店没有进行过任何检测,也没看到任何健康证明。商家只有在她购买第二只小狗时给她开了一份协议单,协议中还明确:客户购买时请仔细查看犬只健康,因出售的是活体宠物,属特殊商品,一经售出不包、不换、不退款。

宠物店属于动物卫生监管空白地带

5月4日,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小病毒属于接触性传染病,一般在同一个宠物店,没有打过疫苗或疫苗没有生效的狗很容易感染。目前宠物店只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需要办理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宠物店属于动物卫生监管空白地带。

该负责人介绍,宠物店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国家层面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现问题大都是商家和客户协商解决。为了防止出现问题,有的宠物店就和客户签订协议,在宠物店进行快速试纸检测,约定保证狗的健康状况有效期,如果买家不相信,还可以带到宠物医院再做相应的检测和化验。这也是目前解决这一问题较为有效和比较推荐的做法。

对于武女士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谁办证谁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只能由区县动监部门和辖区工商部门出面协商解决。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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