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普:宠物犬在寄养期间死亡 「法治面」宠物集中隔离是否可行

法律科普:宠物犬在寄养期间死亡有时候,我们因为出差、旅游、疾病等原因,无法照顾自己的宠物犬,就会选择寄养的方式,把宠物犬交给专业的寄养机构或者个人,让他们代为照料。这样既可以保证宠物犬的生活和健康,又

法律科普:宠物犬在寄养期间死亡

有时候,我们因为出差、旅游、疾病等原因,无法照顾自己的宠物犬,就会选择寄养的方式,把宠物犬交给专业的寄养机构或者个人,让他们代为照料。

法律科普:宠物犬在寄养期间死亡 「法治面」宠物集中隔离是否可行

这样既可以保证宠物犬的生活和健康,又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在寄养期间,宠物犬发生了意外或者死亡,那么谁应该对此负责呢?

小张是一名宠物爱好者,他有一只两岁的金毛犬,叫做小黄。小黄是小张从小养大的,他们感情非常深厚。

今年暑假,小张要去欧洲旅游一个月,他不想把小黄留在家里,也不想麻烦朋友或者亲戚帮忙照顾,就想到了寄养的方式。

他在网上找了一家专业的宠物寄养机构,并与之签订了合同,约定由该机构提供专业的寄养服务,包括食物、水、玩具、医疗等,并按照小张的要求每天给小黄散步、洗澡、打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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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约定了寄养的时间、地点、费用等事项,并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小张觉得这样既放心又省心,就同意了合同,并支付了一部分的定金。

一个月后,小张从欧洲回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想去接回小黄。他打电话给寄养机构的负责人,说他要去取回小黄。

他没想到的是,负责人却告诉他一个令他震惊和悲痛的消息:小黄已经死了。

负责人说,在寄养期间,小黄突然发生了呼吸困难和心跳骤停的情况,并且没有及时得到救治,就死在了寄养机构里。负责人说这是一个意外事件,并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他说他已经把小黄的尸体送到了宠物殡仪馆,并为小张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他说他对此表示歉意,并愿意赔偿小张一些精神损害抚慰金。小张听了非常气愤和难过,他说他不相信这是一个意外事件,并怀疑寄养机构有虐待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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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要求寄养机构赔偿他的损失,并恢复小黄的原状。寄养机构则认为这是一个不可抗力的事件,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他们说他们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争议点一:寄养机构是否应该对小张的损失负责?

争议点二:小张是否应该对寄养机构的损失负责?

一、寄养机构是否应该对小张的损失负责?

这个问题涉及到侵权责任和寄存合同。“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如果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错呢?

“行为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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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并且没有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在本案中,寄养机构是否有过错呢?这就需要具体分析他们的行为和义务了。

在本案中,寄养机构提供了专业的宠物寄养服务,并与小张签订了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他们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呢?

如果能够证明寄养机构在提供寄养服务时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

比如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食物、水、玩具、医疗等服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小黄的异常情况等,那么就可以认定寄养机构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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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够证明这些条件,那么就不能认定寄养机构有过错。

二、小张是否应该对寄养机构的损失负责?

这个问题涉及到侵权责任和寄存合同。“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如果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错呢?

“行为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过错。”

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并且没有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在本案中,小张是否有过错呢?

这就需要具体分析他的行为和义务了。在本案中,小张把自己的宠物犬小黄交给了寄养机构,并与之签订了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他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呢?

如果能够证明小张在交付小黄时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

比如没有提供小黄的健康证明、没有告知小黄的特殊情况、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寄养费用等,那么就可以认定小张有过错。

如果不能够证明这些条件,那么就不能认定小张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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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小张是否应该对寄养机构的损失负责,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来判断。

如果能够证明小张有过错,或者小黄属于高度危险物品,

并且寄养机构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就可以认定小张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寄存合同,

并且小张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那么就可以认定小张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能够证明这些条件,那么就不能认定小张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法治面」宠物集中隔离是否可行

编辑 | 赵孟

江西上饶“宠物狗在家被防疫人员扑杀”一事引发持续热议。

2021年11月12日,江西上饶信州区金凤花园小区一居民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配合防疫要求没有带宠物去酒店集中隔离,但留在家中的宠物狗反遭防疫人员撬门杀害。

多名动物保护人士告诉界面新闻,此事在宠物主群体中引发恐慌和焦虑,大家都感觉“祸从天降”,“当事人明明不是密接或次密接者,也已经很小心地配合防疫工作,但仍然保护不了宠物”。 撬门入户杀害宠物的行为也引发公众对个人财产安全的担忧。一些动物保护组织呼吁建立动物集中隔离制度。

《2020年国内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城镇养宠家庭渗透率为23%,2020年国内宠物犬猫数量超过1亿只,养宠人群达6294万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利红告诉界面新闻,在国内现行的法律中,动物在民法的保护范围内,属于民事主体的财产,只有财产的主人才有权利处分,而执法人员没有理由擅自处理。

事发次日,上饶当地新冠防控指挥部回应称,由于该小区属于防疫封控区,需对居家环境进行全面消杀,防疫人员是在民警见证下撬门进行消杀,但是在未与居民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无害化处置”宠物狗,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调离相应岗位,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

高利红认为,此事属于野蛮执法行为,“无害化处理”的表述也很残忍。她表示,即便是在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下进行强制性要求,也必须要有法律另外的授权,并且对于执法的限度也有规定,“并不是打着疫情旗号就可以为所欲为”。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简称“它基金”)监事孙海阳律师则认为,相关政府单位涉事工作人员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属于违法,甚至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她表示,政府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具体到动物防疫的主要相关法律是《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但涉事工作人员的扑杀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至于宠物是否能够感染并传播新冠病毒,目前也还有争议。

西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室主任陈娟丽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并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宠物可以感染并传播新冠病毒。上海市疾控中心近日在回复媒体时也表示,总体上来说,因物种差异,常见的小动物不太容易感染新冠病毒,因此也没有必要对小动物进行排查。

值得注意的是,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多地都曾发生过未经主人允许而捕杀宠物的事件。界面新闻梳理发现,西安、杭州、无锡、哈尔滨等地都曾因对宠物防疫方式不当而引发争议。2003年SARS流行期间,一些地方也出现过类似扑杀宠物的行为。

江西上饶宠物狗被扑杀事后不久,国内小动物保护协会公开呼吁建立全国性的宠物隔离制度。一位不愿具名的动物保护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这不是动物保护组织首次提出,实际上只要发生伤害动物的事件,动物保护者都会提出各种建议,她认为治本的办法的还是出台动物保护法。

高利红表示,建立宠物隔离制度的难点在于法律上的突破,国内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授权政府这样做,具体来说,即是国内还没有动物保护法。公开信息中,未见全国人大将动物保护法列入立法计划的安排。

高利红认为,动物保护立法困难之处在于社会共识不足,而动物保护观念欠缺、科学知识普及不够、动物监护人不负责任、不良的饮食习惯等原因也导致国内动物保护困难重重。界面新闻注意到,司法部近期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立法项目建议,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不少动物保护组织呼吁志愿者为动物保护法发声。

实际上,十多年前国内曾组织起草过动物保护法草案。据陈娟丽回忆,草案法条多达两三百条,并界定出宠物、实验动物、农场动物、工作动物等类别。陈娟丽告诉界面新闻,后来在讨论民法典和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时,也有专家建议针对动物保护专门做一些相关规定,但没能如愿。

陈娟丽认同德国民法典中“动物不是一般的物”规定,她认为如果可以应用到国内民法典中,那么就可以推进国内动物保护立法的进程。她相信,随着国民总体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会逐渐接受动物保护的观念,动物保护立法进程也会加快。

孙海阳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对于动物的防疫措施大概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主人携带宠物共同隔离,上海市的经验值得推广借鉴;第二种是宠物留在家中,由志愿者上门喂养,武汉市在去年疫情爆发期间就是这样做的;还可以家中留一人照顾,北京大兴曾经是这样做的;第三种是宠物集中隔离,北京市昌平区曾经将宠物集中寄养隔离。

她也指出,宠物和主人存在特殊的情感关系,宠物依托于主人,离开主人可能会出现应激反应甚至死亡。出于防疫措施的人性化考虑,应该优先学习上海经验,准许主人携带宠物一起隔离;其次是家中留一人照顾宠物或者志愿者上门喂养,因为宠物可以待在熟悉的环境中;最后是宠物集中隔离。她认为,宠物主人也应支付产生的部分费用。

界面新闻尚未看到国内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关于宠物隔离制度的具体建议。孙海阳代表它基金提出,建议在国务院下一次更新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增加全国性的宠物隔离制度,具体内容则是视宠物主人及宠物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主人染疫的宠物,集中隔离,最好是委托专业机构,如宠物医院或者专业寄养机构帮忙照顾,专人喂养,定期检测,最终宠物没有异常就解除隔离;主人本身没有染疫只是隔离,则强烈建议宠物应随同主人一起隔离,难以做到的则可以考虑家中留一人照顾;而如果宠物体表核酸检测阳性,则宠物应该交由专业宠物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定期检测,等待自然转阴,解除隔离。

陈娟丽认为,宠物集中隔离制度的依据可以是国家法律,也可以是地方性政策法规,动物保护机构呼吁的宠物隔离制度,应该是让各地先出台地方管理政策,这样速度相对更快,调整起来也比较灵活。

她表示,如果各地相互借鉴宠物防疫的经验,由地方政策逐步完善,形成一种保护动物的整体社会氛围,再去推进全国性立法将会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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