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从宠物店买的猫回家一周内就病死 长春街头有人兜售狐狸700元一只

多人从宠物店买的猫回家一周内就病死
花费重金只为拥有一只心仪的宠物可没想买回家后不到一周时间宠物就病死了宠物店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吗?上海浦东法院近日对系列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基本

多人从宠物店买的猫回家一周内就病死

花费重金

只为拥有一只心仪的宠物

可没想买回家后

不到一周时间

宠物就病死了

宠物店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吗?

上海浦东法院近日

对系列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27日

刘女士花费1800元

在上海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小奶猫

为防万一

当天她将猫咪送去体检

竟发现其患有疱疹等疾病

刘女士当即返回宠物店

要求更换

店员却以没有同价位的猫咪为由

拒绝了她的要求

刘女士只能作罢

没过几天

猫咪病得更加严重

最终治疗无效

于11月1日死亡

多人从宠物店买的猫回家一周内就病死 长春街头有人兜售狐狸700元一只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

吴先生在该店购买的猫咪

同样一周内就病死了

张小姐的猫咪则被查出

感染有多种病毒

对此

宠物店不但拒不赔偿

还责怪他们不会饲养

无奈之下

这些顾客起诉至法院

要求退一赔三

消费者认为

宠物店出售明知患有疾病的宠物

已有多名消费者上当受骗

该行为属于恶意欺诈

宠物店则辩称

宠物都由消费者自行挑选

在出售时是健康状态

买回家后饲养不当

才导致了死亡

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

法院判决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购买协议

系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作为专门的宠物公司

应当保证其出售的宠物

符合健康无疾病等要求

而被告却未能提供检疫合格证

接种疫苗证明等材料

并且消费者购买的宠物

在交付后次日即出现症状

并于一周内死亡

结合病毒潜伏期等情况

宠物有较大可能

在被告处时已经患病

其作为出售者

显然隐瞒了这一

对交易产生影响的重大瑕疵

该行为构成欺诈

对于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请

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心语

一、纠纷频发,店家买主难辨责

“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消费纠纷同样频发。由于这类交易属于活体交易的范畴,不同于其它消费品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相关纠纷处理起来争议较多。本案系因消费者购买的宠物猫病死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也已受理多起涉该商家的类似纠纷,其明显有悖诚信,存在欺诈行为。

二、擦亮双眼,避免选购误区

为避免纠纷,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前往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店;在挑选到心仪的宠物后,可要求店家出具宠物检疫证明等健康材料。在签订买卖合也要留意各项条款,最好注明购买品种、“保质”期限等内容,并做好凭证留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诚信经营,方是长久之计

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在出售宠物前,一定要对它们进行必要的体检,为消费者提供身体健康的宠物,这是最基本的义务之一。反之,如果明知是病猫病狗但仍称宠物身体健康而予以出售,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这也提醒各位商家,切勿“知病售病”,牢记诚信经营,方是长久之计。

转自 | 上海浦东法院

来源: 上海法治报

长春街头有人兜售狐狸700元一只

装在笼子里的狐狸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张秋磊 摄

网上不少商家销售活体狐狸

25日,记者在淘宝网输入“狐狸“、“耳廓狐”或“赤狐”等关键词,即搜索到不少相关店铺,除了动物玩具模型,还有不少商家公然销售活体狐狸。售价则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一家名为“狐所宠物店”的则显示成功交易106笔,累计评论已达279名。记者以买家身份与其攀谈,其表示销售的狐狸有熊猫狐、白狐、蓝狐、银狐、火狐、雪狐、蓝狐。提起怎么饲养,该商家表示所有狐狸的饲养方法与养狗一样。

在百度“耳廓狐贴吧”里,记者看到有不少商家兜售“疯狂动物城芬尼克原型——非洲大耳廓狐”,并留下了不少该种狐狸的照片以及电话和QQ,咨询的人不在少数。记者以买家身份致电该联系人,该联系人称其有野生南非进口耳廓狐,最高售价5万,最低3万。

[导读]随着电影《疯狂动物城》的上映,片中的两只狐狸角色成为“网红”,不少人还打起了饲养狐狸的主意,见此商机不少商家开始做起狐狸生意。而在长春街头,也有人公然兜售狐狸。 这种狐狸买卖合法吗?

长春街头也有人兜售狐狸

销售狐狸不仅线上火,25日一早,在长春重庆路附近也出现了一名商贩兜售狐狸,而且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和咨询。

“这是狐狸吗?”25日9时许,在人民广场附近,长春市民高先生见到一名商贩装在两个笼子里的几只白色和黑色动物问道。

“是,白色的是白狐,黑色的是黑狐。都700元一只。”商贩回应。

记者注意到,该商贩装在笼子里的狐狸显得很挤,一个挨着一个,狐狸在笼子里几乎无法回身。

而记者把手靠近狐狸时,狐狸则显得对人很亲近,不时把脸凑到记者的手旁边。

据商贩介绍,这些狐狸都是人工饲养的。 当记者提出是否有相关饲养证明时,该商贩则显得很警惕,一声不吭,拎着两个笼狐狸离开了现场。

狐狸随意买卖是违法行为

针对街头兜售狐狸是否违法?昨日,记者咨询了长春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驯化来的宠物,向来有严格的管理。如没有严格的检疫和健康证明,容易携带人兽共患病。

如果涉及野生动物个人饲养,则需要到林业局办理相关饲养证。如果没有饲养证,即使饲养的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也是不允许的,买和卖都属于违法行为。 豹、狼、野生狐狸等均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禁止捕杀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如果商贩卖的是野生的,那就已经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纯野生的狐狸,当街卖,买卖都是违法行为。

如果不是野生的,为人工饲养的,国家林业局也出台了《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包括梅花鹿、狐狸、果子狸等在内的54种经过人工繁殖驯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在经相关部门许可后可以人工饲养。 如果其要进行销售,也需要取得相关销售许可,除了工商营业执照, 要检疫检验证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方可进行饲养和销售,否则也涉嫌违法。

“ 即使是人工饲养的进行销售,也不允许买卖给个人,只能在养殖场之间互相交流或买卖。贩卖给个人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工作人员说。针对有人在长春街头兜售狐狸的事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此高度关注,如果一旦有人兜售狐狸等野生动物,欢迎市民及时拨打长春市林业局举报电话88779738或88779737。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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