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买猫”变“打水漂” 网购宠物谨防三大“套路”

“云买猫”变“打水漂”
小美在某书app上看到了一只金渐层宠物猫,憨态可掬、毛发柔顺、眼神无辜、表情呆萌的猫咪立刻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与视频博主取得联系后,得知对方经营着一家拥有上万粉丝的“猫舍”,经

“云买猫”变“打水漂”

小美在某书app上看到了一只金渐层宠物猫,憨态可掬、毛发柔顺、眼神无辜、表情呆萌的猫咪立刻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她与视频博主取得联系后,得知对方经营着一家拥有上万粉丝的“猫舍”,经过简单的交谈,小美以550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只金渐层,并额外支付了500元运费。

约定的寄送日当天,卖家还发来了猫咪的视频,并告诉小美,飞机将于凌晨1:30落地,落地后他会联系车将猫咪送到小美家,看到视频后,小美便立即支付了尾款。

可当她满心期待等到夜里,却迟迟没有等来小猫。询问卖家,却说运输过程中出了意外,猫丢了。小美要求退款,卖家说需要一定时间按照流程处理。

过了几日,还是没有收到退款的小美再次联系卖家,对方告诉她猫咪已在运输过程中死亡。小美便要求更换一只相同品相的猫,对方表示同意。

这次寄送,为了避免意外发生,小美亲自来机场迎接,可还是没有等到小猫。询问机场工作人员方知,卖家发给她的这趟航班根本就没有运载宠物。

网上销售、快递邮寄宠物合法吗?

据介绍,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按照这一规定,销售宠物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在正规电商平台上销售宠物的商家,其经营资质经过平台审核把关,交易的合法性能得到保障;但通过其他网上渠道交易,比如买卖双方通过微信私聊、QQ群聊、社交平台私信等方式联系交易,因为缺少第三方监管,商家销售宠物的资质难以核实,交易的合法性将会存疑。

网上销售的宠物如何合法安全寄递?

2020年3月《国家邮政局关于规范活体动物寄递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通知》要求规范活体动物寄递。对于可以寄递的活体动物,快递企业应当要求寄件人进行安全妥善包装。

在运输、分拣、投递环节,要将内件为活体动物的邮件快件进行有效物理隔离,在确保活体动物邮件快件本身安全性的避免其他邮件快件污染、损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亦规定,经航空、铁路、道路、水路运输动物的,托运人应当提供检疫证明。

网购宠物避坑指南

1、线上选店,线下交易。

在确定店铺具有销售宠物资质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在同城有实体店经营的商家,线下选购可以直接观察感受宠物的颜值、状态、性格和健康程度,且售后服务更有保障。

2、认准宠物,谨防调包

如无法通过线下实体店交易,在线上选择宠物时,可通过视频方式观察宠物,并要求商家出具辨别宠物唯一性的凭据,避免宠物被调包。

3、签订合同,细化条款。

合同中尽量详细约定宠物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运输方式、收货地点、售后问题等等事项。

法官提醒:网购宠物掉坑怎么办?

广州天河法院廖雅婧表示,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日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不是所有的商品均适合网络购买,网络购买宠物存在诸多风险,消费者往往仅能通过照片、视频对宠物进行选购,运输过程中宠物可能因受伤生病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或在交付后短期内死亡。

对此,消费者应慎重选择、理智消费。如一定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宠物,应核实商家的营业执照、检疫证明,尽量与商家商定一段时间的观察期,并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以便出现纠纷时进行维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徐鸿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网购宠物谨防三大“套路”

网购宠物谨防三大“套路”

本报记者 刘浩

12月20日,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自12月6日至今,松江区消保委收到关于上海奈泽宠物有限公司(网店“上海玩宠一家”)的数起投诉,投诉内容集中在货不对板、病狗死狗方面,且在调解时,该公司态度恶劣、推诿责任,拒不接受调解。对此,松江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网购宠物谨防踩坑,选购和收货时做好证据留痕。

消费者投诉

网购雪纳瑞变黄色小狗

山东聊城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其于2022年11月14日在“上海玩宠一家”网店通过视频浏览相中了一只“灰色雪纳瑞”,当时,卖家承诺小狗已经打过两针疫苗、做过两次驱虫,张女士遂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3000元款项,收款方显示为上海奈泽宠物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车墩镇莘莘路32号2609)。

次日下午,张女士询问发货情况时,卖家声称尚未发货,会安排从上海发货空运至聊城。但仅隔3个小时,张女士便收到了物流联系电话,说要送来一只小狗。一小时后,张女士看到送来的小狗并非视频中的“灰色雪纳瑞”,而是一只黄色小狗,且耳部特征、脸部毛发等均与所购“灰色雪纳瑞”不符,更无接种疫苗、驱虫等凭证。张女士当场拒收,但货运司机表示自己只负责运输,不支持拒收。经张女士询问,司机告知该货物从山东莱州发货。事后,张女士多次联系卖家表示货不对板,要求退货,但卖家坚称此狗即为张女士购买的“灰色雪纳瑞”,拒绝退货退款。

消保委调查

宠物店存在三大“套路”

松江区消保委调查发现,网上宠物卖家“套路”很多。一是卖家在网络平台开设宠物店铺,但网店客服通过发送“添加131××××3526看小可爱视频”的文字,将消费者引导至微信进行交易,绕开网络平台监督,款项直接进入卖家账号。二是卖家仅向消费者提供宠物视频,不接受实时视频查看宠物情况,事先不提供宠物具体信息,消费者无法确认购买宠物的一致性和健康情况。三是实际发货地不明确。以上述投诉为例,卖家前期声称从上海空运至聊城,后又改口从上海空运到莱州,再从莱州发陆运到聊城,但拒绝出示物流单号。

随后,松江区消保委查看卖家信息,发现较多疑点。卖家在网店展示的营业执照为海口美兰辞啖宠物店,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博爱街道文明横路15号102室;卖家收款码为上海奈泽宠物有限公司,此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对此,卖家声称上海奈泽宠物有限公司仅代为收款,而非实际销售商,但消费者添加的客服微信手机号码与奈泽宠物公司联系方式一致。

经多次协商,卖家仅同意补偿张女士500元,或者在张女士承担运费、疫苗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等费用后,给张女士更换一只小狗。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松江区消保委终止调解。

律师观点

网购宠物售后维权风险大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网购宠物不同于一般物品,售后维权成本高、风险大,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选择信誉好的平台和商铺,并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与卖家签订电子《买卖合同》,或作出明确约定,确认宠物的品种、数量、健康状况、检疫证明、疫苗驱虫证明、质保期限等。消费者在选购环节和收货环节需做好证据留痕,以便在发生纠纷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收到货不对板的宠物时,秉持善待生命的精神,建议不要直接拒收,可到宠物医院等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并返还照料宠物产生的费用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在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退一赔三”。

来源: 国内消费者报

原创文章,作者:逐梦天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stcw.com/y/113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