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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43 40
有。料照为代们他让,时候,我们因为出差、旅游、疾病等原因,无法照顾自己的宠物犬,就会选择寄养的方式,把宠物犬交给专业的寄养机构或者个人,让他们代为照料。
这样既可以保证宠物犬的生活和健康,又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在寄养期间,宠物犬发生了意外或者死亡,那么谁应该对此负责呢?
小张是一名宠物爱好者,他有一只两岁的金毛犬,叫做小黄。小黄是小张从小养大的,他们感情非常深厚。
今年暑假,小张要去欧洲旅游一个月,他不想把小黄留在家里,也不想麻烦朋友或者亲戚帮忙照顾,就想到了寄养的方式。
他在网上找了一家专业的宠物寄养机构,并与之签订了合同,约定由该机构提供专业的寄养服务,包括食物、水、玩具、医疗等,并按照小张的要求每天给小黄散步、洗澡、打扫等。
合同还约定了寄养的时间、地点、费用等事项,并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小张觉得这样既放心又省心,就同意了合同,并支付了一部分的定金。
一个月后,小张从欧洲回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想去接回小黄。他打电话给寄养机构的负责人,说他要去取回小黄。
他没想到的是,负责人却告诉他一个令他震惊和悲痛的消息:小黄已经死了。
负责人说,在寄养期间,小黄突然发生了呼吸困难和心跳骤停的情况,并且没有及时得到救治,就死在了寄养机构里。负责人说这是一个意外事件,并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他说他已经把小黄的尸体送到了宠物殡仪馆,并为小张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他说他对此表示歉意,并愿意赔偿小张一些精神损害抚慰金。小张听了非常气愤和难过,他说他不相信这是一个意外事件,并怀疑寄养机构有虐待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
他说他要求寄养机构赔偿他的损失,并恢复小黄的原状。寄养机构则认为这是一个不可抗力的事件,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他们说他们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争议点一:寄养机构是否应该对小张的损失负责?
争议点二:小张是否应该对寄养机构的损失负责?
一、寄养机构是否应该对小张的损失负责?
这个问题涉及到侵权责任和寄存合同。“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如果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错呢?
“行为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过错。”
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并且没有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在本案中,寄养机构是否有过错呢?这就需要具体分析他们的行为和义务了。
在本案中,寄养机构提供了专业的宠物寄养服务,并与小张签订了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他们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呢?
如果能够证明寄养机构在提供寄养服务时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
比如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食物、水、玩具、医疗等服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小黄的异常情况等,那么就可以认定寄养机构有过错。
如果不能够证明这些条件,那么就不能认定寄养机构有过错。
二、小张是否应该对寄养机构的损失负责?
这个问题涉及到侵权责任和寄存合同。“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如果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错呢?
“行为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过错。”
这条规定表明,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并且没有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在本案中,小张是否有过错呢?
这就需要具体分析他的行为和义务了。在本案中,小张把自己的宠物犬小黄交给了寄养机构,并与之签订了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他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呢?
如果能够证明小张在交付小黄时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规定,
比如没有提供小黄的健康证明、没有告知小黄的特殊情况、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寄养费用等,那么就可以认定小张有过错。
如果不能够证明这些条件,那么就不能认定小张有过错。
在本案中,小张是否应该对寄养机构的损失负责,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来判断。
如果能够证明小张有过错,或者小黄属于高度危险物品,
并且寄养机构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就可以认定小张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寄存合同,
并且小张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那么就可以认定小张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能够证明这些条件,那么就不能认定小张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数只宠物被寄养在思北路的一家宠物店内。(实习生吴 晟摄)
台海网1月1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春节临近,上门喂养宠物服务在厦悄然升温——宠物主人离家前将住所钥匙交给对方,服务人员便可上门提供宠物喂养、护理等服务。
上门喂养宠物服务现状如何?把钥匙交给陌生人安全吗?日前,本报记者走访提供上门喂养宠物服务的宠物店老板及相关兼职人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咨询了律师。
宠物店半月接15单 网上还有不少人兼职
“顾客交定金后,店家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顾客离厦前需预交一半费用并转交住宿钥匙,随后我们店家可上门帮忙照顾宠物。”昨日,位于湖里区金尚路的一家宠物店的店长黄女士告诉记者,为了能照顾好宠物,该店春节上门喂养宠物服务仅限20个名额,发布服务信息半个月后,已有15名顾客下定金。
黄女士说,将宠物寄养在店中,宠物会产生紧张情绪,不仅要熟悉新环境,还有可能交叉感染病菌。“如果上门喂养,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黄女士发给记者的价目表显示,该店服务范围为猫、狗两类宠物,每次上门喂养价格在50元到169元不等,价格主要根据宠物体形、品种、居住距离确定。服务内容包括铲屎换水加粮、查看身体状况、日常护理、陪玩15分钟并拍视频记录。在价目表下方,商家明确标出:此项服务需要相互信任,如不放心,可以“互押”身份证复印件。
除实体店外,还有诸多网友以个人形式在闲鱼等平台发布上门喂养宠物服务,收费比实体店低,在30元至90元不等,多数人以兼职为主。在留言区内,有不少人咨询兼职人员的“档期”。
有人认为方便划算 也有人担心安全问题
宠物主人对于这种新兴服务的接受度如何?记者采访了多名宠物主人,他们对这一服务的看法各有不同。
“有时候回家过年会请朋友照顾宠物,但频频麻烦朋友不合适,有了这项服务后,我会省去很多烦恼。”市民刘女士表示,她曾将猫咪寄养在宠物店,一天的服务费用高达100多元,上门喂养宠物服务比较划算。“我今年也会体验一下上门喂养宠物服务。”刘女士说。
市民王女士也很支持上门喂养宠物服务,她告诉记者,自己家里安了密码锁,服务人员上门可以提供临时密码。
也有部分市民表示上门喂养宠物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把家里钥匙交给陌生人,总感觉不妥。”市民李先生表示,这类服务没有特定的从业资质,若出现财物损坏等意外情况,是否有相应的解决方法?
记者走访中发现,一些提供这种服务的宠物店、兼职人员与宠物主人之间仅仅是基于互相信任,他们无法对宠物和宠物主人的财产安全负责。
市民吴先生认为,即使对方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但没有明确对宠物和家中财产安全的权责,一旦出现纠纷,宠物主人维权难度较大。
服务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从法律角度说,上门喂养宠物服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
“上门喂养宠物服务存在安全隐患。”许东说,顾客无法保证店家或其指派的人员是否存在窃取财物或实施其他犯罪的主观故意,且钥匙具有可复制性,顾客不宜直接将钥匙交给对方。
许东表示,拍下对方的身份证件只是一项保险措施,他建议通过专业机构或者第三方平台来购买这项服务,因为专业机构与专业平台对于工作人员的审核制度比较严格,身份信息档案可查询,即使发生意外,也方便日后索赔。
许东说:“目前宠物服务业存在规范缺乏、技术标准滞后、监管薄弱等问题,关于上门喂养宠物服务,签订书面协议非常有必要,以书面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既对协议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也能够较为有效地约束违法行为,能够最大程度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记者 张玉榕 实习生 吴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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