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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44 33
如何?纷纠犬解决养犬纠纷?
可拨打110报警投诉
据广州市公安局治。况情人伤安管理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江巍介绍,目前市民投诉较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包括犬吠扰民、狗便未及时清理以及未牵犬绳造成的惊吓或伤人情况。
因不文明养犬发生的纠纷可打110报警,依法投诉。比如养犬未登记、未牵狗绳导致伤人、咬人;遇狗便纠纷,可向城管部门投诉。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各街道公安、城管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队,对重点地区开展整治。严格查处严格管理区内的违法危险犬,救助社会流浪犬,减少犬只伤人事件;城管部门对犬只随地便溺、占道销售犬只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养犬入户宣传5万余人次,检查犬只经营单位219家,教育不文明养犬人6万人次,处理涉犬警情纠纷1532宗,行政处罚265人次,没收各类违法犬只420只,救助流浪犬552只。
在警告教育中,主要包括犬扰民、狗便投诉、不牵狗绳等行为;涉犬警情纠纷主要是因为养犬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冲突纠纷而报警处理;没收的犬只则大部分都是严格管理区内禁养的犬只,比如藏獒、狼狗等具有攻击性的危险犬只。
“公安机关规范管理也是保障不养犬市民的利益。”江巍说,派出所在接到涉犬警情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也存在市民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不少人认为是道德问题,与违法犯罪有区别,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有抗拒心理。“有时连门都进不了,甚至暴力抗法。”
广州会有“遛狗令”吗?
没必要限制遛狗时间
近日,外地不少城市出台“最严遛狗令”,比如规定“禁止7时至22时遛狗”,广州会考虑推出类似措施吗?江巍说,限制遛狗时间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本源在于提高养犬人的素质。
在实际生活中,其实不少小区的居民都主动选择了晚上10点以后出来遛狗,因为这个时候小区里人比较少,出来遛狗对其他居民干扰也较少。江巍表示,广州市民文明养犬的素质在不断提高,在公园、绿道上遛狗牵绳的人越来越多, 没有必要推行“限制遛狗时间”之类的措施。
据了解,广州涉犬警情一般集中在市区的小区。
“涉犬警情集中在犬只比较多的区域。”江巍说,一般在市区的小区多一点,比如越秀、海珠、天河、白云、番禺等一些大型的楼盘, 小区的物业、属地的街道居委也同样负有管理责任。
据悉,有些小区将文明养犬公约写进业主公约中,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有的小区里还专门设置了狗便箱等,促进全社会“共同管理、共同参与”文明养犬。
如何加强犬只管理?
登记+派发“四件宝”
目前广州全市养犬已累计登记近10万宗,但市区严格管理区仍有不少未登记犬只。 养犬不登记会被处罚吗?如养犬不登记、不按时续期,将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给予三天的补办期限,对经警告教育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罚,可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罚款。
市民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养犬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等业务,也可以通过线下300多家登记点(主要为宠物医院、诊所等)现场办理。
据了解,养犬管理费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续期每年300元。养犬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费直接进入财政,养犬管理过程中需要用到经费时再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江巍解释道,“这笔钱是用来管理犬只的”,包括比如养犬信息系统搭建、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开展执法以及犬只留验所日常运作等。
除了登记养犬以外,还有哪些措施能有效加强养犬管理呢?江巍透露,公安部门将于近期向已办理养犬登记同时在有效期内的市民免费派发文明养犬“四件宝”,包括一条犬绳、一个装有塑料纸的拾便器、一个贴有二维码的标志牌(狗狗走丢时,可扫二维码查询主人信息),以及一个狗狗口罩。
来源|广州日报(记者/李栋 通讯员/张毅涛)
编辑|小开
下面小编就同大家分析一下此类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2019年期间,武汉市民朱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楼上住户饲养信鸽,对她家造成严重干扰。朱女士曾五次向社区、城管等部门投诉,得到答复全都是,“该住户持有信鸽协会的养鸽证,无权管理。”时至今日,这类问题在武汉依然难以解决。
同样是2019年,在杭州富阳一住宅中养信鸽的陈大爷引起了邻居的不满并被投诉。经查,陈大爷因未经批准饲养信鸽,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执法人员对该户鸽笼进行督促拆除,对信鸽予以放生。
相信大多数人在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时,都会下意识地质疑“养鸽证”的合法性。小编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确实发现了关于“养鸽证”的规定。根据国务院社会管理团体管理法规、政策和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关于《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鸽饲养者必须加入市信鸽协会,并办理注册手续,为了照顾离退休人员饲养信鸽,允许征用阳台、平台等搭建鸽舍,符合《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的合法注册会员鸽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
许多养信鸽的人,也担心养鸽对邻居造成干扰,因而平时很注重卫生清理。但现实问题是,养鸽不可能对邻居一点影响都没有,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执法人员难以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更多时候,是他们面对着市民投诉和一纸鸽证,左右为难。武汉一城管执法人员曾在采访中倍感委屈地说到:执法机构对信鸽扰民的投诉很重视,调查也发现的确存在较严重的问题,但处理起来难度很大。一是处罚难以落实;二是容易引起官民矛盾,因为一只信鸽动辄价值几万、几十万,执法者不能也不敢随便处理。
小编认为,信鸽扰民的问题最终还是要诉诸法律解决。下面,小编将带大家探索,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解决信鸽扰民的问题。
应当关注《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的合法性。
《信鸽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信鸽饲养者必须加入市信鸽协会,并办理注册手续,为了照顾离退休人员饲养信鸽,允许征用阳台、平台等搭建鸽舍。
持有信鸽证的饲养者有权“征用”阳台与平台以搭建鸽舍吗?小编认为饲养者即使持有信鸽证,也无权对阳台与平台进行“征用”。
一方面,《信鸽活动管理办法》无权对“征用”加以规定。《立法法》第8条第七项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来加以规定。《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仅仅是民间协会针对信鸽制定的一个专门性管理文件,并不是法律,因此其赋权信鸽饲养者征用阳台、平台,应当是无效的。
另一方面,信鸽饲养并不符合“征用”的适用条件。《民法典》第245条对征用的条件加以规定。征用的适用条件包括:(1)必须基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2)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征用;(3)必要时对被征用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饲养信鸽既非紧急需要,征用平台、阳台等区域亦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更无法律法规提及对被征用人给予合理补偿。从上述三点来看,征用平台以饲养信鸽的行为完全不符合《民法典》对于征用条件的要求,因此可认定《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关于平台征用的规定与《民法典》相抵触,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
当信鸽扰民时,饲养者可能触犯了《民法典》第286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286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了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约,新增了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行为的法律责任。饲养信鸽的房屋位于居民聚居区,居住人员密集,且其饲养的信鸽数量较多,由此产生的鸽毛、鸽粪、气味、噪音等不可避免会对相邻居民的生活造成干扰。邻居可依据《民法典》第286条请求饲养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若邻居拒不履行义务,则受害邻居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
再次,饲养信鸽扰民的问题也可诉诸《民法典》第288条解决。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1) 在法律位阶上,《民法典》的性质是法律,但《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仅仅是民间协会针对信鸽而制定的一个专门性管理文件,因此当《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与《民法典》存在冲突时,无疑应当以《民法典》的效力为优先。依据《民法典》第288条,饲养信鸽的行为与法律所规定的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符。
(2) 在价值选择上,即使饲养者饲养信鸽的行为得到信鸽协会批准,但其养鸽行为不应当与上述法律规定相冲突,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环境及居住安宁。饲养者爱好养鸽,其目的是提升自己的生活情趣,改善自己的生活状态,属精神上或娱乐方面的权利,其养鸽权利与他人正常的生活居住权利发生冲突时,在价值取向上应倾向于后者。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在家饲养起猫、犬、鸟、鸽等宠物。我们不仅要操心它们的“吃喝睡”,还要时刻注意“拉撒”等“文明养宠”的行为。这既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尊重和负责,也能避免意外发生,同时也是维护好和谐邻里关系的应有之举。对于爱好养鸽人士,小编有以下建议:
1、 需要到市区两级信鸽协会申请资质;
2、 饲养人搭建鸽舍应按照信鸽协会规定程序办理;
3、定期对鸽舍进行清理消毒,确保不会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目前市、区两级养鸽协会对于信鸽饲养的饲养申请、鸽舍搭建、周边环境保护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审批环节,尤其是对鸽舍的搭建的地址和是否会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监管。如有证养鸽人因养鸽不善而遭人投诉三次,将面临信鸽协会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罚;
4、每日定时驯放,每日不全天驯放。
对于因邻居养鸽而感到困扰或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犯的市民,小编有以下维权建议:
1、与邻居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2、如果与邻居协商无法解决,可以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邻居养鸽的情况,提请有关城管部门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3、若与邻居调解失效,应当增强证据意识,在起诉前留下证据,比如拍摄视频录像,继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4、若需要通过起诉维权,可以申请业委出具《证明》以证明该行为对涉案大厦的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超出了合理的容忍范围,这将对诉讼的成功有较大帮助。
本文仅代表小编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叶楚茵
文字编辑:杨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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