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s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48 31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王先生在宠。毒病状冠犬了染感物店花费6800元购买白色宠物犬一只,品种为博美。次日晚该犬有持续呕吐反应,其带犬至动物医院诊治,化验报告显示该犬感染了犬冠状病毒。该犬在动物医院住院治疗3天后死亡。
王先生称,在购买宠物犬过程中,宠物店从未出示过宠物犬的检疫证明、健康证明以及接种疫苗的记录。王先生认为宠物店出售病犬违反诚信原则,存在欺诈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按照“退一赔三”标准赔偿,同时赔偿其为此支出的营养费150元、体检化验和医疗费3114元、死亡宠物无害化处理费700元,以上共计31164元。
宠物店辩称,该犬出售时是健康的,王先生在犬只发病后没有第一时间接受宠物店提出的免费治疗,且宠物店同意王先生再挑选同等价位宠物一只以作补偿,但不同意王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宠物店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宠物健康免疫证》,用以证明其所售卖的宠物犬系打过疫苗的健康宠物。
法院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03年),销售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规定中包括“销售的犬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和检疫证明”。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从事动物收购、销售、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从事动物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记录动物产品的产地、生产者、检疫证明编号、购入日期和数量等事项。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应当就其销售的博美犬向消费者提供合格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
本案中,宠物店向法庭提交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辽宁省鞍山市犬猫动物调运检疫实行一犬(猫)一证制度……”,背面检测报告中的动物类别和品种显示为“田园犬”,而案涉犬只为“博美犬”;且《宠物健康免疫证》的第一页除“博美”字样和出生日期外无任何宠物身份信息,亦无健康免疫证号,宠物免疫记录页面上也无有效的医师签字或医院盖章。法院认为,宠物店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销售的博美犬具有真实且有效的检疫证明和宠物健康免疫证明。
另一方面,王先生于2021年10月从宠物店购买博美犬,次日该犬即因“犬冠状病毒感染、咳嗽、呼吸系统疾病”被送至动物医院诊治,最终死亡。其间,宠物店工作人员在微信记录中向王先生表示“小家伙已经做齐疫苗,驱虫已做”。但从王先生购该买犬到送医诊治仅一日之差,犬只因“犬冠状病毒感染、咳嗽、呼吸系统疾病”致病并最终死亡。应当看出,宠物店作为专业机构,在明知未达到检疫标准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患病犬只,属于提供商品时存在欺诈的行为,而该行为与宠物犬只死亡后果所形成的损害间存在因果联系,宠物店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依据上述规定,法院对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给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请。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实践中,关于认定商品欺诈行为需要满足三个要件:(1)存在欺诈行为;(2)造成损害结果;(3)欺诈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本案中的宠物店存在欺诈行为,符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故按照“退一赔三”标准补偿王先生的经济损失。 我国当前对所有犬实行强制性免疫政策,免疫接种过的动物发放统一的《宠物健康免疫证》。但当前市场上存在伪造《宠物健康免疫证》情况,真实且有效的健康证在首页应有宠物的身份信息和健康免疫证号,宠物免疫记录页面上应有效的医师签字或医院盖章。
伴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活观念的转变,宠物的陪伴功能日渐凸显,宠物犬市场发展越发繁盛,围绕宠物健康问题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消费者在购买宠物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及时向商家提出查验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的需求,保留必要的销售记录,避免购买到健康状态不合格的宠物从而带来经济损失。作为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尽到为出售的宠物提供真实且有效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的义务,确保宠物过“健康关”,否则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风险。
(文中公司及人物名称均系化名)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新闻线索爆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进入“晨意帮忙”专题;或拨打晨视频新闻热线0731-85571188。
网上看宠
线下入坑
“在店里的时候狗狗还好好的,回到家后就咳嗽了,到医院一查是肺炎。”周先生向记者讲述自己在“冠珂宠物”的购买经历时,直言“被坑了”。
周先生说,自己一直想养只宠物狗,1月9日在淘宝上搜索宠物店,结果一家名为“上海良库犬舍”的店铺吸引了他的注意。“排名很靠前,价格也不贵,还能上门挑选。”于是他就加了客服询问详情,客服则发来一个电话,让他加微信看视频选狗狗。
周先生加了这个微信后,对方马上发来不少狗狗视频,称选好可以直接送到。为了保险起见,周先生提出要上门挑选,对方则发来一个定位,同时宣称自己是“正规犬舍,签订购买协议,30天犬瘟细小保障,所有幼犬可以放心选购。”
1月11日,周先生按照对方发的定位到店里挑选狗狗。地址是闵行区七莘路200号,周先生到了后发现这里是一家宠物医院,结果对方在电话里让他再往里面走,转了几个弯才找到一家名为“上海冠珂宠物服务有限公司”的门店。在这家店里,周先生挑中了一只3个月大的柴犬,价格是1700元,再加上狗粮和笼子等宠物用品,一共支付2800元,收款方则显示的是“上海宿田宠物有限公司”。
周先生带着柴犬回了家,没想到当天晚上狗狗就开始咳嗽,到了第二天症状越发厉害,精神也萎靡不振。周先生急忙把狗狗送到就近的医院检查,一查下来是肺炎,需要住院治疗。
随后,周先生联系冠珂售后,问狗狗肺炎怎么办。对方则轻描淡写:“肺炎很正常,吃点药就好了。”当周先生问宠物店有没有药,是否可以提供治疗时,对方却表示店里没有药,需要的话要自己去买,如果把狗狗放到店里救治,需要收寄存费,150元一天。这让周先生非常气愤:“当时购买时明明说好是‘24小时包换,一周包治疗’,结果出问题了去找他们,却两手一摊完全不管。”
看着狗狗生病遭罪,周先生于心不忍,只好自己先掏钱治疗。“整个春节都在跑医院给狗狗治病,光治疗费就花了将近3000元,还没有完全治好。”
现场打针
换货加钱
据消费者讲,冠珂不仅卖星期宠,还通过“办会员”“打疫苗”、捆绑销售高价狗粮等方式,一步步让消费者陷入深坑。
上周末,白女士和男友也是通过网店的引导,来到冠珂挑选狗狗,最终选了一只金毛和一只萨摩,价格是2500元,买单时却翻了番。“一针疫苗380元,一袋狗粮388元。”白小姐告诉记者,当时她选好狗狗后,问有没有打疫苗,结果店员说可以打,现场就直接给两只狗狗各打了一针,说是三联疫苗加狂犬合在一起打了,收费760元。还要搭售店里的一款名为“谷波乐”的狗粮,标价388元/袋,再加上狗笼等用品,价格就上去了。购买合同上是冠珂,但收款方显示的却是“上海啪特宠物有限公司”。
等到白女士把狗狗带回家,发现狗狗有拉稀的症状,第二天带狗狗到医院检查,确诊感染了“细小”病毒。由于狗“细小”具有很强的传染性,白女士找到宠物店要说法,店方却表示只换不退,等到白小姐挑好后,店家又要求再加800元才能换狗,还向她推销5000元的会员卡,称办了就可以享受宠物免费疫苗、洗澡、寄养等服务。虽然白女士坚持没办会员,但短短数日,购买费加上治疗费就花了近万元,还要担心狗狗后面是否还会生病。
门店光鲜
套路深深
记者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地址来到七莘路200号进行调查,这里实际上是一个园区,入口处是一家宠物医院,玻璃门上贴着已“迁至他处”告示,记者根据电话联系到该医院,接线人员表示,他们是一家正规宠物医院,已经有不少在冠珂买到病猫病狗的消费者找到他们要说法,但他们与冠珂“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唯一的联系是,两者都共用同一个园区地址。
从园区入口进去,一直走到最里面再转个弯,记者终于找到了冠珂宠物店的大门。正值周末,不时有店方销售人员带着顾客前来,记者也跟随进入店内查看。整个门店颇具规模,进门是一个宽敞的前台大堂,然后是四五间放置宠物的房间,猫狗均有,每只宠物都被关在一个单独的铁笼子里,整个店内大概有一百多只宠物。
每一组进来的顾客,都由一名店方人员带着进行参观、选购。面对顾客询问宠物的疫苗、健康等情况,工作人员都是统一话术回答,出售的宠物都是符合相关要求的,也可以根据顾客要求在店内打疫苗,还有专人处理售后问题。等到顾客看中宠物,谈好价格后,就会带到前台签署合同。
记者看到,这份宠物购买合同单比较粗糙,只标注了宠物和宠物用品价格,并无明细。在其下方的“温馨提示”写着:“因本店所售是活体,特殊商品,一经售出,不包、不退、不换,如客户购买后在24小时内发现购买的幼犬有细小、犬瘟、冠状、咳嗽、腹泻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本店售后,本店承诺在24小时内发现以上情况可以协商换狗或猫(但不给退款),如24小时后一个星期内生病,本店可以免费救治。”而且还特别补充了一句:“店外任何救治费用与本店无关,一律不给承担”。
等到消费者发现宠物生病回头去找售后时,才发现这份合同的“陷阱”所在。“很难在24小时内确认病情,即使确认了,就会忽悠你加钱换一只,然后继续陷入循环套路。”多名消费者向记者表示,冠珂的受害者专门拉了维权群,总共已有上千人,有人前后损失高达数万元,最终宠物还是不治而亡,而冠珂不仅拒不担责,还态度嚣张,甚至恐吓威胁维权消费者。
劣迹斑斑
立案调查
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了解到这家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资本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动物诊疗(须许可)、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销售等。公司风险有4条,其中3条为“被起诉”,均是消费者发起的买卖合同纠纷,另外1条为闵行区农委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
记者联系到闵行区农委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从去年至今,他们已经接到关于冠珂的投诉80多件。经过调查,冠珂因销售的犬只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1600元。 该负责人证实,冠珂并未获得“动物诊疗”的许可批准,并不具备宠物医院的资质,无法提供为宠物打疫苗、救治的诊疗服务。 执法大队也以涉嫌“非法诊疗”,对冠珂进行立案调查。针对冠珂涉嫌经营染疫动物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也在调查取证中。
记者随后联系到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上海冠珂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回复,表示自上海冠柯去年9月设立以来,该局已收到相关投诉举报197件。针对消费者反映冠珂在经营活动中,存在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欺诈消费者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屡屡复燃
如何监管
采访中,多名消费者称,冠珂与之前被曝光的位于沪青平公路上的“玖只喵”宠物店,实际上都是同一批人在经营,使用同样的套路,最早的还能追溯到臭名昭著的“九命宠物”,罚款对他们来说不痛不痒,名声臭了就换一身马甲,换一个地方再开一家店,照样玩得风生水起。
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发现,冠珂与上海玖只喵两家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上海玖只喵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的信息已经有上百条,已经判决的案件中,都是消费者胜诉。但在执行中,公司名下却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玖只喵也已经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我们耗费了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最终胜诉了也拿不回钱,因为当时签合同的公司和收款的公司不是同一家,这也是他们惯用的套路。”一名消费者道出了其中的“奥妙”。
相关执法人员坦言,目前开办宠物店的门槛比较低,而宠物售后服务及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尚为空白,也给处理类似投诉带来很大难度。对于经营犬只的监管,目前执法部门主要依据的是《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在管理中普遍存在着违规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等问题。“我们也呼吁,对于犬只经营环节是不是能有更细化的条例,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建立经营主体的黑名单,让不良商贩没有市场。”该执法人员建议。
新民晚报记者 李晓明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