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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律师:铲屎官购买爱宠 网购宠物谨防三大“套路”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48 39


姜律师:铲屎官购买爱宠爱买购官

各位铲屎官们,你们家的猫主子、狗崽子是购买的还是领养的?购买渠道是正规猫舍、宠物店、某宝、拼夕夕还是二手交易平台?姜律师家的多鱼和小miu原本是同城网友自家猫咪下的小崽儿,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的,幸运的是多鱼和小miu都很健康。在购买爱宠过程中,铲屎官们最害怕的莫过于买到“星期猫”、“半月狗”,轻则额外遭受经济损失,重则彻底失去小生命、情感受到伤害。铲屎官在购买爱宠过程中,亦可能遇到诸多法律问题,本文旨在答疑解惑,为铲屎官提供维权思路。

认真干饭的多鱼和小miu

01

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

卖家往往会在制式合同、购买须知里列明“猫咪一旦发出不支持任何理由的退货退款”、“质保期24小时,狗狗到家超过24小时概不退换”、“本店宠物只换不退”。

以上条款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卖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卖家单方面确定“24小时质保期”,甚至拒绝任何理由的退换,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就前述格式条款向铲屎官履行了详细的告知、解释义务,更为重要的是以上条款在法律上排除了买家主要权利,或者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买家责任、限制买家主要权利,这类条款在法律上归于无效。通俗讲,即使买卖合同里约定了前述条款,铲屎官在不幸买到“星期猫”、“半月狗”后仍然可向卖家主张权利(参见陈家琪、广州市白云区爱心宠物店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粤0111民初19868号)。

对于铲屎官而言,购买宠物前可以通过咨询律师的方式,尽可能全面、细致地审核、修改买卖合同,事先规避法律风险。

淡定小多鱼

02

卖家负有质保义务

铲屎官购买爱宠,和卖家之间成立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卖家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负有质保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出售宠物前,卖家还负有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的义务,检疫合格情况下取得检疫证明。因此实务中,绝大部分宠物买卖纠纷案件中,卖家因无法提供检疫证明,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法证明其出售的宠物是健康的(参见佛山市善美宠物有限公司、聂迎亮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粤06民终6515号)。

铲屎官在购买萌宠过程中,为了保证爱宠健康,和卖家商定合理的质保义务,包括要求卖家提供检疫证明,疫苗、驱虫证明,并作出其他健康承诺。

可爱小miu宝

03

卖家质保期如何确定?

关于卖家的质保期,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宠物行业也没有明确的行业规范。若买卖双方约定了合理的质保期,则适用约定的质保期,但是如果是卖家单方面规定的不合理的质保期,如前所述,属于格式条款,归于无效。在无约定质保期的情况下,实务中法院认为,卖家的质保期不应低于爱宠感染疾病后的潜伏期

常见病症如猫瘟的潜伏期大约2-9天,犬冠状病毒的潜伏期大约1-8天,犬细小病毒大约3-14天。例如,从爱猫到家,出现呕吐、腹泻症状,到经宠物医院确诊为猫瘟最终死亡,时间仅为五日。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卖家交付猫咪之前,猫咪已经感染病毒了(参见黄婉潼与广州市荔湾区穆易宠物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粤0111民初19343号)。

对于铲屎官而言,在购买时和卖家商定合理的质保期限,爱宠身体出现不适后,应当第一时间就诊,并及时向卖家主张权利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之用。

呵呵,凡人

04

到家宠物“货”不对板怎么办?

如果卖家交付的宠物品种不对、毛色有差异、性别不符等等,这就涉及到一个“货”不对板的问题,往往发生在网购宠物情形下居多。区别于现场选购,铲屎官只能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挑选宠物,铲屎官发现到家宠物和照片、视频不一样怎么办?

在宠物健康的情况下,如果铲屎官以“货”不对板要求退货或者减少款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最终收到的宠物和购买时双方确定的宠物不符。

一方面,在选购环节,铲屎官注意风险防范,和卖家细致、全面地确认宠物的品种、毛色,以及其他特征,并留下证据;

另一方面,在收货环节,铲屎官应当第一时间或者按照约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并留下证据,例如验货时的开箱视频。

如果铲屎官没有风险防范和证据留痕意识,将会陷入举证不能而面临败诉风险

霸气小多鱼

05

宠物买卖退货的双重风险

“货”不对板、瑕疵动物的拒收、返还,在法律上并无任何争议,但拒收后宠物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卖家后续遗弃瑕疵动物不仅会引发道德风险,也会因违反动物防疫法、遗弃动物侵权等而遭受法律风险问题。 姜律师不建议铲屎官直接拒收,毕竟宠物也是值得尊重的生命,铲屎官在收货后、卖家同意返还之前,照料宠物产生的费用支出在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有权一并向卖家主张。

此外姜律师强烈呼吁加快动物保护立法,将动物作为特殊的“物”规定,从立法制度层面尽可能规避买卖动物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的道德风险。 领养代替购买的行为也可以规避以上道德风险问题和法律风险问题。

宠物虽然在现有法律属性上属于“物”、“财产”,但在铲屎官心中都应该是被尊重的小生命、甚至是家庭成员,新手铲屎官购买前一定要深思熟虑,购买后更应该善待它们,不虐待,不遗弃,尊重生命,善待动物。

理智购买

end

如果你遇到了法律问题,请订阅“姜律师课堂”微信公众号,如果很遗憾没有找到你想要的答案,请联系你身边的法律顾问——姜律师15640111249。

网购宠物谨防三大“套路”

消费者投诉

网购雪纳瑞变黄色小狗

山东聊城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其于2022年11月14日在“上海玩宠一家”网店通过视频浏览相中了一只“灰色雪纳瑞”,当时,卖家承诺小狗已经打过两针疫苗、做过两次驱虫,张女士遂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3000元款项,收款方显示为上海奈泽宠物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车墩镇莘莘路32号2609)。

次日下午,张女士询问发货情况时,卖家声称尚未发货,会安排从上海发货空运至聊城。但仅隔3个小时,张女士便收到了物流联系电话,说要送来一只小狗。一小时后,张女士看到送来的小狗并非视频中的“灰色雪纳瑞”,而是一只黄色小狗,且耳部特征、脸部毛发等均与所购“灰色雪纳瑞”不符,更无接种疫苗、驱虫等凭证。张女士当场拒收,但货运司机表示自己只负责运输,不支持拒收。经张女士询问,司机告知该货物从山东莱州发货。事后,张女士多次联系卖家表示货不对板,要求退货,但卖家坚称此狗即为张女士购买的“灰色雪纳瑞”,拒绝退货退款。

消保委调查

宠物店存在三大“套路”

松江区消保委调查发现,网上宠物卖家“套路”很多。一是卖家在网络平台开设宠物店铺,但网店客服通过发送“添加131××××3526看小可爱视频”的文字,将消费者引导至微信进行交易,绕开网络平台监督,款项直接进入卖家账号。二是卖家仅向消费者提供宠物视频,不接受实时视频查看宠物情况,事先不提供宠物具体信息,消费者无法确认购买宠物的一致性和健康情况。三是实际发货地不明确。以上述投诉为例,卖家前期声称从上海空运至聊城,后又改口从上海空运到莱州,再从莱州发陆运到聊城,但拒绝出示物流单号。

随后,松江区消保委查看卖家信息,发现较多疑点。卖家在网店展示的营业执照为海口美兰辞啖宠物店,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博爱街道文明横路15号102室;卖家收款码为上海奈泽宠物有限公司,此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对此,卖家声称上海奈泽宠物有限公司仅代为收款,而非实际销售商,但消费者添加的客服微信手机号码与奈泽宠物公司联系方式一致。

经多次协商,卖家仅同意补偿张女士500元,或者在张女士承担运费、疫苗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等费用后,给张女士更换一只小狗。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松江区消保委终止调解。

律师观点

网购宠物售后维权风险大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网购宠物不同于一般物品,售后维权成本高、风险大,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选择信誉好的平台和商铺,并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与卖家签订电子《买卖合同》,或作出明确约定,确认宠物的品种、数量、健康状况、检疫证明、疫苗驱虫证明、质保期限等。消费者在选购环节和收货环节需做好证据留痕,以便在发生纠纷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收到货不对板的宠物时,秉持善待生命的精神,建议不要直接拒收,可到宠物医院等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并返还照料宠物产生的费用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在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退一赔三”。(国内消费者报 记者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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