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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卖“异宠” 宠物小店内有乾坤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7:07 24


网上买卖“异宠

光明广场某异宠店,饲养箱外贴着“无毒可上手,宠物蛇”的牌子。

大洋网讯 早前,。管监强加应也陕西一女孩网购银环蛇被咬致脑死亡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近年来不少人开始流行饲养蜥蜴、蛇、蛙等外形奇特的动物当宠物,记者日前走访发现,广州芳村花鸟市场、地王广场等地方就有不少异宠店,颇受年轻群体的青睐。 不少“异宠”也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不仅有蜈蚣、蝎子、毒蛇等有毒品种,还涉及保护动物。专家对此表示,毒蛇不是宠物,养“异宠”要注意区分,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

走访

实体异宠店受年轻人青睐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在广州芳村花鸟市场、光明广场、地王广州等地方,均有售卖“异宠”的实体店,以宠物蛇、蜥蜴、蜘蛛等爬行动物为主,颇受年轻人的欢迎。一名宠物蛇爱好者称,宠物蛇没有攻击性,无毒,比养狗简单,一周喂一次小老鼠,隔一段时间清理一次排泄物,不用洗澡,也不用带出去遛。在光明广场的一家异宠店,记者看到不时有家长带着孩子来光顾。“我家孩子之前养了一只乌龟,现在又想买蜥蜴,我就带他来看看。”市民张女士说。

90后阿杰在地王广场经营一间爬宠店已有3年,店里宠物品种大概有一百来种,如变色龙冠蜥、火冠蜥等蜥蜴类,玉米蛇等爬行类。“现在广州养爬宠的人比以前多了不少,我们也会做展览宣传,顾客以16~30岁的年轻人居多。”阿杰介绍,起初做这行,他最常听到的就是“有毒吗?咬人吗?”等问题, 学平面设计出身的他,开始画一些饲养异宠的漫画手册,在店里给顾客普及异宠养育知识,同时还在网上做直播。

阿杰说,自己也有开网店,但只是为了让顾客了解宠物品类,购买时仍需到实体店提货。作为混迹于“异宠圈”的业内人士,他建议新手要提前了解相关知识,走正规渠道购买,不能盲从。店员也介绍,新人入手“异宠”,他们会教授饲养中应注意的事项,一般也不会推荐有毒的物种。

调查

蜈蚣蝎子等毒物网上有售

近年来,随着电商的发展网购日趋发达,即使是活体生物也可通过网络交易,不少“异宠”出现在网购平台上。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购平台在售卖活体蝎子、蜘蛛、蜈蚣等宠物,种类鱼龙混杂,其中不乏有毒物种和保护物种。

记者在某网络平台上搜索“蜘蛛活体”,检索出的信息就达上百页,超过1000条。蜘蛛的品种也是五花八门,价格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一家网店售卖蓝宝石华丽雨林蜘蛛,这是一种生活在东南印度和斯里兰卡的树栖捕鸟蛛,具有独特的蓝白色花纹。该物种已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且具有捕鸟蛛中最强烈的毒性,可致人体伤口处火烧般剧痛、全身肌肉疼痛抽搐、胸口疼痛、心悸、喘不上气、昏厥等。

店家表示,大部分捕鸟蛛都有一定的毒性,被咬时如蜜蜂蛰一样,但不致命,用肥皂水清理伤口即可。 蜘蛛如果踢毛,可能会引发皮肤瘙痒或过敏症状。记者搜索发现,还有商家售卖蜈蚣、蝎子等毒虫。记者向一名售卖泰国红龙蜈蚣的店家咨询,该品种是否有毒时,店家表示这种蜈蚣属于亚洲较大的蜈蚣,能达20厘米以上,在蜈蚣界毒性一般,不会致命,但建议新手在抓拿把玩时要注意,被咬到会很痛,有浮肿。对于店里所售的蝎子,卖家称也是具有微毒,需要专业工具,最好不要徒手抓。

该平台搜索“活体蛇”相关信息相对较少,一些店家发布公告称,欲购买可加微信或QQ详谈。记者联系了解到,店家发在朋友圈的售卖目录中不乏国内《“三有”保护动物名录》里的银环蛇、竹叶青蛇等毒蛇。

难题

物流监管难属性界定难

根据《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体动物。当记者向店家提出快递运输活物被查的担忧时,对方表示收到快递后不要在快递员面前打开,“快递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有店家坦承,有些店铺和快递员私下达成默契,快递员知道里面是活体宠物,但还是会收件,而在之后的运输过程中,其他快递员并不知情。如果是上门取件,店家包装好后快递员也不会查得太仔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异宠特殊品种,普通人很难界定属性,比如是否为野生动物,有无毒性等,在饲养中甚至会出现惊扰邻居的尴尬。今年4月底,住在越秀区梅花村65号的街坊便受到惊吓,因为在该小区发现了一条黑白相间的蛇,外观颇似银环蛇。

经调查发现,这是去年9月市民杨女士在芳村花鸟市场花了1000多元,买给5岁儿子养的黑白王蛇。这条蛇两度从密封箱子里“越狱”逃跑,不知所终,因此让邻居们提心吊胆。最终,在一栋在建的居民楼里被发现。经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专业人员鉴定,由于黑白王蛇不属于保护动物,是美国加州王蛇,属于外来物种,不能放到野外去,暂由市动物办收养。

专家

各种蛇类有必要区分开

对于蜥蜴、蛇等这类爬宠,有市民表示“很吓人,难以接受”,提出能否像猫狗等宠物一样,在饲养时由相关部门做登记并加强监管。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专家张亮长期与蛇打交道,他认为如果是养这类宠物,最好要经过家人或室友的允许,毕竟大部分人会害怕,要准备好专业的爬宠饲养箱,以防逃逸。在他看来,广州发狗牌是因为犬类有攻击性和狂犬病,宠物蛇则是经过人工选育多代的或者变异的种类,例如王蛇、玉米蛇、奶蛇、猪鼻蛇、束带蛇等,都属于无毒蛇。宠物蛇在人工环境下长大,感染寄生虫的几率非常低,且人和蛇没有共患疾病。

张亮还强调,毒蛇和野生蛇类不适合做宠物,因为野生蛇类大多不适应人工环境,饲养环境营造不恰当会造成死亡,甚至自身带有寄生虫。“比如蟒蛇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需要国家林业局办理养殖许可证才能饲养。其他野生蛇类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虽然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但也需要合法来源。”张亮建议,主管部门、执法机关、经营者以及市民,有必要区分开宠物蛇、肉蛇(养殖场)和野生蛇。这样的话,市民养起来安全,执法部门也方便管理,经营者做生意也安心。

针对网络买卖及物流存在的问题,根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收件验视制度,并且不得寄送限制品或违禁品。对于不验货、寄送违禁品等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张亮表示,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对网络平台和快递行业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提醒市民,谨慎在网上购买“异宠”。

□本版撰文信时记者李丹 本版摄影信时记者叶伟报

宠物小店内有乾坤

一家宠物店,龙猫、兔子、仓鼠等宠物放置在橱窗内吸引行人注目,表面无异,一般人不会知道,这家小店其实内有乾坤——

宠物店背后交易:卖野生动物!

这是海宁南关厢历史街区,涉案宠物店就开在这里。图:涉案宠物店所在的海宁南关厢历史街区,该店铺现已转出;

图:被警方查获的陆龟;

图:涉案微信对话截图。

姚雯/漫画

在浙江省海宁市一条街上,有一家宠物店,你可以在里面买到各类“异宠”。该店在当地野生动物贩销圈里颇有名气,店主李某也是圈内“红人”。殊不知,这些动物不仅身携致命病毒,还是受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

2月4日,浙江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十件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海宁市检察院承办的“海宁龟友”微信群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名列其中。此前,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对李某、徐某、迟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向海宁市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案发:群主家搜出一屋龟蟒

“宠物店老板被警察抓了!”2018年12月,这个消息在海宁市南关厢历史街区不胫而走,原本门庭若市的萌宠店关了门,老板也联络不上。似乎是意料之中,大家对此并不意外,因为店主卖的“货物”他们都有所耳闻。在此前不久,海宁市警方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一个叫“海宁龟友”的微信群非法买卖珍贵野生动物。根据线索,警方很快抓获了群主李某。

侦查人员进入李某租住的房子,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屋子里,饲养着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几种陆龟类,还有体型硕大的球蟒。除了动物,房间里还有动物饲料、保温箱、饲养工具等物品。据李某交代,他在海宁从事爬行动物生意已有五六年时间,这些野生动物是从杭州花鸟市场、网络等途径购得。

警方顺着李某这条线,又相继查到50余名犯罪嫌疑人,搜获濒危野生动物100余只。50多名犯罪嫌疑人中,有8名是从李某手中购买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鉴定结果显示,查获的苏卡达陆龟、亚达伯拉象龟、赫尔曼陆龟、红腿陆龟、豹纹陆龟、黄缘闭壳龟、球蟒、非洲灰鹦鹉、高冠变色龙等100余只野生动物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或者Ⅱ,对应为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动物。这些动物都是禁止个人买卖和饲养的。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查获的野生动物已全部送往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予以救助,动物的生命安全得到及时保护。”海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章小平告诉记者。

黑市:量大水深各种乱象

“我们这个‘海宁龟友’群有成员105人,原本只是个私人小群,后来陆续拉了一些人进来,本意是交流养龟的经验和心得体会。”据李某供述,随着成员的不断加入,群内人员日趋复杂,不少售卖野生动物、饲料、饲养工具的商家也进入群中。由于在线交易隐蔽,群里人员营销时不像在实体店交易那般“遮掩”,而是直接将动物名称、价钱、照片等信息公示出来。这些野生动物的价格从百余元到上万元不等,如美洲绿鬣蜥,400元;苏卡达陆龟,1500元;辐射龟,3600元;亚达陆龟,1.7万元。一旦有人有意向购买,双方私下约定交货时间与方式,交易十分频繁。

除了微信群,百度贴吧也是李某的“主战场”,几乎每一种“异宠”都有自己的专属贴吧,许多卖家会在吧内打广告,看到有求“宠”的信息,就立即留言,招揽买家。

犯罪嫌疑人徐某就是李某从贴吧招揽的顾客,他在李某处购买变色龙后,李某将他拉入海宁龟友群。徐某“入坑”后一发不可收拾,他学会了变色龙的养殖技术,不仅将自己繁殖的变色龙售卖,还做线上代理,在朋友圈、贴吧发布广告招揽生意,再让上家代发自己赚差价。

记者在百度“变色龙吧”上看到,一个“变色龙属于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交易”的帖子被置顶,里面说得很明确:变色龙交易属于违法行为,不允许交易、饲养、繁殖。然而,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难挡巨大利润诱惑,还是有不少人铤而走险。如高冠变色龙,8个月就成年,一年最多可繁殖6次,每次产蛋十几至六十几枚,一只变色龙一年就可以给卖家带来上万元利润。还有一些跟我们迷信有关的陆龟品种,打着“镇宅”“化煞”的名号,一只就能卖出上万元。

在李某的陆龟买家中,企业主为多数。2016年,海宁某老板徐某在李某店内观赏时看中了一只苏卡达龟,虽然价格要一万元,但李某介绍苏卡达龟养大后貌似“玄武”,又能“招财”,徐某就心动了,连着养龟设备一齐买下。此类“豪爽”的买家很多,李某自然赚得盆满钵满。

2017年,李某在“变色龙吧”认识了一位“大神”,对方自称在广州经营着一家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变色龙、蜥蜴、陆龟等都有所涉及,但是他的朋友圈更新停止在2018年5月。李某的数位“上家”也不断“消失”。原因李某很清楚,“他们都被抓了”。可这些前车之鉴并未吓退李某,售卖“异宠”的甜头让他泥足深陷无法自拔。他在与好友的聊天记录中称,一年内他就售卖了近千条变色龙。

2018年10月,来自湖北武汉的迟某与浙江海宁的郭某在“龟友群”相识。看到郭某发的高冠变色龙照片,迟某提出将自己的母变色龙与郭某的公变色龙交换。没想到,最后迟某只收到一个空盒子,这让迟某大为光火,在微信群中大骂郭某是骗子,直接拉黑郭某。

像郭某这样混迹圈里骗人的并不少。他们有些是空手套白狼,看到网上有人想购买异宠,就主动留言联系,却不同意买家看视频、走平台、做担保、见面自提等要求,收到定金或价款后就拉黑买家;有些骗子拿品相优秀的宠物打广告,发货时却“狸猫换太子”。很多买家被骗后都会在贴吧或者群里对骗子进行曝光,却没几个人会报警——他们都知道这是违法活动,收购保护动物也是犯罪,而这正是圈里骗子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

应对:刑事打击+公益诉讼

海宁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这一系列案件时发现,50余名犯罪嫌疑人中,11名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余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擅自收购并饲养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因情节轻微等问题已作相对不起诉或公安机关撤案处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也未对他们作出行政处罚。

“虽然构不成刑事犯罪,但也要让违法人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更要以此警示社会,推进这类问题的深度治理。”章小平告诉记者,在对李某等11人提起公诉后,去年10月开始,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通过实地查看、审查案卷,并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的可行性及合法性问题与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研究沟通。最后,海宁市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间向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陆续发出14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认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野生动物监管部门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明确防控疫情期间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及监管职责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他们对上述未被追究责任的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力度。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结合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集中整治活动,对野生动物保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下发《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加强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疫情监测防控,关停全市花鸟市场。截至2月14日,该局已对7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人处以3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款及没收所购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省院将这起案件列为督办案件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章小平说。

案后说法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斌

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态环境和健康生活。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给人类带来健康隐患,存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十分严峻,检察机关应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断可能来自野生动物的疫情传播源和传播途径。在这一背景下,我院办理的这起案件,无论从犯罪群体、主观恶意还是从案件影响来看都具有一定代表性。按照“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思路,我们在依法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刑事打击的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最大限度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我院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行政违法和公益损害线索双向移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协作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多部门共同分析总结涉野生动物案件规律特点,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合力。接下来,我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从严从快查办涉野生动物案件,探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依法及时督促监管部门严格履职,从源头上减少可能存在的病原体传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检察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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