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不是畜禽?蛙如何管理 定了!我国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
狗是不是畜禽?蛙如何管理
今日(7月31日),在四川省贯彻实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四川省水产局副局长何川介绍说,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
狗是不是畜禽?蛙如何管理
今日(7月31日),在四川省贯彻实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四川省水产局副局长何川介绍说,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类存在交叉管理问题,要求明确蛙类管理划分。为此,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多次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国内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关于虎纹蛙,农业农村部将和林草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时予以明确。两部门通知中明确要求,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捞相关蛙类野生资源;从事人工增养殖生产活动要严格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对于大家关注的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一级调研员薛建平介绍说,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
随着时代进步,我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目录》属于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
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林聪 实习记者 肖皓月
编辑 柴畅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定了!我国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
为何要出台首份《目录》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近期,农业农村部密集研究,加快推进《目录》制定工作,先后征求了3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多次听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专家学者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9日正式公布。
“《目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确了哪些动物属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于《畜牧法》管理,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又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发展趋势。” 该负责人说,《目录》的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准确把握畜禽范围,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意义。
“《目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该负责人表示,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丰富,长期驯化和定向选育的家畜家禽,有效支撑了我国畜牧业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畜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总产值近3万亿元,增加了142.5倍;肉、蛋总产量位列世界第一位,分别占全球总产量的26%、40%。畜禽种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
据介绍,在《目录》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将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深度挖掘畜禽优异种质、优异基因,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畜禽新品种;加强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提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将强化畜禽种业与畜牧业监管。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健全畜禽良种繁育、饲养管理、产品加工、疫病防控等体系。依法加强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饲养管理,严禁以食用为目的的胴体经营。
畜禽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在《目录》制定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科学,畜禽是哺乳纲和鸟纲范围的家养动物,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兼顾多民族生产生活资料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等。”该负责人说。
按照上述原则,《目录》列入了33种畜禽,包括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这些畜禽都是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
据介绍,传统畜禽是我国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猪、牛、羊、马、驴、鸡等驯化超过上万年,骆驼、兔、鸭、鹅、鸽、鹌鹑等驯化少则也在千年以上。特种畜禽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种群稳定、生产安全,如羊驼、火鸡、鸵鸟等;一部分是我国自有的区域特色种类,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如梅花鹿、马鹿、驯鹿等;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部分动物品种为何未列入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目录》?这位负责人说,《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还应看到,随着时代进步,我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
“《目录》属于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该负责人说。
很多人好奇,《目录》中的畜禽和我们在野外见到的野生动物有哪些区别?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目录》所列畜禽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众所周知,家畜家禽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其遗传结构和生物学特性与野生动物相比,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本质的变化:一是克服野性,适合群养饲养;二是克服季节性发情的习性,可常年繁殖;三是遗传性能稳定,有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四是有成熟的品种,生产性能、经济性能显著提高。
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为何没有列入《目录》?“自然界的哺乳纲动物多达5400多种、鸟纲动物9800多种,绝大部分是野生动物。”该负责人表示,部分地方和养殖户建议将一些在养野生动物列入《目录》,由于这些在养野生动物,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有的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有的公共卫生风险不清,有的不属于哺乳纲、鸟纲范围,均不具备家畜家禽的标准和条件,不宜列入《目录》,继续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管理。(经济日报记者乔金亮)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原创文章,作者:风雨轻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stcw.com/y/139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