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狗狗能带上高速么 “爱狗人士”高速拦运狗车、打砸狗肉馆是否可取
纵使这些“爱狗人士”对狗的爱心情有可原,但他们的行为举止,表达方式似乎并不能与他们的爱狗之心相匹配。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爱狗人士”自己不食狗肉这是自己的选择和“信仰”,但是有些地区食狗肉已有上
纵使这些“爱狗人士”对狗的爱心情有可原,但他们的行为举止,表达方式似乎并不能与他们的爱狗之心相匹配。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爱狗人士”自己不食狗肉这是自己的选择和“信仰”,但是有些地区食狗肉已有上千年的文化和历史,食狗肉已成为当地人的风俗,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明令禁止前,那他们就有食狗肉的自由和权利,不能因“爱狗人士”的喜好而剥夺他人的喜好、自由、权利甚至是风俗。
“爱狗人士”为了表示爱狗之决心,大闹狗肉馆儿,给经营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由谁来弥补?高速路拦截运狗车辆,并哄抢一空此行为被抢走的狗狗今后的命运如何?是否会被卖掉?高速路上拦车本就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这些“爱狗人士”敢承担责任,能承担得起责任吗?“爱狗人士”们用不合法的手段去阻止合法的事情,本就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把握不好度还可能构成犯罪。
一、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爱狗人士”在高速公路上不顾交通标志和指示,不顾高速行驶的车辆,强行逼停运狗货车,已严重威胁来往行驶车辆以及人员人身安全。
二、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爱狗人士”甚至采用暴力在狗肉店、屠宰店哄闹、哄抢、聚众扰乱治安,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冲突中打伤狗肉店老板、食客,造成轻伤以上后果。
四、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爱狗人士”为了表达不满,对运输车辆、狗肉店的餐具、摆设使用暴力打砸,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当然根据具体行为还有可能构成其他的一些罪名。
本人认为“爱狗人士”的爱狗之心可以理解,有些家庭长期养有宠物狗,对狗感情深也在情理之中。但爱狗要有限度,如果把对自家宠物狗的爱扩大到对所有狗类,包括对肉狗的爱则大可不必,因为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别人是非常自私的,肉狗本就是可以作为食材具有上千年的饮食文化历史,况且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不能剥夺别人的权利。“爱狗人士”可以通过网络宣传、呼吁的方式去引导、劝解食狗人士的行为,这是合法的且文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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