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舟山约7成狗狗有了“身份证”12月1日起
《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实施以来,舟山市制定了为期3个月的犬只准养登记过渡缓冲期。 过渡期已满,全市重点管理区域内约有7成狗狗完成了准养登记。 从12月1日起,对未办理犬只
《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实施以来,舟山市制定了为期3个月的犬只准养登记过渡缓冲期。 过渡期已满,全市重点管理区域内约有7成狗
狗完成了准养登记。
从12月1日起,对未办理犬只准养登记的养犬人,警方将依据《条例》进行处罚。
7059只宠物犬完成准养登记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公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积极完善管理方式,创新服务举措,大力推进犬类管理法制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执法保障大队了解到,根据预估,全市重点管理区域内共有宠物犬1万只左右。截至昨天下午,共有7059只宠物犬完成了准养登记,占到总数的7成左右。
自9月1日以来,全市公安整合网上登记系统,依托“犬类管理系统”及“芯爱”APP,将犬只信息采集、强制免疫、登记年检、芯片植入等手续纳入“一站式”服务,最大程度实现犬只准养登记“最多跑一次”。这 定海全区完成准养登记3076只,位列全市各区县第一。
登记数第一,定海怎么做到的?
据了解,定海区组建了由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8个职能部门及11个乡镇街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涉犬联合管理等问题,形成养犬管理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公安、城管部门组建犬类管理整治小组,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定海区公安分局不定期派民警到各登记点进行巡查,解答群众涉犬疑问,并协调各定点宠物医院开展节假日登记服务,对偏远农村采用不定期驻点服务模式,目前已在金塘等地驻点服务4次,登记犬只400余只。民警还在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错峰式巡查,落实相关饲养者登记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市民对犬只上牌的知晓度和积极性,该局发动社区网格员、物业、爱犬人士、志愿者、“东海渔嫂”等社会力量,在辖区遛犬集中区域宣传规范养犬知识,有效纠正养犬人的错误观念和不良习惯。
该局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在“定海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不定期发布准养登记预约程序、文明养犬信息、违规养犬法律责任等普法宣传知识,引导市民文明养犬。截至 该局共发放宣传海报2000余份、宣传册2000余张,转发宣传微信1500余条。
今起,未办理登记的养犬人将受查处
据了解,根据《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舟山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违反犬只准养登记相关行为的查处。
违反《条例》规定,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养犬人处每只15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每超养一只处1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截至昨天,3个月的准养登记过渡期已满。从今天起,养犬人未办理犬只准养登记的,全市公安机关将予以查处,对养犬个人处每只500元罚款,对养犬单位处每只2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综合执法保障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以来,全市涉犬警情总体平稳。下步,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同时继续跟进文明养犬宣传。
(原标题《3个月过渡,全市约7成狗狗有了“身份证” 今起,未办理登记的养犬人将受查处》,原作者翁履平。编辑夏艺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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