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即日起,宜昌专项整治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依法规范城区养犬行为通告》指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严格查处携犬外出时不挂犬牌、不束犬链(绳)等违规行为,实行“三个一律”处罚,即首次违法一律处以警告处罚;违法两次以上的,一律予以罚

宜昌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即日起,宜昌专项整治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依法规范城区养犬行为通告》指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严格查处携犬外出时不挂犬牌、不束犬链(绳)等违规行为,实行“三个一律”处罚,即首次违法一律处以警告处罚;违法两次以上的,一律予以罚款50-200元处罚;对犬只伤人案件,在组织协调救治、纠纷调解的对犬主未采取约束犬只措施的行为依法查处,一律处以罚款处罚。

宜昌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即日起,宜昌专项整治

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放粪便未及时清除的,将责令养犬人予以清除,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最高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市民可委托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对病死犬、猫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以委托动物诊疗机构交由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宜昌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即日起,宜昌专项整治

三部门联合呼吁,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踊跃加入到“文明养犬”队伍中来,以实际行动投身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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