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禁养犬名单 遵义禁养狗狗的名单 遵义市民:遵义新养犬管理办法出台

资料图据《办法》规定,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南部新区在内的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适用本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养犬实行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

遵义禁养犬名单 遵义禁养狗狗的名单 遵义市民:遵义新养犬管理办法出台

资料图

据《办法》规定,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南部新区在内的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适用本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养犬实行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公安机关应当对养犬登记申请及时审核,一律不得向养犬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饲养犬只必须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并取得免疫登记证。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养犬登记、日常管理、狂犬捕杀、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查处等工作。

该办法详细规定,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两米以内,在人群拥挤场所自觉收紧犬绳,犬只贴身携带;犬只佩戴犬牌;防止犬只吠叫和有攻击他人行为;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乘公用电梯;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经公安机关登记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应当拴养或圈养,实行专人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志。任何个人、单位、社会组织对不文明养犬和违规养犬的,有权进行批评、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受理、及时处置。

该《办法》还就犬只收容和救助、法律责任等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辖区公安机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因违规饲养或管理不善,致使犬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死亡、财产损害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饲养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图文:记者 姚强

来源:贵州都市报、都市E家

编辑:皮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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