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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网上办理社保卡
一社保卡在网上办理的流程如下:1、打开微信,搜索关注当地的社保卡公众号;2、进入社保卡公众号主界面,点击网上办理,再点击个人网办业务;3、点击首次申领;4、进入用户信息认证界面,点击快速验证;5、页面跳转,输入自己的手
怎么在网上办理社保卡
一社保卡在网上办理的流程如下:
1、打开微信,搜索关注当地的社保卡公众号;2、进入社保卡公众号主界面,点击网上办理,再点击个人网办业务;
3、点击首次申领;
4、进入用户信息认证界面,点击快速验证;5、页面跳转,输入自己的手机号,再输入手机号收到的验证号,最后点击下一步;
6、用手机前置摄像头录一段本人的视频,录的同时要朗读页面弹出数字。录制好后,点击下一步;
7、进入社保卡网上申请界面,页面上未标星的内容都会自动弹出来,只需要上传证件照片,确认领卡网点,然后点击确定申领即可。制卡需要20天,20天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去网点领取社保卡就可以了。
二在手机上怎么申请社保卡:
1、微信申领:关注当地的公众号例如成都人社局公众号——微服务——新社保卡——申办---点击申办后会弹出一个授权页面,如果未绑定社保先绑定,已绑定社保卡直接点授权查询--上传完照片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就申领成功了。
2、支付宝进行申领:以浙江省为例在支付宝首页搜索社保--进入社保页面--进入电子社保申领--上传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即可。
3、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当地的人力社保app,然后注册,社保卡号栏内,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选择注册。注册完毕后进入首页,点击社保卡申领--选择申领方式即可。
4、百度App搜索【电子社保卡】,进行激活,激活后你可进入电子社保卡页查找你所需的服务。电子社保卡可以在网上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养老金测算、异地就医、个人社保查询等40项全国性社保服务。
在领取到社保卡后一定要及时激活,不然会耽误医保就医以及养老金的领取。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查询社保在哪查询
法律主观:
一、个人社保信息怎么查1、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例如“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长沙12333”,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社保预留的手机号码,输入查询密码,登陆成功或就可以查询到详细的社保信息。2、电话查询拨打12333社保客服热线进行查询,根据语音提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社保卡号码即可查询。或接通后按0转接人工服务,也可以查询。3、微信/支付宝查询在微信上/支付宝上找到城市服务(可在搜索栏搜索),进入后验证社保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社保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地区的社保信息在微信/支付宝上有延迟。4、社保中心查询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最近的社保中心查询自己的社保信息,但是这种方式没有那么便捷,比较适合不会使用手机电脑查询的人员。总结:以上4种查询方式中,官网查询到的信息最全面,并且十分的方便。二、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行政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民事赔偿责任。首先,要赔养老金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外,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条例无一不规定了当职工遇到需要保险理赔的情形而企业未缴纳相应保险而所有赔付责任由企业承担的条款。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依照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处理,主要分为催缴社会保险费、查询存款账户、申请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措施四个环节:1、催缴社会保险费。一是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区县社保分中心依法责令限期补缴;二是市、区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机构,依法受理社保缴费举报投诉并实施调查、检查,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情况,责令限期补缴或者缴纳。2、查询存款账户。责令限期补缴或者缴纳期满后,用人单位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可以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查询缴费能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查询。3、申请强制执行。区县社保分中心获得查询结果后,对于具备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县人社局提交《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4、实施强制措施。区县人社局经审核需要进行划拨的,向用人单位送达催告书,催告缴纳期限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在催告缴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补足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向用人单位送达《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并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协助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通知》还规定,划拨金额包含应当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计算至划拨决定作出之日,滞纳金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如用人单位认为划拨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期间不影响划拨决定的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怎么查询自己的社保卡在哪里
我的社保卡在那里呢
怎么办理社保?在哪办理?
1.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目前,以个人名义只能办理养老与医疗保险。
2.参加了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养老保险方面,缴费年限15年以上,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正常的养老待遇.
社保卡在哪领取如何查询
法律分析:
1、社保卡是IC卡中的智能卡,卡内有中央处理器(CPU),具有强大的加解密运算功能,能更好地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在社保与金融的应用环境中分别遵循《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和PBOC2.0规范定义的安全机制,密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各部门只能查询到授权本部门使用的信息,有效保障持卡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二)社保卡的发卡银行有哪些?如何选择发卡银行?
社保卡的发卡银行有6家:东莞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
参保单位可选择上述任一银行作为本单位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协议。其中,为确保原已具备金融账户持卡参保人用卡的连贯性,以下单位需按原发卡银行换发新卡:
1、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由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发卡;
2、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东莞银行发卡。
灵活就业人员(含趸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下同),由个人选择上述任一银行作为发卡银行,参保人只需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点选定发卡银行即可。其中,上述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按原发卡银行换发新卡,即由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发卡。
(三)在社保卡换发工作中,参保单位如何申领社保卡?
参保单位以单位捆绑的方式为其职工换发社保卡,主要需办理以下手续:
1、选定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发卡服务协议。
2、单位专管员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点提出申领本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服务点工作人员核对单位专管员身份后,将相关资料交单位专管员带回单位,派发给参保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参保人二代证照片的,参保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参保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参保人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并及时交回单位专管员。
5、单位专管员收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6、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单位专管员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单位专管员领取《社保卡申请登记汇总表》。
7、单位专管员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
8、单位专管员应于领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卡交参保人签收,并提醒参保人尽快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卡片激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卡激活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温馨提示:
在到服务点申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前来,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
2、在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领卡,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社保卡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原件。
(四)在社保卡换发工作中,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领社保卡?
灵活就业人员(含趸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下同)以个人为单位换发社保卡,需办理以下手续:
1、在收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的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点办理社保卡申请。
2、服务点人员向个人提供《发卡服务确认单》,由个人现场确认发卡银行后,再打印申请登记表交个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个人二代证照片的,个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个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页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5、服务点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双方签名确认。
6、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在到服务点选定发卡银行和申领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本人因故无法前来,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参保单位与银行签订发卡服务协议后,申请登记表如何领取?何时可以领取?
参保单位与银行签订发卡服务协议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按服务点的通知领取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由于服务点提供的申请登记表是包含参保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标识表格的条形码等信息的,每个参保人的申请登记表都具有其唯一性,因此单位不需自行复印申请登记表给参保人填写,必须到服务点申领并派发给相关的参保人。
由于社保卡是分单位、分阶段逐批发放的,服务点将根据发卡计划对已签订协议的单位分阶段换发,因此当单位进入换发阶段时,服务点将通知相应的单位领取申请登记表等资料,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服务点的有关通知。
(六)换发社保卡是否都需拍摄照片?何时拍摄何规格的照片?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九条有关规定,社保卡须包含持卡人的照片信息。因此在换发社保卡的数据采集过程中,须采集社保卡申领人的电子照片数据,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社保机构将尽量通过相关部门提取申领人的二代证电子照片,并将其照片打印到申请登记表上。
当申领人领取到申请登记表后,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个人二代证照片的,个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个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七)领卡后参保人如何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社保卡包含两个账户: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该两个账户有相应的两个密码,即是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消费密码,激活时需由参保人设置,凭密码消费。
持卡人领卡后应尽快对两个账户办理激活手续,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新旧卡均为同一发卡银行的需带齐新旧卡,旧卡交发卡银行销毁,否则只需带新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办理时需设置两个账户密码。
在办理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密码设置与激活同时办理,所需资料相同)。持卡人方可凭卡的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支付相应的社保待遇以及进行相关金融应用。
温馨提示:
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八)参保单位领卡后,职工离职或流动到其他单位工作,其社保卡如何处理?
参保单位领回本单位的社保卡后,如发现参保人已离职或无法将卡交给参保人的,可向相应的发卡银行领卡网点提出退卡申请并将未发出的社保卡退回该网点,由网点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参保人领卡,如因参保人无法联系或其他原因导致社保卡在发卡银行积压超过180日的,此卡将由发卡银行集中销毁,参保人接续参保的,将按社保卡首次申领程序重新办理。
(九)社保卡是如何收费的?
1、首次发卡免收工本费。日后因办理挂失、损坏、变更卡面信息等业务需要补卡、换卡的,收费按省劳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或新出台文件执行,现时的社保卡工本费为20元/张。
2、办理社保卡挂失时免收挂失手续费。
3、社保卡金融账户免收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十)社保卡的密码遗忘或被锁定怎么办?
持卡人忘记社保卡的医疗账户或金融账户密码,或连续输入错误密码造成锁卡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进行解锁与密码重置。
(十一)社保卡丢失后如何办理挂失?
发现社保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立即申请挂失。发卡银行在接到挂失信息后会及时冻结该卡的使用。
挂失后请尽快申请补卡,以免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障和金融相关业务办理。
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
1、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办理,自发卡银行受理口头挂失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尽快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卡恢复使用。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社保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2、书面挂失。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如本人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温馨提示:
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挂失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十二)如何办理解除挂失?
持卡人在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卡片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已办书面挂失的还需携带原挂失申请表,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申请挂失解除,恢复该卡的使用。
温馨提示:
1、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后,原挂失的社保卡恢复使用。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社保卡,也不可再办理解除挂失。
3、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解除挂失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十三)如何办理补卡?
社保卡丢失,在办理书面挂失后,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要求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流程为:
1、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提出补卡申请。
2、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缴纳相应的社保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网点工作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
4、持卡人在补卡业务受理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卡申请表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挂失、补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相应冻结。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不能再使用,发卡银行也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原卡可提交发卡银行网点或自行销毁。
3、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补卡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十四)如何办理换卡?
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需更换社保卡,换卡手续按照补卡同样流程办理:
1、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芯片损坏、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持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2、卡面照片发生变更的,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照片回执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照片回执的办理与社保卡申领中照片回执的办理方法相同,即持卡人自行到已列入东莞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名单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领取照片回执。
3、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持卡人需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和换卡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换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待遇、养老待遇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2、办理换卡手续时,需交回旧卡,由发卡银行网点销毁。
3、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换卡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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