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有什么法律法规
民法典关于宠物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
民法典关于宠物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履行的义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民法典关于养狗的规定
《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从地方层面来看,当前各大中城市都已先后出台相应的养犬管理法律规范。各地区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养犬管理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狗狗深得人类宠爱,但是也有些养犬人并不具备基本的养宠物的品德,甚至不对其负责。因此,千万不要因为看到萌翻天的狗狗,就一时兴起决定养犬,反而应该考虑多方面因素,应该三思而后行。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有其他问题想咨询宠医,点击下方头像,进行免费1对1咨询。
关于养狗的法律规定
禁止养犬区是指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该区域内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严格管理区是指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辖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以及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该区域内实行养犬许可制度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不得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且每户限养一只普通犬只,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扶助犬除外。饲养犬只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自幼犬出生之日起60日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送交犬只留检场所。
一、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因护卫工作需要;
2、有犬笼、犬舍或者围墙等圈养设施以及养犬标识;
3、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4、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5、护卫场所在住宅楼、商住楼、办公楼以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免疫后凭畜牧兽医部门印发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办理养犬延续手续。养犬人变更住所地、护卫场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前三十日内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
犬只死亡、转让他人或者送交收容的,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犬只受让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犬只被没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注销养犬登记。
养犬登记证、犬牌、电子标识遗失或者损毁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申请补发、补植。
民法典关于养狗的规定
《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从地方层面来看,当前各大中城市都已先后出台相应的养犬管理法律规范。各地区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养犬管理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狗狗深得人类宠爱,但是也有些养犬人并不具备基本的养宠物的品德,甚至不对其负责。因此,千万不要因为看到萌翻天的狗狗,就一时兴起决定养犬,反而应该考虑多方面因素,应该三思而后行。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有其他问题想咨询宠医,点击下方头像,进行免费1对1咨询。
小区里养宠物应该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小区养宠物的规定如下:1、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2、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携带宠物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宠物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原创文章,作者:狗语翻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stcw.com/y/183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