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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罐头的执行标准是什么意思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9:02 29


GB准标行7098执行标准

食品的罐藏就是把经过一定处理的食品装入包装容器中,密封杀菌,使罐内食品与外界隔绝而不再被微生物污染,同时杀灭罐内绝大部分微生物(即能在罐内环境生长的腐败菌和致病菌)并使酶失活,从而消除了引起食品变质腐败的主要原因,获得在室温下长期保存的方法。这种密封在容器中,并能长期保存的食品称为罐藏食品,俗称罐头。一般是指以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肉、水产动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密封、加热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商业无菌的罐装食品,常见金属罐、玻璃瓶、普通软包装、高阻隔软包等包装形式。现行罐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GB 7098-2015,标准适用于罐头食品,不适用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该标准已实施5年多。本次重点解读罐头食品的术语与分类、相关标准主要内容、检测注意事项和风险分析等。
术语与分类
胖听:由。象现的于罐头内微生物活动或化学作用产生气体,形成正压,使一端或两端外凸的现象。
商业无菌:。态状的物生微性病致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热杀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
产品分类:参照GB/T 10784-2020《罐头食品分类》,按照不同原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将罐头食品分成畜肉类罐头、禽类罐头、水产类罐头、水果类罐头、蔬菜类罐头、食用菌罐头、坚果及籽类罐头、谷物和杂粮罐头、蛋类罐头、婴幼儿辅食罐头、其他类罐头等11个类别;而2020年3月发布的生产许可分类将罐头食品分为了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及其他罐头3个类别。

容易混淆的分类:易与肉制品(如符合商业无菌的酱卤肉制品、真空软包装的熟肉制品等)、水产制品(如软包装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蔬菜制品(如软包装酱腌菜)、方便食品(如鸡丝炒面、麻辣香菇饭)等食品相混淆。罐头食品容易混淆的类别比较多,区分时注意参考生产许可发证类别、执行标准和保质期等综合来看。还有执行商业无菌的食品不一定是罐头食品,尤其要注意来自同一家企业可能同名称产品,要依据执行标准,如有些名称为酱卤肉制品也可能为罐头食品;还要注意容易混淆的外包装为罐藏食品,但非罐头发证的食品,比如瓶装调味酱、真空软包装的酱卤肉、真空软包装的蛋制品、罐装的炒货、酱腌菜、果酱等。
另外,抽检时罐头食品各细类之间也容易混淆。如玉米罐头,参考基础标准中的食品分类,都将玉米划分为谷物类,因此,玉米粒罐头建议归属于其他罐头的杂粮罐头;参考GB2763芋头、马蹄分类为蔬菜,芋头罐头、马蹄罐头建议归为蔬菜类罐头。银杏仁、板栗归类为坚果,杏仁罐头、板栗罐头建议归为其他罐头的坚果及籽类罐头。
执行标准:可执行GB 7098,还有一些如 GB/T 13516、GB/T 31116、GB/T 14215等不同类别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也有涉及一些QB/T类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但要注意,如执行GB 7096、GB 2726、GB/T 23586、SB/T 10381、SB/T
10369、SB/T 10556、SB/T 10557、SB/T 10614、SB/T 10652、
SB/T 10459等标准一般不归为罐头食品。
相关标准主要内容
标准中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均关联基础标准要求。根据罐头食品的细类,针对污染物限量,畜禽肉罐头符合GB 2762中肉类罐头的要求,水产动物类罐头限量符合GB 2762中水产品罐头的要求;针对黄曲霉毒素B1,花生罐头、玉米罐头限量符合GB 2761中花生及其制品、玉米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要求;针对食品添加剂,蔬菜类罐头限量符合GB 2760中蔬菜罐头的要求、食用菌罐头符合食用菌和藻类罐头的要求,玉米罐头、八宝粥罐头符合杂粮罐头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番茄容易受到霉菌的污染,由于番茄本身偏酸性,而霉菌适宜的pH值也是弱酸性,番茄酱罐头很容易引起霉菌生长繁殖,GB 7098-2015标准针对番茄酱罐头设置了霉菌的限量并规定了视野法;理化指标方面,针对鲐鱼、_鱼、沙丁鱼等高组胺鱼类罐头设置组胺的限量值;针对极易受到米酵菌酸污染的银耳罐头设置了米酵菌酸的限量。
检验注意事项
样品预制备:罐头食品样品制样时,依据判定标准、检验方法的基本原则,注意样品的制样数量、均匀性和制样部位。组胺项目检测时要注意制样的稳定性,检验和复检时都要关注。
检验注意:罐头食品检测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时,可能会使用SN/T 3855和GB 5009.278,要注意两种方法适用范围的差异性。罐头涉及原料如腌渍的蔬菜、熟肉类等,检测山梨酸、脱氢乙酸等指标时也可能存在基质干扰,需要用不同原理方法或质谱进行比较或进一步确证。组胺指标检测使用GB 5009.208第二法时,会因吸取2.0ml盐酸提取液进行测定与标准系列的配制加入1.0ml 盐酸溶液不一致,导致样品管检出值偏低,因此要注意保持样品管与标准管酸度一致。另外要注意显色剂用量的控制。
判定注意点:在基础标准判定中,要注意首先确认是罐头类产品,尤其是GB 2760;腌渍的食用菌罐头,如EDTA允许使用在腌渍的食用菌中,终产品判定存在带入原则;要关注GB 2760新的增补通告,如甜菊糖苷,可在杂粮罐头和水果罐头中允许使用;还要注意区分水果罐头和装饰性果蔬,虽可能为罐头类产品,但产品标明为装饰性果蔬,注意如柠檬黄使用不同规定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执行标准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

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一个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

凡是进入流通市场的一般商品,其外包装上必须印执行标准.执行标准就是该产品满足的质量要求,它是产品质量判决的依据.比如有纠纷时,它就是准法律依据.一般的执行标准,既可以是企业标准,也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起始字母为Q/XX,国家标准为GB/T 或GB。

特殊的,药品、部分军工产品,有更为严格的规定.非流通的产品,如订购的半成品,直接流入工厂,不针对普通消费者的,不必标注.另外,现做现卖的产品(如食品),无须预包装的,不用标注.简单地,凡是你在商店超市门市部看到的包装产品,必须标注产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五条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1)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准许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 

(2)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五条 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1)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准许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 

(2)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


国标7098是什么执行标准

是罐头食品的执行标准。但不适用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本标准代替GB 7098-2003《食用菌罐头卫生标准》、GB 11671-2003《果、蔬罐头卫生标准》、GB 13100-2005《肉类罐头卫生标准》以及GB 14939-2005《鱼类罐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修改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检验方法;

——修改了理化指标;

——取消了农药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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