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4会客厅|文明养狗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9:30出入境管理支队场所特业管理大队负责人郭坤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科负责人董拥军做客交广直播间,与964交广主持人王艳一起在线交流。 公共场所让狗撒欢、遛狗不牵绳、狗

文明养犬该怎么做 今天,一起呼吁做文明养犬人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9:30出入境管理支队场所特业管理大队负责人郭坤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科负责人董拥军做客交广直播间,与964交广主持人王艳一起在线交流。 公共场所让狗撒欢、遛狗不牵绳、狗粪不清理……不文明养犬现象已成为城市的顽疾。我们经常会看到媒体曝光了一些发生在公园、广场的不文明养犬现象,呼吁市民提高文明素质,文明养犬。

多个部门起草了关于文明养犬的公告文件,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入处罚机制。

出入境管理支队场所特业管理大队负责人郭坤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科负责人董拥军附节目完整稿主持人:郭警官,请您介绍一下,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场所特业管理大队的职责。

场所特业管理大队的职责场所特业管理大队是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内设实战大队,现有民警6名,平均年龄50岁,承担的具体职责有以下七项:指导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桑拿洗浴按摩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公安机关的扫黄打非工作;研究、指导旅馆业、印刷业、印章业、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治安部门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研究、指导《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贯彻执行;拟定有关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基层贯彻执行;组织、指导、协调群众性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规范文明养犬治理工作。

主持人:说到养犬,也是为了维护我们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呼吁文明养狗,前天我在湛河上锻炼,邻近劳动路附近的湛河北岸,看到一块高约1.5米的标识牌,立在河堤出入口处,上面标注“遛狗区域”字样,明确禁止遛狗不拴狗绳。

我们关于养犬管理工作公安部门出台过哪些文件或者措施? 嘉宾: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养犬行为,倡导依法、文明养犬,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文明和谐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平顶山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职责,市局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养犬治理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从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严格依法治安管理、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明确养犬治理职责划分等方面对文明养犬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方式方法、任务分工、措施要求等,有效提升了我市公安机关加强文明养犬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主持人:公共场所让狗撒欢、遛狗不牵绳、狗粪不清理……不文明养犬现象已成为城市的顽疾。

我们经常会看到媒体曝光了一些发生在公园、广场的不文明养犬现象,呼吁市民提高文明素质,文明养犬。

多个部门起草了关于文明养犬的公告文件,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入处罚机制。

请问郭警官,对犬只扰民、犬只伤人案件,公安部门如何处理? 嘉宾: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养犬单位或个人违反《平顶山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3月10日,汝州市区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引起网络媒体、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切。

我局在应对和处置该事件过程中,本着“群众第一,服务民生”的原则,闻警即动,多警种联合作战,措施到边,方法到底,按照舆情处置“三同步”的原则,主动汇报,积极、迅速调用一切可用力量,及时发声、妥善处置,回应群众对恶性事件的关切。

截至目前,网络舆情被正确引导,网民群众理性对待、合理预期,涉事双方情绪稳定,事件处置有序推进。

案发情况3月10日16时50分,我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汝州市实验小学朝阳路校区附近一放学等车的8岁的小学生陈某某被一恶犬咬伤。

接警后,指挥中心民警立即指派风穴路派出所前往处置,并同时向值班局领导进行汇报。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伤人恶犬已被人带走,受害学生满身是血。

带队出警的教导员赵颖立即拨通“120”急救电话,并迅速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民警一方面控制现场,走访群众,一方面联系受伤学生家长,同时向局领导汇报。

案件处置情况针对此事件,汝州市委书记陈天富、市长刘鹏及平顶山市公安局局长石秀田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迅速妥善处置。

汝州市公安局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由风穴路派出所、法制民警、通讯科、法医技术人员、治安大队参加。

局长祁明安要求站在政治的高度办理此案,政委王一鸣提出要尽早将此案事件弄个水落石出,遵循“国法、天理、人情”,消除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恶犬伤人事件查处工作紧张有序的开展。

根据群众提供线索,受害学生在路边等车时,从对面跑过来一条大型犬,将绿化带边的一名女学生扑倒撞伤后,直奔等车的小学生陈昊泽,将其扑倒在地,进行撕咬,在人们呼叫声中,两名男子上前将伤人恶犬控制,并带离现场。

出警民警现场获取了两段群众拍录的视频。

经询问,现场目击群众均不认识这两名男子。

根据现场资料,派出所民警推断,肇事恶犬的喂养人可能就在附近的村庄。

民警们立即将视频发送到吴洼、城北等附近村庄的“一村一警”工作群,请求群众积极协助提供线索。

出警民警看到距现场不远处停靠两辆接送学生的公交车,就立即上前询问司机,并调取车上监控资料,两辆公交一辆视频埙坏,一辆视频系统关闭。

无法获取有价值的视频资料。

局领导要求技侦部门、通讯科立即投入工作,全力配合,围绕现场,查询调取附近的视频监控。

线索核查工作紧张进行,3月11日下午,辖区一群众看到视频后反映:两名男子系吴洼村村民,分别叫范六和张次会。

获取这一重要信息后,16时许,风穴派出所教导员赵颖立即带领民警驱车前往,及时对二人进行传唤。

询问中,范张二人拒不配合,一直说自己看到狗咬伤人时见义勇为,将恶犬控制,驱离现场。

民警们一边继续询问,一边前往吴洼村,找到范六爱人,讲明利弊,最终获取了范六就是恶犬喂养人的事实证据,并于当晚9时许,找到了被隐藏到米庙镇拐里村一农户家的肇事恶犬。

在一系列证据面前,范、张二人才对事件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了未将自己饲养的犬栓牢,造成伤人后果后,没有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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