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能寄狗狗回老家吗(宠物寄养服务的选择指南)
宠物店能寄狗狗回老家吗?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因为很多人都有出门在外的经历,但是又不想把自己的爱犬留在异地。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存在疑虑和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宠物店是否能够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呢
宠物店能寄狗狗回老家吗?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因为很多人都有出门在外的经历,但是又不想把自己的爱犬留在异地。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存在疑虑和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宠物店是否能够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以期为广大宠物主人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和建议。
洪女士经营一家宠物店,朱女士曾在店里买了一只松狮犬。2019年7月底,朱女士联系洪女士,说自己要回老家一段时间,带狗狗不方便,请洪女士帮忙照顾一段时间,她愿意每个月支付1500元寄养费用。洪女士答应了。于是,从2019年8月起,这只松狮犬便一直寄养在洪女士的店里。目前洪女士已经不再经营宠物店了,而松狮犬还在她那里,已经三岁多了。
洪女士说,2020年3月,当时狗狗已经寄养大半年了,而朱女士分文未付,到2020年5月才首次转账1000元,同年8月,第二次付了1000元,此后再未付款。
洪女士不断联系朱女士,但对方都找理由拖延,说等回厦门后会结清寄养费,继续养狗。后来,朱女士竟向洪女士借钱充话费。眼看追讨无望,洪女士选择起诉,要求解除寄养关系,还索要寄养费。由于当时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洪女士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庭审中,朱女士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被视为放弃抗辩权利。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朱女士对寄养费标准并无异议,并承诺支付。洪女士与朱女士属于寄养服务合同关系,双方未约定寄养期限,只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洪女士就有权解除合同。朱女士应按照约定支付25.5个月的寄养费,扣除已经支付的2000元,尚欠36250元。最终,湖里区法院判决朱女士应向洪女士支付36250元,还应接走所寄养的松狮犬。
来源: 厦门晚报
如果你需要寄送狗狗回老家,建议选择可信赖的宠物店进行寄送。但在寄送前,一定要确保狗狗的健康状况良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建议多关注狗狗的健康,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让它们健康快乐地陪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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