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狗没有证怎么处罚(养宠物狗需办证的相关法律解读)

在如今社会养宠物狗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享受宠物带来的陪伴和快乐的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宠物狗需要持有相关证件,如果没有证件而擅自养狗,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如今社会养宠物狗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享受宠物带来的陪伴和快乐的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宠物狗需要持有相关证件,如果没有证件而擅自养狗,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和法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养宠物狗没有证怎么处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福处罚〔2023〕福保28号

处罚名称:

星昊宠物服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石厦北店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案

处罚类别1: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畜牧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兽药管理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结果:

罚款2136元;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星昊宠物服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石厦北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董韶川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7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养宠物狗没有证件是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罚款或强制收养等处罚。我们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为宠物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护理,让它们快乐地陪伴我们。

原创文章,作者:时光~编织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stcw.com/y/76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