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s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5:54 32
临汾哪里有卖宠物狗的泰迪狗舍?这是许多宠物爱好者最近一直在问的问题。毕竟,泰迪狗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宠物犬种,拥有可爱的外表和温顺的性格。如果你正寻找一家可信赖的泰迪狗舍,那么你来对地方了!在本文中,我们将为你介绍几家临汾市内的宠物店,并提供详细信息,以帮助你选择最适合你的新宠物。
亲爱的小伙伴,我们又见面啦!
四川法院第七届“十佳庭审”评选活动
如期而至
今天
四川法院第七届“十佳庭审”评选
网络投票通道正式开启!
谁是你心中“十佳”
就为ta投出你宝贵的一票吧
网络投票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18:00
注意:每个IP用户只能投一次票哦!
全省法院第七届“十佳庭审”
2020年8月,被告人罗某与被害人黄某(男,殁年30岁)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黄某对婚姻不忠多次发生争斗。2021年10月8日晚,黄某将罗某打伤,公安机关向黄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罗某因此网购黑色金属折叠刀一把随身携带。2022年3月12日,罗某因发现黄某手机中有招嫖信息而大量饮酒。当天21时许,罗某回到位于绵竹市新市镇四川德盛钒钛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楼黄某住处,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在推搡、争斗过程中,罗某持黑色金属折叠刀朝黄某捅刺致其胸部受创。黄某受伤后步行至公司门卫室外,因伤势过重倒地。罗某尾随至黄某倒地处,向公司保安求助,还电话联系好友陈林请求将黄某送医救治。后公安民警现场挡获罗某,在其右侧裤子口袋内搜出黑色金属折叠刀一把。黄某经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系胸部被锐器刺伤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另查明,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罗某书面承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中其应分得的部分,同时自愿将其名下的奔驰轿车一辆补偿给黄某父母,黄某父母接受该承诺并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00年至2021年,被告人杨某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侯马车务段副段长、运城车务段段长兼运城车务段党委副书记,太原铁路局安全监察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国内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贺某所送人民币889万元、美元10万元,刘某所送人民币400万元、加拿大元9万元、价值11.5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1块,昝某所送人民币80万元,吉某所送美元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515.42744万元。
“大亨互娱”等网络赌博平台有“打牛牛”“推三公”(麻将牌)、“扎金花”(扑克牌)等赌博模式,平台接受赌客充值兑换积分参与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并按比例将抽成返利给平台代理商(合伙人)。平台代理商(合伙人)逐级发展下线并拉人参与赌博,按照其下线参与赌博盈利金额抽头渔利。
被告人郑某、彭某先后在“大亨互娱”“鸿运茶馆”“大联盟”等多个网络赌博平台,接受他人投注赌博,为赌客上、下分结算,以获取抽头渔利。被告人羊某明知赌博网站的运作方式,仍拉人参赌,介绍赌客到郑某、彭某处上、下分,以此获取“水钱”。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羊某拉来的赌客饶某和谢某通过被告人彭某、被告人郑某在上述网络赌博平台投注赌博,赌资累计投入人民币1286586元,涉及国内香港、美国等地7个赌博平台。饶某、谢某经平台自动抽取的“水钱”平台按比例(8%—10%)返利给郑某后,郑某按照75%—80%的比例给彭某,彭某再将其获利的50%返给饶某,剩余部分再由羊某、彭某均分。羊某、彭某由此获利12565元。
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张某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他人办理社保,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分别收取16名被害人共计1935000元。被告人张某在收取被害人支付的办理社保的资金后并未用于为被害人购买社保,而是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及挥霍。案发前,被告人张某共计退还被害人人民币250000 元。2018年12月28日,被害人晏某与被告人张某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三号公馆茶楼商议购买社保事宜,后被告人张某以帮助购买社保为由骗取被害人晏某人民币108000元。
2021年年初,被告人张某向其表姑贾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够帮人办理社保,表示愿意帮助贾某及其朋友购买社保。贾某信以为真,并向自己相识的邻居和朋友宣传此事。从2021年2月开始,被告人张某利用贾某进行对外宣传和帮助,以帮助购买社保为由骗取贾某、黎某、潘某、赵某、王某等14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592000元。2021年10月,被害人徐某听说被告人张某能够帮人代办社保,随后主动联系被告人张某,代自己的亲友杨某、魏某、刘某办理购买社保事宜。被告人张某以帮助杨某、魏某、刘某购买社保为由骗取被害人徐某人民币235000元。
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马某在担任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综合科科长、金融与金融资本管理科科长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进入投资评审中心库、业务分配、拨付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84.9896万元。
调查期间,马某主动、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行为,且全额退缴涉案财物84.9896万元。
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个人向四川省人民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药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王某等9人所送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118.9498万元,犯罪所得孳息90万元。2006年12月,四川省人民医院监审处发现该院护理部结余账外资金150.95万元,时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的李某与时任四川省人民医院纪委书记马某、监审处副处长何某、财务部部长张某商议后,决定4人分别保管28万元,其余资金由张某保管。李某退休后,将其保管的28万元予以侵吞。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公司)系第12046607号“”注册商标、17320763号“
”注册商标、第23986528号“
”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上述三枚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均包括第43类中的饭店、餐厅等,且均在有效期内。
2021年5月21日,万翠堂公司发现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以下简称五阿婆火锅店)在其店招上使用了“青花椒鱼火锅”字样“”,遂以五阿婆火锅店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五阿婆火锅店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万翠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6日作出(2021)川01民初8367号民事判决:一、五阿婆火锅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二、五阿婆火锅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万翠堂公司经济损失25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共计3万元;三、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五阿婆火锅店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万翠堂公司将“青花椒”申请注册在饭店、餐厅服务上,可以认为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但由于饭店、餐厅服务和菜品调味料之间的天然联系,使得涉案商标和含有“青花椒”字样的菜品名称在辨识上界限微妙、相互混同,极大地降低了其商标的显著性,几乎难以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涉案商标的弱显著性特点决定了其保护范围不宜过宽,否则会妨碍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当使用,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阿婆火锅店没有单独突出使用“青花椒”,店招中包含的“青花椒”是对其提供的菜品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这一特点的客观描述,没有攀附万翠堂公司涉案商标的意图,相关公众一般也不会将其与经营活动主要在上海等地的万翠堂公司的涉案商标联系起来,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其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万翠堂公司对五阿婆火锅店就“青花椒”字样的正当使用,无权干预和禁止,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3日作出(2021)川知民终2152号民事判决:一、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民初8367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系公益诉讼起诉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蔡某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生效刑事判决已判决蔡某构成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后,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本案,单独起诉蔡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63580元。
蔡某表示对起诉的事实无异议,但表示因家庭系贫困户,无法负担过高的费用。经核实蔡某的收入情况后公益诉讼起诉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初步同意蔡某以劳务代偿方式进行赔偿,并联系当地村民委员会及相关爱心公益组织监督和组织蔡某提供义务劳动。因劳务代偿方式符合“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环境立法宗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组织双方当庭进行调解,蔡某的猎捕行为直接或者间接造成野生动物灭失,修复已无可能,本案双方以劳务代偿方式进行赔偿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系知名短视频软件“抖音”著作权人和产品运营商,被告四川海爪传媒有限公司利用被诉侵权行为关联网站“海爪网”等,为“抖音”短视频账号买卖提供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信息、进行交易担保和账号估值等服务,并按照账号实际成交金额比例收取服务费用。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了原告合法竞争性权益。原告主张被告应立即停止为买卖“抖音”账号提供服务范围内的委托研发、宣传、推广和运营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2020年11月9日,赵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去学校接女儿小茜(化名)放学,好意将女儿小茜的同学小兰(化名)搭乘回家,未收取任何费用。回家途中,赵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梁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小茜、小兰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超载、未戴安全头盔、相向方向来车未减速靠右行驶,承担主要责任,梁某承担次要责任,小兰、小茜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小兰住院治疗46天,产生医疗费145433.17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小兰精神状态、精神伤残程度、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1.小兰目前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器质性智能损害,轻度智能减退;2.小兰的脑外伤致残等级评定为精神伤残九级。
小兰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赵某、梁某等人赔偿小兰因本案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217980.17元。
2022年2月2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被告王某驾驶车牌号为冀FN2**9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平昌县兰草镇五枝村道路时,将道路上原告赵某所有的宠物泰迪狗碾压致伤后离开现场,后泰迪狗经治疗无效死亡。
经平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被告王某所驾驶的冀FN2**9小型轿车在被告国内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原告赵某经与被告王某自行协商无果后,诉讼至平昌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购买泰迪狗费用2050元,泰迪狗花费的医疗费6108元、输血费600元、火化费2897元,原告交通费214.86元、误工、护理费2500元、精神损失费6000元,共计20369.86元。
2017年11月2日,智鸿公司中标丹巴县交通运输局“丹巴县大金河、革什扎河、东谷河片区农村公路波形护栏工程及丹巴县小金河、大渡河片区农村公路波形护栏工程”,双方签订了《合同协议书》。2017年11月14日,智鸿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书》,将从丹巴县交通运输局中标承建的案涉工程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转包给张某。张某实际施工了部分工程后擅自退场。业主单位多次发函要求智鸿公司恢复施工,智鸿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张某恢复施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结算。
智鸿公司认为,经核算,张某已完工程量为16.884公里,工程价款为2658048.12元,智鸿公司已支付工程款为4403191.05元,故起诉要求张某返还超付工程款及支付工程管理费。
张某认为,第一,智鸿公司要求返还超付的工程款无法律依据;第二,智鸿公司要求返还超付的工程款无事实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并未对工程的计价方式进行约定,即使要确定案涉工程价款,也应等到案涉工程办理相关结算后才能确定;第三,智鸿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均用在了案涉项目之中,相关工程款没有直接打至被告的账户,而是转付给了相应的材料商以及支付农民工工资,没有返还的义务;第四,案涉《承包协议书》无效,不应该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2016年6月24 日,余某、胡某与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万善镇政府)签订了《兰渝铁路武胜火车站房屋拆迁还房安置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安置补偿协议》)及《兰渝铁路武胜火车站房屋拆迁还房安置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安置补充协议》),其中约定因兰渝铁路武胜火车站建设用地需拆迁余某、胡某总面积为140.81㎡的房屋,万善镇政府应还余某、胡某基本住房面积70㎡,余某、胡某实际选择的是一套总面积为105㎡的安置房,其要求万善镇政府交付面积为105 ㎡的房屋未果。余某、胡某请求依法判令万善镇政府继续履行《安置补偿协议》及《安置补充协议》,并向其交付面积为105㎡住房一套。
万善镇政府认为土地征收时余某户常住人口仅为余某一人,胡某为国有企业中铁八局正式职工,已经不是案涉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常住农业人口,不符合享受拆迁还房安置的条件,若继续履行案涉协议将会损害国家利益。请求法院驳回余某、胡某二人的诉讼请求。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判决万善镇政府于2016年6月24日与余某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及《安置补充协议》继续履行。
陈某系2014年公招考入飞仙关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2021年12月22日20点38分陈某回到单位加班,21点45分离开单位回单位宿舍休息,离开时向同事诉称“身体不适回去休息”。次日上班时间,陈某未到岗,上午11时左右被同事发现其仰躺在职工宿舍床上呼之不应,芦山县人民医院120于11时25分赶到现场抢救约半小时,于12时宣布猝死,芦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病历上载明,陈某在抢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已无生命体征。芦山县公安局现场勘验结论为“排除他杀,推断为疾病猝死”。
2021年12月28日芦山县飞仙关镇人民政府向芦山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2年1月7日,芦山县人社局受理,2022年3月7日,芦山县人社局作出芦人社险〔2022〕02-0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陈某的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并于2022年3月8日向陈某及芦山县飞仙关镇人民政府送达。陈某的父亲陈某甲不服该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7月14日晚,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家单位对可能影响污水处理站近期日常检测结果异常的企业进行污水偷排检查。检查发现洗之净服务部的检查井有污水流入了城镇排水设施。
2021年7月15日,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违法线索移交乐山市市中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7月23日,乐山市市中区综合执法局对该案予以立案。2021年10月20日,乐山市市中区综合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洗之净服务部员工在打洞时将检查井连接污水池的封闭洞口敲破,致使污水池的污水通过破洞流入城镇排水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洗之净服务部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审查后于2022年2月2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乐山市市中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洗之净服务部认为自己无相关违法行为,且18万元的罚款明显过重,于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注宠物狗的健康,是每个养狗人必须要做到的。在临汾,有许多专业的泰迪狗舍可以提供你优质的宠物狗选择。但是养狗也需要注意它们的饮食健康,及时发现并治疗常见的消化不良问题,才能让它们快乐健康地陪伴我们。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宠物医生。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