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能人”出售人工繁育鹦鹉获刑3年 热门宠物弃养背后
“女能人”出售人工繁育鹦鹉获刑3年
4月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妹兰说,人工养殖鹦鹉只会让鹦鹉的数量增加,不会危害这个种群, 她将依法办证,合法养殖。“女能人”繁育、买卖鹦鹉被判三年,新司法解释出台
“女能人”出售人工繁育鹦鹉获刑3年
4月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妹兰说,人工养殖鹦鹉只会让鹦鹉的数量增加,不会危害这个种群, 她将依法办证,合法养殖。
“女能人”繁育、买卖鹦鹉被判三年,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检方撤诉
王妹兰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今年57岁,高中文化。案发前在当地做过多年幼教工作,还担任过村妇女主任。
2020年5月15日,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王妹兰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批捕。
王妹兰人工养殖的鹦鹉
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王妹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违反法律规定在段某励处(另案处理)收购22只和尚鹦鹉,4只太阳锥尾鹦鹉;在段某国处收购12只和尚鹦鹉。期间,王妹兰经人工繁育后,又向伊某等人出售39只和尚鹦鹉,违法所得共计25950元。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王妹兰、段某国有期徒刑三年,各处罚金2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妹兰、段某国以原审判决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22年2月17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限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今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买卖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的野生动物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解释自今年4月9日起施行。
4月15日,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要求撤回对王妹兰、段某国的起诉。4月20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撤回对王妹兰、段某国的起诉。
知名律师徐昕介绍,检方撤回对王妹兰、段某国的起诉,是继4月18日德州禹城市“男子网购陆龟被判三年案”检方撤诉后,又一起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新司法解释的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例。
新司法解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记者注意到,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而改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以更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解释》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两高指出,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研水平提高,不少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得到突破,一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完全不依赖野外资源的人工繁育种群。在刑事追究上,不宜将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案件与涉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野生动物的案件同等对待。
鉴此,《解释》规定,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所涉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1)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2)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
律师说法:未审结的旧案将适用新解释,审结的旧案不会重新再审
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以前宣判的案件是否会重新审理、判决?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静介绍,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新的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难以启动再审。但正在审理中的案件,适用新的司法解释更有利,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郑晓静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
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对话当事人:没想到养鹦鹉要办证、是犯罪,将依法办证,合法养殖
4月22日晚上,记者与王妹兰进行了深入的对话。
记者:我看你之前是幼教工作者、村妇女主任,可以说是农村的“女能人”,后来怎么会养鹦鹉、卖鹦鹉?当时是否办有相关证件?知道买卖鹦鹉是违法犯罪吗?
王妹兰:我从1985年开始教书,一直在村上的幼儿园工作。村上公办的小学、幼儿园合并后,我就开始自己开办私立幼儿园,直到 2018年年底。村里很多人都是我的学生。1993年至2001年,我在村上还担任了8年的妇女主任。
由于村里的留守儿童越来越少,办幼儿园的收入就是一直往下走的一个趋势。家里有三个孩子要上学,压力比较大,我就想看看干点什么其他的事情能挣点钱。
2018年春节,我去亲戚家做客,一个表哥说他有一个朋友是养鹦鹉的,养了好多年,一直都很挣钱,让我考虑一下。我和丈夫商量后,实地看了一下,觉得可以弄。但是那时候不知道养鹦鹉是犯罪,只是想把它作为一个谋生手段,可以这样子挣点钱,减轻一下家里的压力。
那时候,没有人给我说养鹦鹉还要办证,当时想着这不就是和猫猫狗狗一样作为宠物养的吗?2018年暑假结束后,我从本地引进了一批鹦鹉,上家就告诉我这个是什么品种,那个是什么品种,也没和我说要办证件。
后来真正养起来之后,陆陆续续加了一些微信群,才知道养鹦鹉需要办理证件。当时一宿没睡着觉,第二天就联系当地林业局的人咨询办证的事情。对方说局里正在整合科室班子,暂时还没有人接手这件事,就没有办成。
看到这种情况,我的上家就对我说,你就不要办了,就当给我打工,或者等孩子放假再办。后来因为疫情,更不好办了。
我是一个特别认真的人,干什么事都要把它干好。养鹦鹉那段时间,我真是把鹦鹉当作自己的小孩来照顾,一天24小时围着鹦鹉转。刚出生的小鹦鹉每隔两三个小时就要喂奶,我不分昼夜地定闹钟照顾它们,和他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照顾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危害它们?
记者:被抓后你是怎么想的?羁押期间,有哪些总结和反思?
王妹兰:养鹦鹉期间,济南一位鹦鹉贩子将从我这里买的几只鹦鹉卖给了湖南市民。2020年5月,我被湖南警方带走调查。车上,民警对我说,我养鸟违反国家规定,破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说鹦鹉都是家养的,在数量上也是增加的,怎么会是危害鹦鹉呢?
被羁押期间,我很不解,明明是家养的鹦鹉,怎么就会犯罪呢?在看守所,我一直盼着能取保候审出来,再不行,也应该是个缓刑, 好早点回家。直到羁押一年半左右,就着急上火了,牙也疼,脸也肿了。警官开导我不要着急,说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记者:案件侦办、审理期间,你一直认罪认罚,一审判决后,为什么要上诉?
王妹兰:被羁押期间,我就想着早点回家。案件侦查、审理期间,我一直认罪认罚,态度很好。一审宣判我三年徒刑,我无法接受,家人也觉得量刑太重,我就上诉了。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取保的?今年4月7日,两高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你和家人有什么想法?
王妹兰:2022年1月27日,我取保候审回家。今年4月7日,看到两高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我和家人都很高兴,都很激动。当天晚上,我一宿没有睡好。我当时就想,这个司法解释要是早一点出台就好了,我就不会经历这些事,家人就不会这么牵挂我了。
激动之后,我家人又担心新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说人工饲养的动物不是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至于我们人工繁育的鹦鹉是不是属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家人心里也没底。直到后面最高人民法院拿鹦鹉作为典型案例,徐昕教授在公开采访中明确说,按照此解释,人工饲养鹦鹉无罪,家人心里才真正踏实下来。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拿到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裁定书的,当时有何感想?
王妹兰:我是4月20日拿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裁定书的,当时很高兴。身上的重担卸下来了些,主要不会对孩子以后的工作、升职产生影响了,心里的负担完全放下来了,十分感谢我们的律师团队。
我2020年5月15日被湖南警方刑事拘留,2022年1月27日取保候审,实际被羁押622天。我不想回忆以前的事了,一回忆满脸都是泪,很伤心,很伤心(哭泣)。
记者:未来有什么打算?还会养鹦鹉吗?
王妹兰:这几天,我和家人正在等候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国家赔偿这一块,我会全力争取,因为我养鸟是爱护鸟,保护鸟。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把当年没收的鹦鹉还给我, 我会依法办证,合法养殖鹦鹉。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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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宠物弃养背后
今年夏天,一只市场价值一万元左右的布偶猫,被人装在猫袋里遗弃到路边。烈日暴晒下,猫袋内温度很容易飙升到摄氏四五十度,猫可能很快就脱水而死。派出所民警联系到宠物救助中心,该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对于一些有钱的宠物主而言,遗弃可能成本最低。
表情包、短视频、朋友圈……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萌宠,“吸猫”“撸狗”也成为一些人的生活日常。随着宠物数量逐年增多,宠物被弃养的数量也与日俱增。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除了常见的宠物猫、狗被主人弃养的现象存在以外,近年来,“另类宠物热潮”一浪接着一浪,比如王思聪买羊驼、宋茜养香猪、程潇养蜥蜴等等。一些人甚至为了满足心中所“爱”,将辐射陆龟、薮猫、画眉鸟等国家保护动物当作宠物饲养。被遗弃的宠物中也包括一些另类宠物,这关联到的法律和生态等方面的风险不容忽视。
弃养宠物原因:
跟风、生病、家人反对、备孕……
据《2021年国内宠物行业白皮书》的数据,公众最不能接受的不文明养宠行为中,弃养排在首位。
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在网络上经常看到一些宠物被弃养的帖子,“有的人‘病了’,他们养猫、养狗、养鸭子……不是为了照顾好动物的一生为目的,而是跟着流行趋势,把动物当成‘爱马仕’。它们不只是商品,还是有血有肉的生命啊!”
“弃养动物的原因五花八门,患病、搬家、家人不同意、备孕、八字不合等等都有。很多人弃养宠物,其实迫于无奈或者不可抗因素。”宠物医生朱鹭迪说。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还有的人因“宠物热”冲动性购买,或者被商家忽悠购买……
价格相对高昂的柯尔鸭,也存在被遗弃的现象。柯尔鸭,外形圆滚滚,羽毛雪白,因王思聪高调购买和各种有趣的表情包爆红。
柯尔鸭的相关市场也很火爆。市场上,一枚柯尔鸭鸭蛋价格100元起步,有的高达2000元。一家专卖柯尔鸭的淘宝店客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柯尔鸭成鸭价格普遍为几千元不等,极品成鸭价格更是高达3万元。
一位网友分享了同小区另一业主“放生”柯尔鸭的经历。起初,那只柯尔鸭被主人放到小区的小河里,其他业主曾看到鸭子可爱地在水里游来游去。后来,鸭子被流浪狗咬伤尾椎骨,被其他小区业主救助送医。一个业主将鸭子安置在家中,其他业主众筹资金,供鸭子治疗和饮食。一名宠物救助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也收到过一只腿有缺陷的柯尔鸭,它原来是一名小学生所养,之后因家人反对被送走。
朱鹭迪曾救助过被遗弃的蜜袋鼯。蜜袋鼯是近几年新兴的另类宠物,在抖音平台话题#蜜袋鼯#达到28.8亿次播放,还有3个破亿的相关话题。
这只被遗弃的蜜袋鼯,当时和一个烂苹果一起,装在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子里,被扔在路边。朱鹭迪的一个客户捡起瓶子送到他所在的医院。“身子很瘦,也没有什么精气神。”经过朱鹭迪的救治,这只蜜袋鼯被他的一位客户领养。
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黑豹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李理处了解到,在保护站的日常工作中,他曾救助过不少不属于北京市的物种,有的甚至是国外的动物。李理分析,“有人想突出自己的个性,表现跟别人不一样,为了显摆,饲养一些另类宠物,有的还是野生动物,这是违法的。”
启明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乔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把狗遗弃到救助中心的人很多。“我们治好了一些有病的狗,还有主人要把它们要回去的情况也并不少见。”乔伟说,遇到这种情况,中心是不会退还的,会给宠物找一个新的主人。
就在今年6月末采访的当天,派出所联系启明动物救助中心领回一只被丢弃的布偶猫。布偶猫的市场价格在一万元上下浮动,尽管价格并不低,但也不乏将其丢弃的人。这只布偶猫被主人装在猫袋里遗弃在路边。因为在太阳下面暴晒,猫袋里温度很容易飙升到摄氏四五十度,猫可能很快就因为脱水而死。
乔伟说,有些有钱的宠物主不在乎转卖的钱,买了品种猫、狗就直接丢弃,懒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卖。对于他们来说,遗弃可能是成本最低的。
乔伟还提到,一些尝试繁殖的饲养主因为养的动物贬值就丢弃。以前贵宾狗也很名贵,这两年有不少贵宾狗成了流浪犬,这跟贵宾狗数量变多、不值钱有关。
一只宠物貂价值千元不等,养貂悄然成为一些都市人的新爱。小拉养过很多种宠物,曾经也是一只貂的主人。小拉是从一个高中生那里接手这只貂的,“那只貂天生脊柱不好,是前主人在野外捡到的。”小拉说,这只貂应该是被原主人抛弃在野外,被高中生收养,不过高中生很难花足够的钱和精力治疗和喂养它。
小拉从高中生那里接手治疗到一半的貂,治好后,过了一段时间,小拉把这只貂送给他人。也就是说,这只貂有过至少4个主人。小拉说,“貂太臭了,花钱还不少,是名副其实的富人宠物。”据小拉了解,貂在国内的市场只有小龙貂和安格鲁,被商家过早绝育,还爱生病。也因为照顾很麻烦,貂的弃养率很高。
丢丢在一个互帮互助的貂友群里。丢丢说,自己遇见弃养的情况已数不清了,“光上周就有3只。”一天,貂友群的一位貂友在闲鱼平台发现一只小貂,卖家的配图是一张很美的照片,想买的貂友与商家联系后才知道,这只小貂的身体不太行。丢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如今有的商家鼓吹雪貂是懒人宠物,很多人没了解清楚就随意购买,导致弃养现象很严重。
弃养宠物后果:
死亡或沦为流浪动物 或传播疾病
湖北省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杜帆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被遗弃、流浪在外的动物尤其是被弃养的宠物,大概有百分之七八十都活不下来。对整个社会来说,弃养宠物的行为无形中会给社会增添不必要的负担,比如流浪狗容易打架、咬人,甚至可能会传播一些疾病。
国内培森动保公益研究院发布的《国内流浪动物现状及成因》一文显示,随着宠物饲养数量不断增加,遭到遗弃的犬、猫数量也在逐年递增。据统计,全球流浪动物数量约为2亿只,国内流浪动物数量为4000万只,占全球流浪动物总量的五分之一,它们的生存情况异常艰辛。
“只有少数的貂在弃养后被救助,大多数貂被弃养的下场很惨,因为在野外没有自我生存能力。”丢丢说,不久前在上海,有一只貂被发现遗弃在绿化带,看起来3个月大,被好心人救助,但是它的肚子上有一个洞,里面还有蛆,最终没有救活。
启明动物救助中心日常遇到的遗弃情况中,包括刚断脐带的小狗,被丢弃在垃圾桶里。乔伟说,这种情况下小狗很难救活,100条里能救活一条都很难, 要找大一点的狗带着小狗。
“若宠物被弃养,会加重焦虑的压力,并且部分动物有严重的自残行为,甚至死亡。像蜜袋鼯这样的另类宠物,因为孤独和抑郁可能会自残。”朱鹭迪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如果宠物被弃养,宠物的自身健康和心理都会受到影响。
随着消费者对宠物类型需求愈发多元,蛇、蜥蜴、菱锯脂鲤等“另类”宠物,开始在市场上流通。另类宠物,也称为“异宠”,是区别猫、狗等传统宠物的家庭饲养伴侣动物,从两栖动物、爬行动物、节肢动物到哺乳动物,无所不包。 也有相关专业人士指出,“异宠”是未经人类成千上万年的驯化,在属性上仍属于野生动物的动物。
近日,国内多地景观池中出现了鳄雀鳝,有可能就是一些人遗弃的“异宠”。据媒体报道,据专家介绍,鳄雀鳝是一种大型凶猛鱼类,属于肉食鱼类,来自美洲,曾被作为观赏鱼引进国内。深圳一个小区景观池出现了鳄雀鳝,池内的观赏鱼基本被吃了。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许建勇表示,在人工湖中的鳄雀鳝,应该是一些人不负责任的放养行为造成。鳄雀鳝是可能带来危害的外来物种,不允许随意在野外释放和丢弃,因为它会对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
柳州小动物保护协会日常会救助寻常的猫、狗,也救助过美洲绿鬣蜥、刺猬、兔子等另类宠物,还有猫头鹰、猴面鹰、號、土拨鼠等野生动物。协会志愿者薇薇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7月,救助队在市区救助了一只被遗弃在外的美洲绿鬣蜥。该绿鬣蜥是当地消防队员发现移交在此的,当时已接近一米五长。因为气候不同,协会仅仅照顾了两年就去世了。薇薇表示,绿鬣蜥在国内是外来物种,城市里出现这么大的野生美洲绿鬣蜥,极有可能是有人饲养遗弃的。
尽管如今有很多民间救助志愿者团队自发救助各类需要保护的动物,但并非每个都有另类宠物的救助经验。武汉小动物保护协会就发文表示,救助的是猫和狗这类动物,没有救助异宠的经验。救助队会根据情况,提醒发现者联系林业局和森林公安或其他相关部门加以解决。
↑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微博截图
北京黑豹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李理提到,有的野生豹猫被人放在市场当宠物猫售卖,购买者购买时不能辨认,只看到豹猫幼小可爱。随着豹猫的成长,它比普通家猫野性更强、更凶,有的豹猫被饲养者偷偷“放生”,有的则给保护站打电话求助。
在保护站的日常工作中,李理曾救助过不少不属于北京市的物种,有的甚至是国外的动物。早些年有的人一麻袋一麻袋地将“不知品种”的蛇放生,有的人将巴西龟、鳄龟等动物放归野外,“这可能对本土生态系统造成局部的毁灭性打击。”
李理还提到,有人将藏獒、赤狐、眼镜蛇等动物当作异类宠物饲养后又放归山林,其本身可能没有纯正的基因或者有相关疾病,会对本地相关动物带来传染隐患、基因不稳定等问题,很多情况都会影响当地的生物环境。李理也表示,随着管理的加强、法律的完善,近年来保护站遇到野生动物被当作异类宠物饲养的现象变少了。
“近年来国内饲养异宠的人有增多的趋势,但并不是每个饲养者都清楚饲养异宠存在哪些潜在风险。”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孙全辉博士说道,“不断升温的异宠需求除了直接影响动物本身,也可能增加生态安全、生物安全以及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风险。”
绿鬣蜥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是很受欢迎的爬虫类宠物。但也存在绿鬣蜥的入侵,给当地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及经济损失。“在我国台湾地区,因人为放生和遗弃,目前绿鬣蜥已在当地形成野生种群。由于缺乏天敌,绿鬣蜥大肆繁殖,不仅破坏当地植被,还被报道过在河堤上蛀洞,严重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孙全辉博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志愿者薇薇呼吁:“大家要谨慎选择宠物,法律禁止饲养的动物坚决不能养,就算可以合法饲养的也希望做到终身负责,尽主人的义务和责任。因为生命不是玩物。”
专家法律分析:
随意丢弃可能涉嫌犯罪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孙全辉博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于饲养猫、狗等传统意义上的宠物,我国《动物防疫法》、各省市出台的《饲养宠物管理规定》《犬只管理条例》等,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一些地区在防止弃养宠物行为方面,正在完善相关的规定。
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发生在2020年,两位外卖小哥在路边发现一只被人弃养的受伤的老年犬。上海浦东警方介入后,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弃养人吴某处以罚款500元。
在湖北,今年3月1日施行的《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规定,遗弃饲养的犬只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在福建,弃养犬只造成疫病传播或将被罚款一万元。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日施行。该《条例》要求,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弃养,并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随意弃养犬只,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处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钱叶芳教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对放生有限制性规定,但对遗弃宠物没有特别规定。只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于犬这样常见的宠物规定不能遗弃,例如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和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切实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通告》规定,不得虐待犬只,不得遗弃犬只。
孙全辉博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不少被贩卖的异宠种类其实属于濒危物种,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禁止国际贸易,有的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禁止非法饲养。”一些人弃养的绿鬣蜥,被列入CITES附录二,依法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收购、运输、出售绿鬣蜥在我国是违法的。
“据了解,饲养野生动物宠物的法律法规目前尚在起草之中,未来部分人工繁育的鸟类和爬行动物有可能被允许作为宠物饲养。”孙全辉博士还提到。
国内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阮齐林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如果饲养、丢弃的是外来入侵物种或者是国家保护动物,那么有可能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阮齐林提到,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各省的一级、二级保护名录的动物,是不能由个人擅自饲养作为宠物的。国内已加入CITES,其附录一、二的物种等同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若饲养会涉及法律风险。
阮齐林表示,《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被遗弃或者逃逸的动物在被遗弃或者逃逸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管是什么宠物,只要不涉及破坏环境,不是保护动物,一般来说饲养是没有问题的。如果饲养的宠物给他人造成损害,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宠物主便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喜欢动物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在旅游、保健、饮食、养宠等生活消费中,奉行善待动物、尊重生命的理念,减少对动物的不利影响,避免给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孙全辉博士表示,“保护和善待动物是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文中姓名小拉、丢丢、薇薇为化名)
(红星新闻记者丨陈卿媛 实习生丨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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