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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14 40
如果养犬发生了伤人事故,狗主人应该如何处理呢?他们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本文将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
某日下午,李某在公园内遛狗,由于没有给狗戴嘴套和牵绳,导致狗突然冲向正在跑步的王某,并咬住了王某的腿。王某受到惊吓和剧烈疼痛,大声呼救。
李某赶紧上前将狗拉开,并向王某道歉。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并注射了狂犬疫苗。经鉴定,王某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万元。
李某认为自己已经道歉并支付了部分医药费,不应该再赔偿其他费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争议点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争议点二:李某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责任?
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必须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必须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必须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诚信、善良风俗原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属于无过错责任,即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前提,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被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李某作为狗的饲养人,没有给狗戴嘴套和牵绳,属于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狗咬伤了王某,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王某因此受到身体和精神的伤害,属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结果。狗咬伤王某与王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诱发狗的攻击,属于无辜被害的一方。
李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
二、李某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性质和情节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作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以下几种侵权责任。
李某应当及时将狗送往宠物医院检查,确认是否携带狂犬病或者其他传染病,以免给王某和其他人造成更大的危险;应当将王某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王某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支出,使王某的身体和经济状况恢复到受伤之前的状态。
李某应当赔偿王某因受伤而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王某的伤情、年龄、收入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应当向王某表示诚恳的歉意,并采取其他适当方式消除王某的不良影响,如公开道歉、送花等。
结语
养犬发生伤人事故,狗主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被伤害人的损失,行政责任主要是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刑事责任主要是承担法律制裁。养犬不仅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责任。
养犬人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自己的狗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教育,防止发生伤人事件。被伤害人也应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医疗救助和法律救济,维护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视频中,宠物狗跑向女主人寻求保护。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5月29日晚,当事女子在微博发文称:“郓城县公安局领导彻夜办案,已给出回复,家暴及持刀威胁砍狗合并处理拘留12天,罚款300元,此事圆满解决,谢谢大家的陪伴与支持。”
“郓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也发布通告称,经立案调查,发帖人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其丈夫的违法行为,属地派出所已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2天、罚款300元的处罚。对发帖人的正当权益,该县有关部门将提供全方位保护。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保护等方面工作。
当事女子在网上发布了多张家暴照片及聊天记录,称她曾多次遭遇家暴,照片显示其面颊部有多处淤青。关于女子是否遭受家暴,目前公安机关仍在调查中。30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当事女子,但都未得到回应。
官方通报中未对处罚依据作出说明。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当事女子和官方通报都未提到涉事男子被处罚的依据。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案中男子持刀威胁妻子,并将宠物狗残忍杀害,除了有故意毁坏财物的情节,还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微博上有网友提出疑问:在此次事件中,砍杀家庭宠物算不算家暴?
付建分析,家庭暴力不仅限于肉体上的折磨,其中还包括精神上的损害。虽然法律上将宠物定义为财产,但人和动物之间也会产生感情,甚至饲养的宠物可能成为主人的情感陪伴或精神寄托。在这种情况下对宠物实施暴力,等同于对宠物主人精神的摧残,同样是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
付建认为,男子杀狗吓妻的行为,根据妻子受到的精神损害以及心理上感受到的恐惧,可以认定为精神暴力,违反《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制止家暴的相关规定以及《刑法》关于虐待罪的相关规定。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有律师认为,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本案公安机关给予男子行政拘留12日、罚款300元合理合法。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到,《刑法》中的虐待罪,指的是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施以打骂、捆绑、冻饿等方式,对受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双方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行为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情节恶劣的。
根据《刑法》规定,因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的,行为人将面临2-7年的有期徒刑。
当事人女子还表示,她在丈夫砍杀宠物狗后就提出了离婚,而且婚一定要离,目前已经准备好了所有材料,准备起诉。
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破裂”,而且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样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女子若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无效,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付建也建议,因为我国暂时没有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一些人便以此为由随意虐待动物,社会各方面也应该携手推进这部法律的尽快出台。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编辑:朱亮
责编:李洋 官毅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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