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析狗伤人事件,探究如何划分责任 宠物惹祸谁担责?|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

深析狗伤人事件,探究如何划分责任
有些网友就会质疑为什么相比较狗来说,为什么猫就不咬人呢?其实现实中也有猫咬人、抓伤人的事件,只是说这类事件很少,并不是没有,而且猫体型也比较小,动作也是很灵活的,何况

深析狗伤人事件,探究如何划分责任

有些网友就会质疑为什么相比较狗来说,为什么猫就不咬人呢?其实现实中也有猫咬人、抓伤人的事件,只是说这类事件很少,并不是没有,而且猫体型也比较小,动作也是很灵活的,何况猫都是倾向于防御性保护的,遇到危险自己就能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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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其不意的伤人

在2021年9月20日的下午,河南一位年迈的老人在小区里散步,突然被两条黑色的大型犬扑倒,老人一时间不知所措拼命挣扎,可能是人体的本能反应!老人爬起来之后拼命的往前跑。

可老年人怎么可能跑过两只狗呢?更何况还是大型的贵宾犬呢?

老人爬起来没跑几步由被贵宾犬扑倒抓伤了背部,此时的老人拼命症挣扎跑向人多的地方,眼看着就要到人群了,又被扑倒咬伤了腰部,这时候小区的居民们看到后立马拿起身边能用的东西,把老人身上的贵宾犬给赶跑了,至此老人终于脱离这恐怖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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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认识老人的居民把老人搀扶着送回了家,此时家里只有老人的儿媳妇,送老人回家的那位居民跟儿媳妇说明情况后就离开了,儿媳妇道谢后赶紧去找医疗箱为老人清理伤口,事后才得知原来是老人在小区散步意外的走到了养贵宾犬的那家门口。

而狗狗的领地意识又很强,以为老人是来跟它们抢地盘的,于是就追着老人跑并咬伤了她。

二、迫于舆论,不得不承认

儿媳妇了解所有情况后打电话给丈夫说明此事后就去养贵宾犬的那户人家,没想到那家人死不承认自家狗咬人的事实并认为老人的儿媳妇无事生非,就是想要讹他们家钱。

听了这话后,老人的儿媳妇再也忍不了了,于是给那户人家的户主看了自家婆婆被咬伤的图片,没想到都到这种地步了他们还是不承认并称这些图片是从网上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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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无可忍的儿媳妇痛骂了一句后就离开了,回到家后越想越气,于是找了当地的节目组来曝光这家人。

令众人没想到的是,在节目组上门询问他家狗是否咬人的时候,那位户主坚信的说自家狗从来不咬人,肯定是你们无中生有。

节目组表示小区监控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两条贵宾犬伤人,然而贵宾犬的主人却说不相信监控,除非是自己亲眼所见,被逼无奈的儿媳妇决定报警处理,没想到那位户主反过来还要搞老人儿媳妇诽谤罪。

后来经过警方长时间的调解,贵宾犬主人决定赔偿老人一笔钱,没想到老人的儿子说:“我不会要你一分钱,如果你感觉自己公开道歉,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

可贵宾犬的主人就是不同意道歉,并声称:“是你母亲自己摔倒的,关我家狗什么事?你们不就是想讹钱吗?我做个好人给你啊,不过你休想让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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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犬咬伤老人的监控视频以及这段采访视频不知道是谁偷偷上传到网上的,网友们纷纷谴责贵宾犬的主人,称其不道德,没有良心,这件事在网上发酵后,大约百分之九十的网友都在责怪贵宾犬的主人,迫于舆论的压力贵宾犬的主人才同意给老人公开道歉。

至此这件事才告一段落,后来节目组的主持人回忆:“当时心里真的很难受,我帮过那么多人都成功了,唯独那个老人没帮成功,不是我不想帮,而是我没有办法帮。”说完这段话后,主持人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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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浪藏獒伤人

大连旅顺,乔女士(化名)下楼买菜带着三岁半的女儿一起,回家的路上女儿说有些口渴,于是乔女士就带着女儿到小卖部去买水,女儿拿到水之后就在店门口站着等着付款的妈妈,一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黑色藏獒,扑倒小女孩之后,直接咬向女孩的脖子,瞬间流了一地的血。

惊慌失措的乔女士立马上前抱住女儿捂住伤口,坐在地上大哭,小卖部的店主反应过来后赶紧拨通120,五分钟左右急救车就到了,医生和护士小心翼翼的把女孩抬上车,随行的还有乔女士。

此时的乔女士已经被吓得不知所措,不幸的是在经过医生和护士长达半个小时的抢救,女孩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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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检查了女孩的伤口发现动脉全被咬断了,这种情况本身就是活不了的,但医生们不想放弃女孩的生命,因此当主治医生宣布女孩死亡时间的时候,在场的所有医护人员纷纷落泪。

后来在警方的介入下发现,黑色藏獒的主人连养狗登记手续都没办就这样把狗领回家了。

然而这并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发生在藏区,在2013年由于相关政策的改革,藏獒经济被打压,没有人买狗了,因此养殖场关闭了,那么藏獒就会被放出来成为流浪狗。

四、 “回归本性”的藏獒

由于养殖场倒闭,数万只藏獒就变得无家可归到处流浪,从平常的一日三餐到现在的一天一顿,饥肠辘辘的藏獒们就回归了它们原本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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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玉树的一个小女孩晚上起来上厕所,被当时守候在一旁的流浪藏獒活活咬死了,家里人在听到小女孩凄惨的叫声后连忙赶了出来,结果看见了令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地上流淌的全是小女孩的血,一条腿已经被藏獒给吃了。

受不了打击的母亲,当场晕倒在地,这无疑是毁了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

根据西藏地区的疾控中心数据,当地平均每个月将近有180个人被流浪狗咬伤,这个数据已经相当吓人了,狗自然是有的脾性,但最恐怖的是那些没有资格养狗的人。

五、 凭一己之力咬伤21人

2021年5月22日江苏南通某市区晚上九点左右,一位年轻女子在便利店门口准备进去买东西,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一条黑色大狗猛的跳起来咬伤了该女子的胳膊,女子害怕的叫了起来,黑色大狗咬完后径直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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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黑色大狗逃跑的路上遇到一对正在散步的老年夫妻,只见黑色大狗快速的咬向老奶奶的腿部,老爷爷见状立即驱赶黑色大狗,不幸被咬伤了胳膊。

之后黑色大狗经过小区、学校四处逃窜咬人,后来经过当地医院统计,那天晚上接诊了21名被狗咬伤的患者,据所有患者回忆,都是被一条黑色大狗咬伤的。不过好在并没有伤的很重的,基本上都是在胳膊和腿部。

案件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动物的人和动物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对动物没有做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那么就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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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四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如果是狗咬人侵权纠纷应该怎么起诉呢?

首先就是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相应地区的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接下来就是等着法院通知准时出席就行了。

如果说在一审的时候不满意法院的判决,那么在接到判决书的后15天内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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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国家对狗咬人案件是没有一个统一赔偿标准的,但是狗咬人之后侵权责任承担主体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在座的各位养狗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当地养狗的相关政策,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如果对饲养的动物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就算没咬人,当地政府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罚的。

笔者观点

总之不管饲养的是什么类型的狗狗,都应该做好安全措施,不仅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现在的狗狗不仅会咬外人还会咬自家人,这些新闻上都是有报道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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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养狗或者养猫是个很治愈的过程,但前提是以安全为主,自身安全得到保障了,一切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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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台纪实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特别邀请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尹航、北京市律师协会岳屾山律师,共同解读饲养宠物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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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1年6月22日晚上,在朝阳区某小区附近,齐大爷正在路边遛狗,突然狗穿过非机动车道,跑向绿化带,没等齐大爷跟上,樊先生骑着电动车经过了此地,一下子就被抻紧的狗绳绊倒在地。樊先生身体两处骨折,被送往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电动车也被摔坏了。经交管部门认定,齐大爷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樊先生右肘关节活动轻度受限,构成十级伤残。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樊先生将齐大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齐大爷赔偿医疗费等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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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责任比例划分的问题。

齐大爷认为自己有过错,但是罪不过全责。其一,当时齐大爷确实拴有狗绳,已经尽到了必要的看管义务。 齐大爷的狗已经13岁,在动物的年龄里算是比较老的状态,活动不太灵活,而樊先生作为青壮年人完全可以躲避;其二,事发马路不是胡同或小区内部道路,当时道路宽敞、光线明亮,樊先生骑车未尽到注意义务;其三,樊先生车速过快,导致被绊得人仰马翻,如果当时能及时刹车制动,后果也不会这么严重。

樊先生不认可齐大爷的观点,其认为自己是正常驾驶,并且依规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没有想象过也不可能预见到会出现例如狗绳、石头或其他妨碍物,所以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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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齐大爷在遛狗过程中,狗绳将樊先生所驾驶车辆绊倒,经事故认定,齐大爷负全责,齐大爷未对责任认定提起复核,各方应遵照执行事故认定书,齐大爷应对樊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齐大爷支付樊先生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0.8万元。

该案适用民法典中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认定规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实际上造成损害后果的并不是宠物狗本身,并不是狗咬到或冲撞了樊先生,而是狗绳绊倒了樊先生而产生了损害后果。考虑到本案发生在道路交通的环境中,且交警部门也对该案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案适用一般侵权案件审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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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饲养人的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之所以规定饲养人要对自己饲养动物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就是要求饲养人要对饲养动物可能产生的危险行为承担主动的作为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至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管理人、饲养人未尽到相应管理义务,或违反了管理规定,或违反了禁止性规定,都要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动逗狗发生损伤,责任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适用过失相抵的原则,如果是由被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宠物伤人并造成损害结果,那么由故意引起者承担责任,侵权人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承担。比如行为人在偷盗宠物的过程中被咬伤,把自己主动置于险境中,这属于“碰瓷式”的自损行为,那么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又如行为人挑逗或抚摸、触摸宠物的过程中,被咬伤,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如果认定构成重大过失,也可以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案例二

2021年11月,高女士的泰迪犬被刘女士家的狗咬伤了,花了29000多元的治疗费。2022年5月,高女士将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刘女士赔偿其泰迪犬的治疗费共计29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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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对于两条狗打架的起因、过程,高女士和刘女士的陈述不一致,由于没有监控录像,法官让原被告先完整陈述事发经过后,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高女士称,刘女士饲养了多只大型犬,且其外出遛犬时并未束犬链,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且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导致其中一只大型犬咬伤了自己泰迪犬,刘女士应当赔偿。

刘女士认可事发时自己未对犬只束犬链,但其认为高女士遛狗时也没有拴绳,应当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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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以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刘女士外出遛狗时,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没有对其饲养的犬只束犬链,也没有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导致其犬只在活动过程中将高女士的泰迪犬咬伤,且刘女士没有证据证明损害是高女士故意造成的, 刘女士作为饲养人及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刘女士向高女士赔偿泰迪犬治疗费用29000元。

没有监控录像,如何采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在法律没有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各自应对自己的主张进行相应的举证。

事发地没有监控,就没有办法完全还原现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于举证的要求即达到高度概然性,即当事人对事发当时的经过进行说明情况时,法官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去确认事实高度存在的可能性。

本案中,当事人对双方的犬只情况进行了详细描述,也有证人在案佐证案情大概发生的基本过程,这些证据环环咬合,可以互相印证,因此可以在证据上认定,大概率是被告饲养的大型犬咬伤了原告的泰迪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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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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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对于遛狗的场所有限定,外出遛狗的过程中是否需要戴嘴套、束狗绳,亦有相应规定。作为饲养人,不管是在遛狗还是居家,都要尽可能的注意自己家的宠物不给邻居或者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日常生活中,饲养人应当注重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控力度,积极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防止动物在管控失序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侵害。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不能让宠物到马路乱跑,遛狗的时候也应该尽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除了文明饲养,还要注意不要遗弃宠物。依照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视频来源:BRTV纪实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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