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帮盗窃嫌疑人寻狗 “小可爱”们,蜀黍找到你们了

警方帮盗窃嫌疑人寻狗
11月17日,重庆一男子蒋某因宠物犬丢失报警求助,警方在处理宠物狗走失的警情时意外发现,蒋某是他们追踪多时的嫌疑人,其涉嫌多次盗窃电瓶车,遂将蒋某以涉嫌盗窃罪刑拘。 警方仍在为蒋

警方帮盗窃嫌疑人寻狗

11月17日,重庆一男子蒋某因宠物犬丢失报警求助,警方在处理宠物狗走失的警情时意外发现,蒋某是他们追踪多时的嫌疑人,其涉嫌多次盗窃电瓶车,遂将蒋某以涉嫌盗窃罪刑拘。 警方仍在为蒋某寻找丢失的宠物犬。

面对如此戏剧化的案件,重庆龙水派出所在此次办案过程中有两点值得称道: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充分维护了法律威严,体现了执法之严谨与敏锐;警方在确认蒋某为盗窃嫌疑人身份之后,仍调动警力为蒋某寻找宠物犬,这一看似矛盾的举措体现了当地派出所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尊重与维护,不因报案者的特殊身份而对警情草草了事或拒绝处理,这“一码归一码”的做法,值得我们称赞。

针对此次事件,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网友感到愤愤不平,“为小偷找东西,浪费警力”“不要帮他找,让他也知道东西被偷是什么滋味”…… 网友们的愤怒在于,为何盗窃嫌疑人还能得到与守法公民同等的法律对待?若法律面前“好人”与“坏人”也平等,法律还能起到规范与威慑的作用吗?

《宪法》明确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均是我国公民,即使是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也不例外。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且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蒋某在法律上属于国内公民,向公安部门寻求帮助,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是谁也不能剥夺的。而蒋某多次盗窃电瓶车涉嫌盗窃罪,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应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重庆警方“一码归一码”的执法行为,恰恰是对我国法律公正与严谨的佐证,如果拒绝蒋某求助,反而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律旨在通过纠正当下错误而指向未来。基于此,惩罚之意义绝对不在于惩罚本身,而在于减少社会罪恶。刑法依法保障人权,“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对违法人员采用的惩罚方式应该在最大程度保障人权的基础上,以纠正违法分子错误观念,减少未来违法可能性作为出发点。在盗窃电瓶车的案件中,若将“不帮其找丢失宠物犬”作为惩罚手段,不仅对蒋某深刻认识盗窃的错误性、彻底纠正盗窃行为无益,更容易在社会中形成“冤冤相报”“以恶制恶”的不良风气。

认为“警察不应帮助小偷”,实际是“唯道德论”思维占据理性的结果。在“唯道德论”者看来,道德好坏是一切事物的唯一评判标准,并且将道德定性这一主观行为看作是一劳永逸的。道德成为一个人的免死金牌或砍头令,因一个人一时做了件“坏事”就对其“盖棺论定”,这本身就是道德不过关的表现。当“道德至上”“道德唯一”思维先行于法治思维,容易消解法律的公正性,破坏执法的严格程序,影响审判结果,反倒再次产生不公平、不道德行为。

警方为嫌疑人寻狗,看似疑惑,实际是在法理和伦理的双重兼顾下做出的合理合法行为。我们在为重庆警方“一码归一码”执法行为叫好的也是对依法执法、灵活执法、民主执法的呼吁。

文/吴雨林(湖南师范大学)

“小可爱”们,蜀黍找到你们了

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

时刻把群众的急事难事放在心上

几天内

连续为辖区群众寻回

走失的小动物们

爱犬邻村“串门” 警民合力寻回

警方帮盗窃嫌疑人寻狗 “小可爱”们,蜀黍找到你们了

10月8日上午,卧龙镇薛梁村村民王先生及其父亲将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警察”的锦旗送到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卧龙派出所,表达对民警帮助追回丢失爱犬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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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9时许,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家的狗走丢,请民警给予帮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魏海洋、辅警徐明浩积极对现场进行走访,并查看周边监控。因王先生家在303省道旁,来往车辆人员复杂,且不确定狗丢失时间,给视频查看造成很大影响。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民警坚持不懈的查看分析,最终在附近村庄的村民薛先生家中找到丢失的小狗。民警立即动身前往薛先生家中,看着民警的到来薛先生才得知,原来几天前突然“串门”到他家的小狗是附近村庄村民走失的小狗,于是连忙将狗还给了民警。

看到失而复得的爱犬,王先生激动地表示:自己与家人对小狗的感情十分深厚,小狗丢失后家人很伤心,并且小狗丢了已经快一周了,大家已经没有报太大希望了,没想到在民警的帮助下还能够找回来。民警有求必应、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让他们一家人非常感动,为了感谢民警的帮助,王先生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耕牛“离家出走” 深夜找回护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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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没想到你们能够这么快帮我们把牛找回来,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一万多元,感谢警官!”10月9日晚,看到自家的耕牛“失而复得”,薛先生激动地向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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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19时20分,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卧龙派出所接到谭庄村村民舒先生报警称:发现一头牛在吃自家园子里的菜,但是一直没有找到牛的主人,现已把牛拴在自家门口,希望派出所民警帮助寻找牛的主人。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往舒先生家中,经现场查看,发现牛应该是有人喂养,自己挣脱绳子后走失。于是民警一边将牛照片发至工作群中,通过各驻村辅警核实有无村民丢牛;一边与值班辅警在村庄、道路沿线组织查找,同时安排值班视频员调取周边监控查看。

警方帮盗窃嫌疑人寻狗 “小可爱”们,蜀黍找到你们了

正当民警积极寻找时,21时10分,卧龙镇薛梁村村民薛先生急匆匆地赶到卧龙派出所值班室求助,称自家的牛丢失了。值班民警立即向薛先生核实具体情况,并联系在外寻找失主的民警。据调查,薛先生中午把牛拴在谭庄村南堤上吃草,晚上去牵牛时才发现牛和栓牛的地桩都不见了,于是赶紧到派出所求助。民警具体询问薛先生丢失牛的特征和栓牛桩的材质,与前期舒先生捡到牛的相关特征比对完全吻合。随后民警将薛先生带到舒先生家中,将牛返还给薛先生,并叮嘱薛先生一定要看护好自家的牛,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遛狗未牵绳索 爱犬走丢急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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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13时许,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真武山派出所也接到一起宠物狗丢失的警情,求助人周女士称:中午12时许,自己在南山宾馆附近遛狗时,不慎将爱犬弄丢,找了一个多小时仍未找到,十分着急,遂到派出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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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周女士是因为遛狗时未栓绳,才导致宠物狗走失,民警先是对周女士进行了文明养犬教育,随后查看周边监控视频,经过仔细查找,最终发现了小狗的踪迹。视频中可见,一女士捡到小狗后,乘坐出租车到了樊城辖区。民警根据线索找到出租车司机,从出租车司机那里得到女士的下车地址,后辗转找到捡狗的女士,将小狗带回了派出所。

周女士抱着找回的爱犬,对民警表示感谢,并承诺以后一定会文明养狗,争当一个文明好市民。

襄阳公安提醒

希望市民朋友一定要看好自家宠物、牲畜,在野外放牧时,要拴好绳索;在养小狗时,要文明养犬,以免小动物们走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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