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搭顺风车时死亡 宠物乘顺风车丢失

宠物狗搭顺风车时死亡
打顺风车运送宠物狗到杭州,送到时狗狗已死亡丁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给“蜗蜗”配种,6月14日早上,她打了一辆嘀嗒顺风车,准备将“蜗蜗”送往杭州的宠物医院,“一开始找的是宠物托运公司,

宠物狗搭顺风车时死亡

宠物狗搭顺风车时死亡 宠物乘顺风车丢失

打顺风车运送宠物狗到杭州,送到时狗狗已死亡

丁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给“蜗蜗”配种,6月14日早上,她打了一辆嘀嗒顺风车,准备将“蜗蜗”送往杭州的宠物医院,“一开始找的是宠物托运公司,但对方告知需要两三天时间,宠物医院给的配种时间是14号,我当时比较着急,就想到找顺风车单独把它送过去。”丁女士说,出发前,顺风车司机说要把狗狗放到后备箱,她不同意,司机才把小狗放到了后座。

出发后十分钟左右,丁女士又给司机打了个电话,嘱咐他不要把狗狗放在后备箱。一个多小时后,丁女士又一次致电司机,请他给小狗喂一点水。司机说已经喂了,但是小狗不舔。丁女士觉得是狗狗认生,没太放心上。“我想加司机微信把水钱转给他,也想让他给我拍个视频,但被拒绝了。”丁女士说,这趟顺风车应该下午一两点到杭州,但到了下午,她从平台上查询司机的路线,发现还在南京范围内。下午两三点,顺风车还没到,丁女士打电话过去,一直没人接。

“我将情况反映给嘀嗒平台,平台方联系上司机后告诉我小狗状态很不好。”丁女士说,因害怕司机把小狗扔了,她坚持要司机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把狗送到杭州的宠物医院才能结束订单。晚上9点多,宠物医院工作人员收到狗狗时,发现狗狗已经浑身僵硬,嘴里死死咬着尿垫,经确认小狗已死亡。当时工作人员询问司机是否曾把狗狗放在后备箱,司机回复说只放了大约40分钟。

宠物狗搭顺风车时死亡 宠物乘顺风车丢失

司机曾将狗放入后备箱,平台方称不许单独运送宠物

丁女士介绍,宠物狗品种是比熊,两年前花了3.5万元购入。丁女士说,行程结束后,司机承认中途曾将狗狗放到了后备箱里,还表示愿意赔偿1.2万元,且分期给她。根据丁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当事顺风车司机的电话,他表示6月14日确实运送了一条宠物狗至杭州,但对于具体细节,不愿意多说。

事件发生后,丁女士与嘀嗒平台多次沟通,嘀嗒平台方称,宠物属于货物,既然所有人没上车,那出事了就与平台无关。嘀嗒平台方还称,他们有规定不允许运送宠物。记者就此致电嘀嗒出行公关,平台方回复称,平台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已联系乘客及司机核实情况,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乘客本人与司机进行调解,平台也会持续跟进。

嘀嗒出行平台方同时表示,针对携带宠物问题有规定,若乘客要携带宠物,一定在下单时提前备注,每名乘客最多带1 只小型宠物,且宠物须全程在宠物箱内。若乘客携宠不符合以上规范,司机有权免责取消订单。为保障用户出行安全以及用户、宠物的生命安全,嘀嗒出行明确要求合乘需用户本人参与,禁止“代人叫车”、“物品托运”、“寄送宠物”等行为。 平台一直以来通过端内外多个渠道加强“不能使用顺风车单独托运宠物”的相关宣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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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宠物打顺风车并不少见,往往会事先和司机商量好

尽管平台方表示不能使用顺风车单独托运宠物,但在日常生活中,运送宠物打顺风车的事情并不少见。

家住南通的李先生就曾使用过嘀嗒顺风车专门托运过猫。李先生说,运送当天,他把猫装笼子里放在顺风车司机的后座上,“车子当天11点从南通出发,途中我电话联系了司机询问小猫的情况,当时是9月份,天气不太热,下午5点左右到达目的地时小猫状态还不错。”李先生说,他之前在电商平台购买宠物猫的时候,对方也是通过顺风车送来的,他觉得运送宠物相比搭乘人会麻烦一点,所以一般会多付几十元的看护费。

其实,现实中也不乏顺风车托运宠物的案例。2021年7月,浙江的韩女士在某平台下了顺风车订单,委托司机将5只猫仔从温州托运到衢州,并支付相当于1名乘客的费用。韩女士叮嘱司机,希望将小猫放在较为凉爽的车厢内,司机表示同意。不料司机未履行约定,只是将后排座椅放倒,让车厢与后备箱连通。接到猫的韩女士发现,一只母猫已经死亡,4只小猫仔奄奄一息。就赔偿问题,双方争论不休。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司机赔偿韩女士2000元。

律师说法

司机未拒绝存在责任, 平台也需加强监管

给宠物打顺风车出了事谁担责?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认为,嘀嗒顺风车平台作为顺风车车主与丁女士之间的“组织者”,利用自己的信息网络平台促成了顺风车车主与丁女士之间的宠物托运服务,在此过程中嘀嗒平台应该为双方(包括宠物)提供安全保障义务。王维维律师认为嘀嗒平台上目前提到宠物的条款是作为“特殊需求”进行声明的,但该条款主要约束的是司机——也即是说,如果有宠物运输作为“特殊需求”应该提前告知,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在本事件中,司机并未拒绝。 司机存在责任,同时平台也需加强对订单的安全监管。

王维维律师介绍说,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宠物托运专门出台法律法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宠物经济的发展,众多爱宠人士有越来越多的宠物托运需求,交通主管部门可考虑为此出台一些规定。对于顺风车等运营商来说,其必须认识到平台上已频繁出现类似宠物托运等的特殊订单,其应该致力于从完善平台监管规则的角度对此进行处理,从而在行业内部建立起良性的运行规则。

对于养宠人士来说,王维维律师认为,大家应该尽量选择具有正规托运资质的宠物托运公司。这类正规的宠物托运公司,除了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活体运输的营业执照,还须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活体运输项目的备案。“但市面上可以让爱宠人士选择的正规宠物托运公司其实非常少的。”王维维律师建议,在实在无法找到正规托运公司的情况下,还是尽量选择有“专人照顾”“视频跟踪”等服务的公司。如果养宠人士不得不通过网约车、顺风车等托运宠物,还是尽量由本人携带宠物一起出行。

校对 徐珩

宠物乘顺风车丢失

由于公共交通对乘客带宠物出行有严格的限制,很多宠物主人便将目光转移到了网约车、顺风车上。殊不知,顺风车托运宠物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一旦宠物在托运过程中丢失、受伤,乘客、平台公司对此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9年3月,苏女士因需要将自己的泰迪犬从河北唐山送至北京通州,便在某平台公司预约了一辆顺风车,将泰迪犬装在纸箱里用胶带封上后进行了托运。顺风车开出1小时后,苏女士接到司机电话称泰迪犬跑掉了。对此,苏女士联系平台公司索赔,因协商未果便将平台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泰迪犬的损失6000元并退还运输费99元。

关于泰迪犬是如何丢失的,双方各执一词,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苏女士称“自己用全封闭的箱子将狗装进去的,箱子很大很硬,防摔防震”,平台公司则称是“狗把箱子咬破了,跑到后备厢吃肉,司机没注意就跑掉了”。

平台公司认为,其在顺风车业务里只负责“合乘信息撮合”,法律地位类似于居间人而非承运人,并且苏女士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平台禁止性规则,其行为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法院一审后认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法院判决认为,苏女士通过平台公司预约了一辆顺风车,运输泰迪犬一只,后泰迪犬丢失,平台公司应承担承运人责任,赔偿苏女士相关损失6000元,并退还99元运输费。

平台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该平台《顺风车合乘公约》明确要求平台用户秉承“本人合乘”原则,禁止“代人叫车”“物品托运”等行为,苏女士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平台规则,其行为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不是顺风车业务中的承运人,顺风车平台无需承担承运人责任,但其出于营利目的从事了复杂的组织行为,使得“顺风车搭乘”得以广泛开展,平台在此交易中有着特殊重要性和深度参与性。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平台公司作为合乘出行的组织者,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在过错范围内对苏女士或者乘客人身或财产利益损失承担责任。本案中,苏女士称自己将宠物狗用全封闭的箱子托运,在托运过程中,司机称狗从箱子里出来,开门后跑丢。可见,在托运方式和托运安全等问题的处理上,苏女士和司机均有过错。在苏女士的宠物狗丢失后,平台公司仅作出了“订单挂起、苏女士封号”的处理,并未采取其他及时、必要的补救措施,甚至拒绝向苏女士提供司机相关信息,应当认定平台公司在发生损害时的处置措施并不妥当,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合乘行为各方的权利义务、对宠物狗丢失的过错程度等情形,改判平台公司赔偿苏女士3000元,并退回运输费。

顺风车平台应担侵权责任

对于平台公司在顺风车业务中是否应当作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法官庭后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可见,顺风车应当被认定为与网约车并列的出行方式,在当地政府未作出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顺风车平台即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无需承担承运人责任。

“但这非是说平台公司可以免除其他应尽的义务。”法官解释称,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平台公司作为合乘出行的组织者,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在过错范围内对车主或者乘客人身或财产利益损失承担责任。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也就是说,平台公司作为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在受损消费者无法直接找到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时,应当承担协助义务。本案中,正是由于平台公司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被法院判决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提醒,乘客、平台公司与驾驶员三方在顺风车出行中形成了合乘出行的民事行为,各方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网络约车平台应当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定程度的实质性核验,审核车辆的适驾性、驾驶员的适格性、人车线上线下的一致性;应加强定期巡查,确保车辆安装有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保障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应自觉主动配合交通、公安、通信、网络部门的监督和调查,不滥用保护合乘双方信息的义务。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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