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什么地方买柴犬 厦门要进一步简化《养犬登记证》办证流程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文/图 记者 薄洁)针对我市养犬管理乱象中暴露出的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本报“监督在线”做了跟踪报道(详见本报4月17日A11版相关报道)。市公安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文/图 记者 薄洁)针对我市养犬管理乱象中暴露出的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本报“监督在线”做了跟踪报道(详见本报4月17日A11版相关报道)。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理顺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养犬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农业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受到问责追究。

逐一整改落实相关措施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我市实行养犬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 一些市民到相关窗口办证时,却受到工作人员擅加义务等推拖绕对待,导致办证难。报道见报后,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窗口工作人员对品种存在争议的犬只,要求申请人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没有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不仅没有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反而增加了群众负担。”市农业农村局表示,这个问题反映出窗口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不清,处理事情方法简单等工作作风问题,同时办证工作流程上也存在不足。

“相关责任人已被问责处理,我们也要求支队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上周,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此次事件进行专题研究,指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人员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立知立改,迅速落实整改。

随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相关科室和窗口办证人员再学习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明确办理《犬类免疫证》时不再要求申请人补充品种证明材料,并将主动对接公安部门,妥善处理品种争议问题。并对《犬类免疫证》办证各环节进行再培训,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改进服务作风。

针对调查发现的工作作风、日常管理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逐一落实整改,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加紧改造申办窗口将建立联合协调长效机制

针对养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就提高窗口办证效率、加强执法、强化宣传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目前《养犬登记证》申办窗口正在加紧改造,新窗口的办证流程将更加清晰,让群众一目了然。”治安支队表示,他们在上周还专门召集市农业农村局、思明及湖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窗口办证人员等在位于莲前西路的办证大厅开现场会,要求严格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办证,进一步规范、简化办证流程。

治安支队还表示, 他们将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的服务项目中增加《养犬登记证》办理指南,在办证窗口配置厦门“e政务”终端设备及操作手册。市民通过厦门“e政务”填写《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登记申请表》,上传犬只照片,即可简化申办《养犬登记证》程序。在加大文明养犬宣传、提高我市《养犬登记证》的办证率及群众知晓率的还将建立公安牵头、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业务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联合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定期组织召开联合协调机制会议,及时通报情况信息,会商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治安支队表示,他们将密切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市城区主要公园、主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整治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违规与不文明养犬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本报“监督在线”将继续关注。

岛内宠物店违规售卖犬只执法部门却“视而不见”

厦门什么地方买柴犬 厦门要进一步简化《养犬登记证》办证流程

宠物店违规售卖犬只。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岛内禁止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活动。但“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陆续接到群众反映,不少宠物店在售卖犬只,执法部门却视而不见,未落实相关规定。市纪委监委对这一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

28日下午,察访人员来到了明发商业广场,广场北区的一条通道两边有不少宠物店。在其中一家宠物店,察访人员发现,店内摆放了十几只不同品种的犬只,“我们主要是卖‘柴犬’,品种比较纯正。”该店员坦言,岛内是禁止售卖犬只的,但他们店都开了9年了,一直在售卖犬只,偶尔有城管人员来检查,他们就说这些犬只是自己养的,没有售卖。

“按规定岛内是禁止销售犬只的,但对我们来说,影响不大。”在隔壁一家宠物店,店员向察访人员展示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显示这家店是一家宠物用品店,注册日期是2005年。店员说,他们在这里销售犬只已经十几年了,每年城管部门都会来检查,但也就是口头说说“不要售卖犬只”,并没有什么实际行动,所以这十几年来他们犬只售卖都没有什么阻碍。

察访人员在明发商业广场发现,仅仅北区和西区的两条通道上,就有十几家售卖犬只的宠物店。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城管部门检查宠物店的次数只有9次。显然,犬只售卖现象和监管力度,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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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文明养犬体现了城市文明,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更是工作作风的体现。你还发现哪些犬只管理乱象;是否存在管理部门对违规养犬行为处置不到位等问题?欢迎你登录“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发表你的看法。“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已开辟专门的子栏目“养犬管理之我见”,全天候与你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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