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归什么部门管(养宠物狗前必看的法律法规指南)
宠物狗作为人类的忠实伙伴,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于宠物狗的管理问题却一直存在争议。究竟宠物狗应该归属于哪个部门管辖?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宠物狗归什么部门管?这是一个双重疑问,既需
宠物狗作为人类的忠实伙伴,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于宠物狗的管理问题却一直存在争议。究竟宠物狗应该归属于哪个部门管辖?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宠物狗归什么部门管?这是一个双重疑问,既需要考虑宠物狗的生活环境和健康问题,也需要考虑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我们应该如何平衡这些因素,做出合理的管理决策呢? 让我们来一起探讨这个话题。
宠物龟
非洲牛蛙
狼 蛛
澳洲斧螳
蜜袋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将“异宠”写入文件,明确指出:“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有关专家学者表示,“一号文件”强调了异宠问题,将进一步引导我国在对外来物种的防控上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不断推进防控措施体系化建设。从司法角度对“异宠”的交易与放生乱象进行规制,依旧任重道远。
1 什么是异宠?
另类宠物或属于入侵物种
异宠一般是指区别于猫、狗等通常宠物的另类宠物,例如蛇、龟、蜥蜴、蜜袋鼯、狐狸、蜘蛛、昆虫等。
根据《2021年国内宠物行业白皮书》,养爬行类、啮齿类宠物的异宠饲养者在国内养宠人群中占比分别为5.8%和4.5%,相加已超10%。也就是说,每十个养宠物的人中,很可能就有一人在饲养异宠。
还有不少人表现出对异宠的好奇。艾瑞咨询发布的《2021年国内宠物内容价值研究白皮书》显示,社交平台上异宠内容受关注度逐渐上升,在宠物内容热度中占比在5%至15%之间。
异宠并非都适合饲养——如存在攻击性、携带病毒等问题;异宠中有不少属于入侵物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如果打着异宠的名义贩卖野生动物还涉嫌触犯法律。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介绍,2021年4月实施的生物安全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明确,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
2 异宠经济为何红火?
满足小众群体个性化需求
蜥蜴、蛇等动物坚硬的鳞片、斑斓的色彩,令一些人望而生畏。但在喜欢它们的饲养者看来,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美丽。
据估算,2022年,我国宠物经济市场规模超过3000亿元。尽管异宠经济占比不高,但细分领域的市场潜力不容小觑——寻常宠物无法替代的满足感,加上消费升级的推动,让异宠经济日益红火。
一方面,求异是消费升级的必然结果。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认为,饲养异宠是我们物质生活达到一定水平后,小众群体新兴的精神满足型消费。“在消费升级和市场细分的背景下,我们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丰富,这是必然趋势。”
另一方面,在大部分人看来难以亲近的异宠契合了小众群体的心理偏好。北京林业大学心理学系教授朱建军告诉记者,通常我们饲养宠物是为了获得相互依恋的感觉,但也存在小众群体,对异宠的高冷、独立、不讨好抱有好感。“无论饲养哪种宠物,大多是在宠物身上发现了他所需要的性格特质。这种特质既可以和自身充满共性,也可以是自身所不具备的。”朱建军说。
一名蜥蜴饲养者告诉记者,爬行动物不会像猫狗那样和人产生深刻感情,它们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反而是这个特质,让我感到倾慕与放松,我得到了陪伴,又不至于和另一个生物产生影响心情的羁绊。”
求异也是探知欲深化的具象表现。据了解,一些异宠饲养者会深入研究宠物习性,享受好奇心得到满足的过程。同时他们还会将探究到的新知识付诸实践,从中获得巨大的成就感进一步强化兴趣。
3 生物安全隐患有多大?
我国每年因入侵物种损失2000亿
“异宠风”的兴起,正给生物安全带来隐患。
据了解,一些异宠属于外来物种。比如近期被海关截获、藏匿在邮件中的外来物种长戟犀金龟、野蛮收获蚁等。 2022年全国多地还报告在野外发现异宠鳄雀鳝,个别地方担忧这种外来鱼类在野外环境中杀伤力巨大,不惜抽干湖水捕捞。
外来物种被引入境内尤其流入野外后,可能由于缺乏本土天敌制约,发展成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生态灾害。
外来入侵物种带来的生态、经济等威胁,是全球性问题。美国引入亚洲鲤鱼、澳大利亚引入甘蔗蟾蜍等,都曾给当地生态环境带去严重破坏。另据估计,全球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1.4万亿美元,接近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5%。
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的《2020国内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提到,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219种已入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数据显示,外来入侵物种在我国每年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逾2000亿元。
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是守御生物安全的重要内容。异宠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的难度,也放大了生物安全风险。
专家认为,尽管每个人对某种宠物是否算“异”的理解不同,但判断其是否属于外来物种则相对容易。一旦认定属于外来物种甚至是外来入侵物种,则必须守住必要的底线。
4 入侵物种归哪个部门管?
农业农村部协调统筹管理
去年,全国多地报道了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抓捕鳄雀鳝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有些网友质疑:如何监管外来入侵物种,发现入侵后又如何进一步优化处置流程? 我国在防范生物入侵方面的规定出现在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立法指引。
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4部门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农业农村部作为外来物种入侵管理的协调统筹部门,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海关等部门是外来物种入侵管理的重要责任部门。
例如蜥蜴、蛇、龟类,属于林业部门主管,而鱼、蛙类则归口农业部门管理,当这些异宠在市场流通时,市场监管部门也有责任参与监管。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随意放生入侵物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生物安全法,可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入刑。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学光指出,目前个人放生行为具有零散、隐蔽性强的特点,监管难度较大,对基层的执法人员能力和勘测巡查技术要求较高。他呼吁在司法领域出台更多具体的措施打击外来入侵物种有关的违法行为,从而为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防控外来入侵物种,还是需要完善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杨学光说:“一号文件的出台,将引导我国在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上,对外来物种的防控要求不断具体化,防控措施将更加体系化。”
5 网售异宠躲过快递审核?
个人、运输方、平台责任未细分
异宠通过什么途径交易?记者发现,在网络购物App,消费者可以随意搜索并购买到龟、昆虫和蜥蜴等异宠。在社交平台上,购买、饲养异宠的讨论也是随处可见。针对异宠消费人群年轻化的特点,商我们借助微信、QQ、贴吧以及网络购物平台构建“地下”销售网络。
“通过公开的裁判文书发现,在涉野生动物网络贸易刑事案件中,2020年与宠物相关的案件占比较2015年显著上升。”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国内项目主任马晨玥指出,涉及常被制成文玩首饰等制品的大象等物种的案件占比逐年下降,显示出我国象牙禁贸、打击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等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的良好效果。而涉及鸟类、爬行类等常作为活体宠物贸易的物种类型的案件占比上升趋势明显。
专家介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的动物,仍有异宠卖家通过隐蔽手段躲过快递公司审核。甚至有些线上异宠店铺特意在注意事项中提醒“收到货物后千万不能当着快递员的面开箱”。
杨朝霞表示,长期以来,快递行业的责任在防治外来物种入侵中被忽视。在异宠饲养兴起的当下,快递行业需建立检查和预防外来物种的相关制度。
运输方的责任缺位只是待补的短板之一。受访专家认为,现行法律体系对鳄雀鳝、巴西龟等属于外来物种的异宠,其监管重点在引进、释放等环节,对交易环节尤其是网上交易规制不足。“我们比较重视源头和末端治理,比如源头的引进要有许可,末端的放生会受限制,而对于中间的销售、运输、购买等环节,立法有待完善。”杨朝霞说。
国内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杨霄同样认为,目前法律对买卖外来物种的个人行为缺乏详细规范。特别是对个人、运输方、交易平台等各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尚未有明确划分。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战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网络交易平台对其平台上的异宠交易负有审查、管理等义务,平台应对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链接进行审查。
6 交易人工繁殖的就能免罪?
专家建议防止“洗白”违法行为
涉及异宠饲养和交易的案件中,有不少是野生动物。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严格适用刑法,对野生动物饲养和交易行为当事人处以刑罚,即使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并无主观故意的。对此,社会上逐渐出现了对饲养和交易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无罪化”的呼吁。
2022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三条指出,涉案动物如果是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或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对所涉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此有专家指出,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行为非罪化不宜步伐过快,须要本着谨慎稳妥的原则推进。
马晨玥建议,陆生、水生动物主管部门需要加快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和管理办法,建立全国联通且公开的溯源体系,防止利用合法的人工繁育机制“洗白”野外捕捉或者违法繁育的野生动物。近期已经出现了非法买卖鹦鹉专用标识、非法买卖引种证明等案件,需要执法与监管部门关注,并提前部署,应对未来扩大开放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监管困难。
除了以上问题,对于何种野生动物适合作为宠物还应该从多角度谨慎考量,防止危险动物、疫源动物、入侵动物等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物种作为宠物。
“暹罗鳄、一些蛇类等野生动物虽然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但是性情凶猛或有剧毒,如果作为宠物饲养和运输,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马晨玥介绍,旱獭、貂等小型哺乳动物可能携带诸如狂犬病在内的多种病毒,很容易造成疾病传播。 巴西龟、鳄龟等外来龟类,绿鬣蜥、泰加蜥蜴等都是典型的入侵动物,如果放开饲养和运输,会留下破坏生态环境的隐患。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杜玮淦 关喜如意
综合《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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